资本论第二卷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四卷 ## 第十二章 劳动期间 假定有两个生产部门,一个是棉纺业,一个是机车制造业,它们的工作日一样长,比如说十小时的劳动过程。在一个部门,每天、每周提供一定量的成品,棉纱;在另一个部门,劳动过程也许要反复进行三个月,才能制成一件成品,一台机车。在一个场合,产品具有可分离的性质,每天或每周都重新开始同样的劳动。在另一个场合,劳动过程是连续的,包括好多个每天的劳动过程,它们互相结合,连续操作,要经过较长时间才提供一件成品。尽管每天的劳动过程的持续时间在这里是一样的,但生产行为的持续时间,即为提供一件成品,把它作为商品送到市场,从而使它由生产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所必须反复进行的劳动过程的持续时间,却具有非常明显的差别。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和这里的问题无关。即使两个生产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完全相同,上述差别也还会存在。 生产行为持续时间的差别,不仅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发生,而且在同一个生产部门内也会发生,因为所要提供的产品的规模有大有小。建筑一所普通住宅比建筑一个大工厂需要的时间少,因而需要的连续劳动过程也少。制造一台机车需要三个月,制造一艘装甲舰则需要一年或数年。谷物的生产需要将近一年,牛羊的生产需要几年,木材的生产可长达12年到100年。一条农村土路也许几个月就可以修好,而一条铁路却要几年才能建成;织一条普通地毯也许需要一周,而织一条戈比林壁毯则需要几年,等等。因此,生产行为持续时间的差别,是无穷无尽的。 显然,生产行为持续时间的差别,在资本支出一样多的时候,必定引起周转速度的差别,从而引起既定资本的预付时间的差别。假定机器纺纱厂和机车制造厂使用同量资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分割相同,资本的固定部分和流动部分的分割也相同,最后,工作日一样长,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比例也一样。其次,为了把由流通过程产生的并且和当前问题无关的一切情况撇开不说,我们假定,棉纱和机车二者都是按照订货生产的,而且在成品交货的时候得到货款。一周以后,纺纱厂主交付棉纱,收回他投入的流动资本和包含在棉纱价值中的固定资本的损耗(在这里,我们撇开剩余价值不说)。因此,他能够重新用同一个资本去重复同一个循环。这个资本完成了自己的周转。机车制造厂主却必须在三个月内,每周都把新的资本投在工资和原料上,并且只有过了三个月,机车交货以后,在此期间为制造同一个商品而在同一个生产行为中逐渐投入的流动资本,才再处于一种可以重新开始自己的循环的形式;同样地,机器在这三个月内的磨损对他来说这时才得到补偿。所以,一个是一周的投资;另一个是一周投资的十二倍。假定其他一切条件都相同,一个人所使用的流动资本必须是另一个人的十二倍。 每周预付资本相等,在这里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无论预付资本的量有多少,这个资本在被重新用来经营,用来反复从事相同的经营,或开始另一种经营以前,在一个场合,仅仅是预付一周,在另一个场合,则预付十二周。 周转速度的差别,或单个资本在同一个资本价值又能在一个新的劳动过程或新的价值增殖过程中起作用以前所必须预付的时间长短的差别,在这里,是由下列情况引起的: 假定制造一台机车或任何一台机器要花费100个工作日。对纺纱厂和机器制造厂所使用的工人来说,这100个工作日同样是一个非连续的(可分离的)量,按照假定,是由100个依次进行的、各自分开的十小时劳动过程构成。但对产品即对机器来说,这100个工作日却是一个连续的量,一个1000个劳动小时的工作日,一个单一的互相联系的生产行为。这种由许多依次进行、互相联系的工作日构成的工作日,我称为劳动期间。我们讲工作日,指的是工人每天必须耗费劳动力,每天必须劳动的劳动时间的长短。而我们讲劳动期间,指的是一定生产部门为提供一件成品所必需的互相联系的工作日的数目。在这里,每个工作日的产品只是局部产品,它每天继续被加工,到一个或长或短的劳动期间结束的时候,才取得完成的形态,成为一个完成的使用价值。 因此,社会生产过程的中断、紊乱(例如发生危机),对于具有可分离性质的劳动产品和那些在生产上需要有一个较长的互相联系的劳动期间的劳动产品,会产生极不相同的影响。在一个场合,今天的一定量棉纱、煤炭等等的生产,不必由明天的棉纱、煤炭等等新的生产接续起来。但船舶、建筑物、铁路等等的情况就不是这样。不仅劳动会中断,而且互相联系的生产行为也会中断。如果工程不继续进行,已经在生产上消费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就会白白地耗费。即使以后工程恢复了,它在这段间歇时间里也会不断损坏。 在整个劳动期间,固定资本每天转移到产品上去的那部分价值,层层堆积起来,直到产品完成。这里同时也显示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的实际重要性。固定资本是为较长时间预付到生产过程中去的,也许要经过许多年才有更新的必要。蒸汽机是每天一部分一部分地把它的价值转移到棉纱这种可分离的劳动过程的产品中去,还是在三个月内把它的价值转移到机车这种连续生产行为的产品中去,这对购买蒸汽机所必需的资本支出毫无影响。在一个场合,它的价值是零星地,比如说,每周流回一次,在另一个场合,却是比较大量地,比如说,每三个月流回一次。但在这两个场合,蒸汽机也许要经过二十年才更新。蒸汽机的价值在每一个劳动期间经过产品出售而一部分一部分地流回。只要每个期间比蒸汽机本身存在的期间短,同一台蒸汽机就会在若干劳动期间继续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 预付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就不是这样。为这一周购买的劳动力已经在这一周耗费掉,并且已经物化在产品中。它必须在周末得到报酬。这种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支出,在三个月内必须每周重复,但这部分资本在这一周的支出,并不能使资本家在下一周不购买劳动。每周必须有新的追加资本来支付劳动力的报酬。如果把一切信用关系撇开不说,即使资本家每周零星地支付工资,他仍然需要有支付三个月工资的能力。流动资本的其他部分,即原料和辅助材料,也是这样。劳动一层层堆积到产品中去。在劳动过程中,不仅已经耗费的劳动力的价值,而且剩余价值也不断转移到产品中去,不过,是转移到未完成的产品中去,这种产品还不具备完成的商品的形态,所以还不能流通。由原料和辅助材料一层层转移到产品中去的资本价值,也是这样。 产品的特殊性质或制造产品时所应达到的有用效果,使劳动期间有长有短。根据这个期间的长短,必须不断追加流动资本(工资、原料和辅助材料)。在这个流动资本中,没有任何部分处于可以流通的形式,因此没有任何部分可以用来更新同一经营。相反地,它的每一个部分都要相继作为正在形成的产品的组成部分固定在生产领域内,束缚在生产资本的形式上。但是,周转时间等于资本的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之和。因此,生产时间的延长,和流通时间的延长一样,会减慢周转的速度。然而目前必须指出两点: 第一,在生产领域停留的时间延长。例如,第一周预付在劳动、原料等等上面的资本,和固定资本转给产品的价值部分一样,在整整三个月期间,束缚在生产领域,并入一个正在形成但尚未完成的产品中去,不能作为商品进入流通。 第二,因为生产行为所必需的劳动期间要持续三个月,实际上这个期间只形成一个互相联系的劳动过程,所以,必须不断地每周都有一些新的流动资本加到以前投入的部分中去。因此,相继预付的追加资本的量,随着劳动期间的延长而增加。 我们曾经假定,在纺纱业和机器制造业中投入同量的资本,它们按相同的比例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也按相同的比例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工作日也一样长,总之,除劳动期间的持续时间以外,其他一切条件都相同。第一周,二者的支出是一样的,但是纺纱业主的产品已经可以出售,并且可以用所得的货款购买新的劳动力和新的原料等等,总之,生产可以按相同的规模继续进行。机器制造厂主却要在三个月以后,在他的产品制成以后,才能把第一周用掉的流动资本再转化为货币,用它来重新开始经营。这就是说,第一,所投资本量相同,但回流不同。第二,虽然纺纱业和机器制造业在三个月内使用同量的生产资本,但对纺纱业主和机器制造业主来说,资本支出的量完全不同,因为在一个场合,同一资本很快就更新,因而能够重新反复相同的经营;在另一个场合,资本的更新则比较缓慢,因而在更新期限到来以前,必须不断地把新的资本量追加到旧资本量中去。因此,不仅资本一定部分的更新时间或预付时间长短不一,根据劳动过程的长短来预付的资本量也大小不等(虽然每天或每周使用的资本相同)。这种情况之所以值得注意,因为和下一章所要考察的情况一样,预付时间可以延长,而预付资本量不必因此按比例增加。资本必须为较长的时间而预付,而且一个较大的资本量要束缚在生产资本的形式上。 在资本主义生产不太发达的阶段,那些需要很长劳动期间,因而需要在较长时间内大量投资的企业,特别是只能大规模经营的企业,例如筑路、开凿运河等等,或者完全不按资本主义的方式经营,而由公共团体或国家出资兴办(至于劳动力,在较早的时期,多半实行强制劳动)。或者那种需要较长劳动期间才能生产出来的产品,只有很小一部分是靠资本家自己的财产来生产的。例如,在给私人建造房子时,私人要分期垫款给建筑业主。因此,事实上他是按照房屋的生产过程的进度,一部分一部分地支付房屋的代价。而在发达的资本主义时期,一方面大量资本集中在单个资本家手里,另一方面,除了单个资本家,又有联合的资本家(股份公司),同时信用制度也发展了,资本主义建筑业主只是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为个别私人定造房屋。他的职业是为市场建筑整排的房屋或市区,就象单个资本家作为承包人从事铁路建筑一样。 资本主义生产怎样使伦敦的房屋建筑业发生变革,可以用1857年一个建筑业主在银行法委员会所提出的证词来说明。他说,在他青年时代,房屋大都是定造的,建筑费用在建筑的某些阶段完工时分期付给建筑业主。为投机而建筑的现象很少发生;建筑业主这样做,主要只是为了使他们的工人经常有活干,而不致于散伙。近四十年来,这一切都改变了。现在,定造房屋的现象是极少有的。需要新房屋的人,可以在为投机而建成或正在建筑的房屋中,挑选一栋。建筑业主不再是为顾客,而是为市场从事建筑;和任何其他产业家完全一样,他必须在市场上有完成的商品。以前,一个建筑业主为了投机,也许同时建筑三四栋房屋;现在,他却必须购买(也就是大陆上所说的,通常以九十九年为期租用)大块地皮,在上面建筑一二百栋房屋,因此他经营的企业,竟超出他本人的财产二十倍到五十倍。这笔基金用抵押的办法借来;钱会按照每栋房屋建筑的进度,付给建筑业主。一旦发生危机,分期垫款就会停止支付,整个企业通常就会停顿;最好的情况,是房屋停建,等情况好转再建;最坏的情况,就是半价拍卖了事。现在,任何一个建筑业主不从事投机建筑,而且不大规模地从事这种建筑,就得不到发展。建筑本身的利润是极小的;建筑业主的主要利润,是通过提高地租,巧妙地选择和利用建筑地点而取得的。几乎整个贝尔格雷维埃和泰伯尼厄以及伦敦郊区成千上万的别墅,都是用估计有人需要房屋这种投机办法建筑起来的。(《银行法特别委员会的报告》第1部分摘要,1857年证词第5413—5418、5435—5436号) 举办劳动期间相当长而规模又很大的事业,只有在资本积聚已经十分显著,另一方面信用制度的发展又为资本家提供方便的手段,使他可以不用自己的资本而用别人的资本来预付、来冒险的时候,才完全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事情。但不言而喻,生产上的预付资本是否属于它的使用者,这对周转速度和周转时间是没有影响的。 有些事情,例如协作、分工、机器的使用,可以增加一个工作日的产品,同时可以在互相联系的生产行为中缩短劳动期间。例如,机器缩短了房屋、桥梁等等的建筑时间;收割机、脱粒机等等缩短了已经成熟的谷物转化为完成的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期间。造船技术的改良,提高了船速,从而缩短了航运业投资的周转时间。但是,这些缩短劳动期间,从而缩短流动资本预付时间的改良,通常与固定资本支出的增加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在某些部门,可以单纯通过协作的扩大而缩短劳动期间;动用大批工人,并在许多地点同时施工,就可以缩短一条铁路建成的时间。在这里,周转时间由于预付资本的增加而缩短了。在所有这些场合必须有更多的生产资料和更多的劳动力在资本家的指挥下结合起来。 劳动期间的缩短通常和在较短时间内预付更大的资本联系在一起,这样,预付资本的量就随着预付时间的缩短而增加。因此,这里必须注意,撇开现有的社会资本量不说,问题在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或对它们的支配权分散或集中在单个资本家手中已达到什么程度,也就是,资本的积聚已达到什么程度。当信用引起、加速和扩大资本在个人手中的积聚时,它就促使劳动期间从而周转时间缩短。 在有些生产部门,劳动期间不管是连续的还是间断的,总是由一定的自然条件决定的,所以不能用上述方法来缩短。 “较快的周转这一用语,对谷物种植是不适用的,因为它一年只能周转一次。至于牲畜,我们只要问:两年生和三年生的羊,四年生和五年生的牛的周转是怎样加速的?”(威·瓦尔特·古德《政治、农业和商业上的各种谬论》1866年伦敦版第325页) 由于必须预先准备现金(例如为了缴纳赋税、地租等固定费用),就用下面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在严重损害农业的情况下出售和屠宰尚未达到经济标准年龄的牲畜;结果也就引起了肉类价格的上涨。 “那些过去主要是饲养牲畜的人,在夏季供应中部各郡的牧场,在冬季供应东部各郡的牲畜栏……这种人已经因谷物价格的波动和下跌而变得贫困不堪,所以很高兴能够从黄油和干酪的高价中得到好处;他们每周把黄油拿到市场去卖,以抵补日常开支,又用干酪从采购商(干酪一旦可以搬运,他就把它运走,价格当然由他决定)那里取得垫款。由于这个原因,再加上农业要受政治经济学原理的支配,所以,以前从制奶地区送到南方去饲养的小牛,现在往往出世不过八天到十天,就在北明翰、曼彻斯特、利物浦及其他邻近的各大城市的屠宰场被大批宰掉。如果麦芽不上税,那就不仅租地农场主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他们的幼畜可以养得大些和重些,而且没有养母牛的人,也可以用麦芽代替牛奶来饲养小牛了;目前幼畜奇缺的情况,也就可以大大避免了。现在,如果我们劝这些小租地农场主饲养小牛,他们就会说:我们很清楚,用牛奶饲养小牛是合算的,但是第一,我们必须垫现钱,这我们办不到;第二,我们要等很久,才能把钱收回,而制奶可以立即把钱收回。”(同上,第11、12页) 如果资本周转的延长对英国的小租地农场主已经有这样大的影响,那就不难理解,它在大陆的小农中间必然会引起多么大的混乱。 随着劳动期间持续时间的增加,也就是随着制成可流通的商品所必需的时间的增加,从固定资本层层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价值部分就会堆积起来,并且这个价值部分的回流会延滞下来。但是,这种延滞不会引起固定资本的新的支出。机器总是继续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而不管它的磨损的补偿以货币形式流回得慢还是快。流动资本却不是这样。不仅资本必须按照劳动期间的持续时间束缚在较长的时间内;而且新的资本必须不断预付在工资、原料和辅助材料上。因此,延滞的回流对于这两种资本的影响也不同。不管回流是慢是快,固定资本总是继续发挥作用。而流动资本则相反,如果它束缚在未出售或未完成的即还不能出售的产品形式上,同时又没有现成的追加资本,使它在实物形式上实行更新,那末在回流延滞的时候,它会失去执行职能的能力。—— “当农民要饿死的时候,他的牲畜却正上膘。雨下得很多,牧草长得很茂盛。印度农民在肥牛旁边快要饿死了。迷信的戒律对个人来说好象是残酷无情的,但有保存社会的作用;役畜的保存,保证了农业的继续,这样也就保证了未来生计和财富的源泉。在印度,人的补充比牛的补充容易,这听起来似乎是残酷而悲惨的,但情况确是如此。”(《答复,东印度。马德拉斯和奥里萨的饥荒》第4号第44页) 把这种情况和《摩拏法典》[65]第十章第六十二节的一句话比较一下。 “为保存一个僧侣或一头母牛而无代价地牺牲生命……可以保证这些出身卑贱的种族得救。” 要在五年期满之前提供一个五年生的动物,自然是不可能的。但在一定限度内,通过照料方法的改变,使牲畜在较短时间成长起来供一定的用途,却是可能的。贝克韦尔正是在这方面作出了成绩。以前,英国羊,象直到1855年法国羊一样,不满四年或五年是不能宰的。按照贝克韦尔的一套方法,一年生的羊已经可以肥育,无论如何,在满两年以前可以完全成熟。迭奚勒·格兰居的租地农场主贝克韦尔,由于精心选种,使羊的骨胳缩小到它们生存所必需的最低限度。他的这种羊叫做新莱斯特。 “饲养牲畜的人现在用以前养成一头羊的时间,可以养成三头来供应市场,而且这种羊长肉最多的部位发育得更宽大浑圆了。它们的全部重量几乎纯粹是肉。”(拉维涅《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农村经济》1855年版第20页) 缩短劳动期间的方法,只能按极不相同的程度适用于不同的产业部门,不会抵销不同劳动期间持续时间的差别。再用我们上述的例子来说,由于采用新工具机,制成一台机车所必需的劳动期间可以绝对地缩短。但是,如果由于纺纱过程的改良,每天或每周提供的成品更迅速地增加了,那末,制造机器的劳动期间,同纺纱的劳动期间相比较,还是相对地延长了。 注释: [65]《摩拏法典》——是古印度的一部关于宗教、法律和礼仪的戒律的集成,这些戒律按照婆罗门教义规定了每个印度人的义务。据印度传说,这部法典是出自神话中的人类始祖摩拏之手。 马克思在这里引用的是:《马纳瓦·德哈马·萨斯特拉,或根据库卢克的解释称摩拏法典,记述印度的关税、宗教和民政制度》1863年马德拉斯第3版第281页(《Manava Dharma Sastra,or the Institutes of Manu according to the gloss of Kulluka,comprising the indian System of duties,religious and civil》.Third edition,Madras,1863,p.281)。——第264页。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四卷 ## 第十三章 生产时间 劳动时间始终是生产时间,即资本束缚在生产领域的时间。但是反过来,资本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时间,并不因此也必然是劳动时间。 这里指的不是受劳动力本身的自然界限制约的劳动过程的中断,虽然我们说过,只是固定资本即厂房、机器等等在劳动过程休止时闲置不用这一情况,就已经成为超出自然界限来延长劳动过程和实行日夜班劳动[66]的动机之一。这里指的是与劳动过程长短无关,但受产品的性质和制造产品的方式本身制约的那种中断。在这个中断期间,劳动对象受时间长短不一的自然过程的支配,要经历物理的、化学的、生理的变化;在这个期间,劳动过程全部停止或者局部停止。 例如,榨出来的葡萄汁,先要有一个发酵时期,然后再存放一个时期,酒味才醇。在许多产业部门,产品要经过一个干燥过程,例如陶器业,或者,把产品置于一定条件下,使它的化学性质发生变化,例如漂白业。冬季作物大概要九个月才成熟。在播种和收获之间,劳动过程几乎完全中断。在造林方面,播种和必要的预备劳动结束以后,也许要过100年,种子才变为成品;在这全部时间内,相对地说,是用不着花多少劳动的。 在所有这些场合,在大部分生产时间内只是间或需要加入追加劳动。前一章已经指出,必须有追加资本和劳动加入已经固定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本,这种情况也会在这里发生,不过有时间长短不一的中断。 因此,在所有这些场合,预付资本的生产时间由两个期间构成:第一个期间,资本处在劳动过程中;第二个期间,资本的存在形式——未完成的产品的形式——不是处在劳动过程中,而是受自然过程的支配。这两个期间是否有时会互相交错和互相穿插,对问题没有任何影响。劳动期间和生产期间在这里是不一致的。生产期间比劳动期间长。但是,产品只有到生产期间结束以后,才能完成、成熟,因而才能从生产资本的形式转化为商品资本的形式。所以,资本的周转期间,也要根据不是由劳动时间构成的那段生产时间的长度来延长。如果超过劳动时间的生产时间,不是象谷物的成熟,橡树的成长等等那样,由固定的自然规律决定,那末,资本周转期间就往往可以通过生产时间的人为的缩短而或多或少地缩短。例如,用化学漂白法代替草场漂白法,在干燥过程上采用更有效的干燥机。又如制革业,旧的方法将鞣酸浸入皮内,需要六个月到十八个月的时间,新的方法使用抽气机,只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让·古·库尔塞尔-塞纳伊《工商企业、农业企业的理论和实践概论》1857年巴黎第2版[第49页])关于仅仅由自然过程占据的生产时间可以人为地缩短问题,铁的生产史,特别是近百年来的生铁炼钢史,提供了最好的例子。在这100年间,炼钢法由1780年前后发现的搅拌炼铁法,变为现代贝氏炼钢法和以后采用的各种最新方法。生产时间大大缩短了,不过固定资本的投资也相应地增加了。 关于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不一致,美国的鞋楦制造提供了一个独特的例子。在这里,相当大一部分非生产费用之所以耗费,是由于木材要储存18个月才能干燥。这样,制成的鞋楦以后才不会收缩、走样。在这期间,木材不经过任何其他劳动过程。因此,所投资本的周转期间不仅决定于鞋楦制造本身所需的时间,而且也决定于木材放在那里等待干燥的时间。木材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停留18个月,才能进入真正的劳动过程。这个例子同时还说明,由于不是在流通领域内发生,而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全部流动资本的不同部分的周转时间可以多么不同。 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差别,在农业上特别显著。在我们温带气候条件下,土地每年长一次谷物。生产期间(冬季作物平均九个月)的缩短或延长,还要看年景好坏变化而定,因此不象真正的工业那样,可以预先准确地确定和控制。只有牛奶、干酪等副产品,可以在较短的期间继续生产和出售。而劳动时间却象下面所说的一样: “考虑到气候和其他有影响的情况,德国各地的工作日数目可以分成三个主要的劳动期间:春季期间从三月中或四月初到五月中,约50到60个工作日;夏季期间从六月初到八月底,约65到80个工作日;秋季期间从九月初到十月底,或到十一月中或十一月底,约55到75个工作日。至于冬季,要指出的只是那些要在这个时期完成的各种劳动,例如运输肥料、木材、货物、建筑材料,等等。”(弗·基尔霍夫《农业经营学手册》1852年德骚版第160页) 因此,气候越是不利,农业劳动期间,从而资本和劳动的支出,就越是紧缩在短时期内。以俄国为例。在那里,北部一些地区,一年只有130天到150天可以进行田间劳动。可以想象,假如俄国欧洲地区的6500万人口中,竟有5000万人在必须停止一切田间劳动的冬季的六个月或八个月中无所事事,俄国将会遭受多么大的损失。除了有20万农民在俄国的10500家工厂劳动,农村到处都发展了自己的家庭工业。有些村庄,那里所有的农民世世代代都是织工、皮匠、鞋匠、锁匠、制刀匠等等;在莫斯科、弗拉基米尔、卡卢加、科斯特罗马、彼得堡等省份,情况更是这样。附带说一下,这种家庭工业现在已经越来越被迫为资本主义生产服务了;例如,织工使用的经纱和纬纱,由商人直接供给或者通过包买主得到。(《女王陛下驻外使馆秘书关于他们驻在国的工商业等情况的报告》1865年第8号第86、87页节录)在这里可以看到,生产期间和劳动期间的不一致(后者仅仅是前者的一部分)怎样成为农业和农村副业相结合的自然基础;另一方面,农村副业又怎样成为当初以商人身分挤进去的资本家的据点。后来,当资本主义生产完成制造业和农业的分离时,农业工人就越来越依赖纯粹带偶然性的副业,因而他们的状况也就恶化了。我们以后会看到,对资本来说,周转的一切差别都会互相抵销,而对工人来说,就不是这样。 在大部分真正的工业部门,采矿业、运输业等等,生产是均衡地进行的,劳动时间年年相同,撇开价格波动、生产停滞等等反常的中断现象不说,进入每天流通过程的资本的支出,是均衡地分配的。同样,在市场关系的其他条件不变时,流动资本的回流或更新,也是均衡地分配在一年的各个时期。但在劳动时间只是生产时间的一部分的那些投资部门,流动资本的支出,在一年的各个不同时期是极不均衡的,而回流只是按自然条件所规定的时间一次完成。因此,如果生产规模相同,也就是说,预付流动资本的量相同,和那些有连续劳动期间的生产部门相比,这些生产部门就必须为更长的时间一次预付更大量的资本。在这里,固定资本的寿命和它在生产中实际执行职能的时间也显然不同。由于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有差别,所使用的固定资本的使用时间,当然也会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不断发生中断,例如在农业方面,役畜、农具和机器就是这样。如果这个固定资本由役畜构成,在饲料等等方面需要的支出,不干活时和干活时需要的支出一样,或几乎一样。至于死的劳动资料,它不使用也会造成某种贬值。因此,产品一般说来就会变贵,因为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价值,不是按固定资本执行职能的时间,而是按固定资本丧失价值的时间计算的。在这些生产部门,固定资本的闲置,不管是否同日常费用结合在一起,都是它的正常使用的一个条件,如同纺纱业会损失一定量的棉花一样;在按正常技术条件进行的每一个劳动过程中,非生产地、但又是不可避免地要支出的劳动力,都和生产支出的劳动力一样计算。每一种改良,只要会减少在劳动资料、原料和劳动力上的非生产支出,也就会降低产品的价值。 在农业中,既有较长的劳动期间,又有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之间的巨大差别。关于这一点,霍吉斯金说得对: “生产农产品和生产其他劳动部门的产品所需要的时间是有差别的{虽然在这里他没有把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区别开来},这种差别就是农民具有很大依赖性的主要原因。他们不能在不满一年的时间内就把商品送到市场上去。在这整个期间内,他们不得不向鞋匠、裁缝、铁匠、马车制造匠以及其他各种生产者,赊购他们所需要的、可以在几天或几周内完成的各种产品。由于这种自然的情况,并且由于其他劳动部门的财富的增长比农业快得多,那些垄断了全国土地的土地所有者,尽管还垄断了立法权,但仍旧不能使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奴仆即租地农民摆脱成为国内依赖性最强的人的命运。”(托马斯·霍吉斯金《通俗政治经济学》1827年伦敦版第147页注) 在农业中,有些方法,一方面使工资和劳动资料的支出在一年之内比较均衡地分配,一方面使周转缩短,比如进行多种作物的生产,从而能在全年获得多种收成的情况,就是如此。但这些方法都要求增加预付在生产上的即投在工资、肥料、种子等等上的流动资本。有休闲地的三圃制改为没有休闲地的轮作制的情况就是这样。弗兰德的间作制也是这样。 “在间作时,人们栽种根茎植物;同一块地,先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栽种谷物、亚麻、油菜;收获以后,再种饲养牲畜用的根茎植物。这种方法可以把大牲畜一直养在圈内,可以大量积肥,因而成了轮作制的关键。砂土地带有三分之一以上可耕地采用间作制;这样就好象使可耕地面积增加了三分之一。” 除了根茎植物,在这方面还可以种植三叶草和其他饲料植物。 “农艺一旦达到转向园艺的程度,当然就要求有比较大量的投资。在英国,一公顷土地的投资按250法郎计算。在弗兰德,我们的农民也许会认为,一公顷投资500法郎都太少了。”(艾米尔·德·拉弗勒《论比利时农村经济》1863年布鲁塞尔版第59、60、63页) 最后,我们以造林为例。—— “木材生产,同大多数其他生产的区别主要在于:木材生产靠自然力独自发生作用,在天然更新的情况下,不需要人力和资本力。其次,即使是人工更新,人力和资本力的支出,同自然力的作用相比,也是极小的。此外,在不长庄稼或种庄稼实在不合算的土壤和地方,森林还是可以茂盛生长的。但是,造林要成为一种正规化的经济,就比种庄稼需要更大的土地面积,因为面积小,就不能合理地采伐森林,几乎不能利用副产品,森林保护就更加困难,等等。但是,生产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它超出私人经营的计划范围,有时甚至超出人的寿命期限。为购买造林用地而投下的资本,” {在公社生产的情况下,不需要这种资本;问题只是在于公社从耕地和牧场能抽出多少土地用于林业生产} “只有经过长时期以后,才会获得有益的成果,并且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周转,对有些种类的树木来说,需要150年才能完全周转一次。此外,持久的木材生产本身要求有一个活树储备,它应是年利用额的十倍到四十倍。因此,没有别的收入、不拥有大片森林地带的人,就不能经营正规化的林业”(基尔霍夫,第58页)。 漫长的生产时间(只包括比较短的劳动时间),从而漫长的资本周转期间,使造林不适合私人经营,因而也不适合资本主义经营。资本主义经营本质上就是私人经营,即使由联合的资本家代替单个资本家,也是如此。文明和产业的整个发展,对森林的破坏从来就起很大的作用,对比之下,对森林的护养和生产,简直不起作用。 前面引用的基尔霍夫的那段话中,有一句特别值得注意: “此外,持久的木材生产本身要求有一个活树储备,它应是年利用额的十倍到四十倍。” 这就是说,一次周转需要十年到四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畜牧业也是这样。一部分牲畜群(牲畜储备)留在生产过程中,另一部分则作为年产品出售。在这里,只有一部分资本每年周转一次,如同固定资本——机器、役畜等等——的情况完全一样。虽然这个资本是较长时间内固定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本,因此会延长总资本的周转,但在范畴的意义上,它并不是固定资本。 这里所说的储备——一定量的活树或活畜——相对地说是处在生产过程中(同时作为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按照它的再生产的自然条件,在正常的经营中,必然有相当大一部分储备总是处在这个形式上。 另一种储备也对周转发生类似的影响。它只形成可能的生产资本,但是由于经营的性质,必须有或多或少的量积累着,因此必须在较长的时间内为生产而预付,尽管它只是逐渐进入现实的生产过程。例如肥料,在运到地里以前,就是属于这一类的。谷物、干草等等以及用在牲畜生产上的饲料储备,也属于这一类。 “相当大一部分经营资本,保存在农场储备中。但是,如果不是适当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妥善保存这些储备,它们的价值就会多少受到损失。甚至仅仅由于管理不善,农场的一部分产品储备会全部损失掉。由于这个缘故,对粮仓、草料房和地窖的管理,要特别小心;储存室必须经常关好,还要保持清洁和通风,等等。粮食以及其他保管着的收获物,要经常适当地翻一翻,马铃薯和萝卜,要防止霜冻,防止水浸和腐烂。”(同上,第292页)“在计算农场本身的需要,特别是饲养牲畜的需要时,必须按产品数量和用途进行分配,因此,不仅要考虑到满足需要,而且要考虑到留有适当的储备,以防万一。一旦发觉不能完全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需要,首先要想到,能否用别的产品(代用品)或比较便宜的东西来弥补不足。例如,干草缺乏时可用根茎植物掺上秸秆来弥补。总之,要始终注意各种产品的实际价值和市场价格,并且由此确定消费。例如,如果燕麦比较贵,豌豆和黑麦比较便宜,就可用豌豆或黑麦代替一部分燕麦来喂马,而把由此省下的燕麦卖掉,从中得利。”(同上,第300页) 以前在考察储备形成[注:见本卷第155—161页。——编者注]的时候已经指出,必须有一定量的、或大或小的可能的生产资本,也就是说,必须有一定量的要用在生产上的生产资料处于或大或小的储备状态,以便逐渐进入生产过程。同时还指出,对一定的企业或有一定规模的资本主义生产来说,这种生产储备的大小,取决于它在更新时困难的大小,取决于供应市场的相对距离,取决于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等等。所有这些情况,对于必须以生产储备的形式存在的资本的最低限额,从而对于资本预付时间的长短,对于一次预付的资本量的大小,都会产生影响。这个资本量因此也会影响周转,但它取决于流动资本只作为可能的生产资本停留在生产储备形式上的时间的长短。另一方面,既然这种停滞是由迅速补偿的可能性的大小,由市场情况等等决定的,那末,它本身也就受流通时间,受流通领域内的情况的制约。 “其次,手工工具、筛、篮、绳、车油、钉之类的用具或附件,越是不容易在近处马上买到,就越是要储存起来,以备随时替换。最后,每年冬季都应该仔细检查全部用具,并立即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理。而这些用具的储备一般说来应有多少,主要看当地情况而定。附近没有手工业者和商店的地方,比当地或附近有手工业者和商店的地方,要有更多的储备。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如果一次购置大量必需的储备品,只要选择了适当的时机,通常是能够由于买得便宜而得到好处的;当然,流动的经营资本会由此而一下子被抽去一个较大的金额,这在企业经营中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基尔霍夫,第301页) 我们已经看到,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差别,可以有种种极不相同的情形。有时,流动资本在进入真正的劳动过程以前,已经处在生产时间内(鞋楦制造);有时,流动资本在通过真正的劳动过程以后,仍然处在生产时间内(葡萄酒、谷种);有时,生产时间间或有劳动时间插进来(农业、造林);有时,能流通的产品的很小一部分进入常年的流通,而大部分仍然处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造林和畜牧业);流动资本必须以可能的生产资本形式投入的时间的长短,从而,这个资本一次投入的量的大小,部分地取决于生产过程的种类(农业),部分地取决于市场远近等等,总之,取决于流通领域内的情况。 我们以后(在第三卷)会看到,麦克库洛赫、詹姆斯·穆勒等人企图把和劳动时间不一致的生产时间说成和劳动时间是一致的,结果导致多么荒谬的理论。而这种企图本身又来源于对价值理论的错误应用。 我们以前考察的周转周期,是由预付在生产过程中的固定资本的持续时间决定的。因为这个周期包括或长或短好几年,所以它也包括固定资本的若干的年周转或一年内反复进行的周转。 在农业中,这样的周转周期起因于轮作制。 “租期的持续时间无论如何不能短于采用轮作制所需的周转时间,因此,采用三圃制总是按3年、6年、9年等等计算的。在采用有全休耕地的三圃制时,同一块地,在6年中,只耕作4次,在耕作年度内,轮种冬季作物和夏季作物,而且,在土质所要求或许可的情况下,还轮种小麦和黑麦,大麦和燕麦。不同种类的谷物在同一块土地上的产量有多有少,各有不同的价值,并且按不同的价格出售。因此,同一块地的产量在每一个耕作年度是不同的,周期的前一半〈前3年〉也和后一半不同。甚至各个周期的平均产量也各不相同,因为产量不仅取决于土质,而且还取决于当年的气候,价格也取决于各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我们以整个周期为6年的平均收获和平均价格来计算一块地的产量,我们就得到周期前一半和后一半的一年的总产量。但是,如果只按周期的一半即3年来计算,情形就不是这样,因为这时总产量也会不同。由此可见,在采用三圃制时,租期至少要定为6年。但是,租佃者和出租者总是很希望把租期确定为租期的若干倍{原文如此!},也就是说,在采用三圃制时,不定为6年,而定为12年、18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在采用七圃制时,不定为7年,而定为14年、28年。”(基尔霍夫,第117、118页) {在这里,手稿中写着:“英国的轮作制。这里要加注。”} 注释: [66]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286—293页。——第266页。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四卷 ## 第十四章 流通时间 我们以前考察的一切情况,引起了投入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资本的周转期间的差别,从而也引起了资本所必须预付的时间的差别。这些情况都是在生产过程本身发生的,例如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差别、劳动期间的差别等等。但是,资本的周转时间等于它的生产时间和它的流通时间之和。因此,不言而喻,流通时间的长短不一会造成周转时间,从而造成周转期间的长短不一。只要拿两个不同的投资作比较,假定其他一切影响周转的条件都相同,只是流通时间不同,或者,考察一定量资本,假定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构成已定,劳动期间已定等等,只是流通时间是可变的,那末情况就显得清清楚楚了。 流通时间的一部分——相对地说最有决定意义的部分——是由出售时间,即资本处在商品资本状态的期间构成的。流通时间,从而整个周转期间,是按照这个时间的相对的长短而延长或缩短的。由于保管费用等等,追加的资本支出也就成为必要的了。从一开始就很清楚:出售成品所需的时间,对同一个生产部门的单个资本家来说,可能是极不相同的;因此,它不仅对投入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量来说,是极不相同的,而且对各个独立的资本即实际上只是投入同一个生产领域的总资本的独立部分来说,也是极不相同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同一个单个资本的出售期间,随着市场情况的一般变动或者随着特殊生产部门的市场情况的变动而变动。关于这一点,在这里就不多讲了。我们只是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所有那些会使投在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的周转期间产生差别的情况,即使它们单个地发生作用(例如,假定一个资本家有机会比他的竞争对手卖得更快,或者比另一个资本家采用更多的方法来缩短劳动期间),同样会使处在同一个生产部门的不同的单个资本的周转产生差别。 商品的销售市场和生产地点的距离,是使出售时间,从而使整个周转时间产生差别的一个经常性的原因。在商品运往市场的全部时间内,资本束缚在商品资本的状态;如果商品按订货生产,就要停留到交货的时候;如果不是按订货生产,那末,在商品运往市场的时间上,还要加上商品在市场上等候出售的时间。交通运输工具的改良,会绝对缩短商品的移动期间;但不同的商品资本或向不同的市场移动的同一商品资本的不同部分,由于移动而在流通时间上发生的相对差别,不会因此消失。例如,改良的帆船和轮船,缩短了商品的移动时间,从而也就缩短了商品到达远近港口的时间。相对的差别仍然存在,虽然往往是缩小了。不过,由于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这种相对差别会以一种与自然距离不相适应的方式发生变化。例如,一条从生产地点通往内地一个人口聚集的主要中心的铁路,可以使内地的一个不通铁路的较近地点,比这个自然距离较远的地点,绝对地或相对地变远。同样,这种情况还会使生产地点到较大的销售市场的相对距离发生变化,由此可以说明,随着交通运输工具的变化,旧的生产中心衰落了,新的生产中心兴起了。(此外还应指出,远距离运输比近距离运输相对地说要便宜得多。)随着运输工具的发展,不仅空间运动的速度加快了,而且空间距离在时间上也缩短了。不仅交通工具的数量增多了,比如说,许多条船同时驶向同一个港口,好几辆列车在相同的两地之间同时沿着不同的铁路线行驶,而且例如货船在一周内,按不同的日期,依次由利物浦开往纽约,或者,货车在一天内按不同的钟点由曼彻斯特开往伦敦。当然,在运输工具的效率已定时,绝对的速度——因而流通时间的这个部分——并不会由于最后这种情况而发生变化。但是,一批又一批的商品可以每隔一个较短的时间起运,这样,它们可以连绵不断地到达市场,不需要在实际运出以前,作为可能的商品资本大量堆积起来。因此,资本的回流也就每隔一个比较短的期间发生,以致有一部分不断转化为货币资本,而另一部分则作为商品资本流通。由于回流在若干连续的期间之内发生,总流通时间就缩短了,因而周转也缩短了。首先是运输工具的运行次数增加,例如,一方面,一条铁路的列车次数,随着生产地点生产的增加,随着它变为较大的生产中心而增加,而且这种增加,是面向现有的销售市场,也就是面向大生产中心、人口中心、输出港等等的。另一方面,这种交通特别便利的情况以及由此而加速的资本周转(因为资本周转是由流通时间决定的),反过来既使生产中心又使市场加速集中。随着大量人口和资本在一定的地点这样加速集中,大量资本也就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同时,生产地点和销售地点的位置还会移动和变迁,因为交通工具发生变化,二者的相对位置也随着发生了变化。一个生产地点,由于处在大路或运河旁边,一度享有特别的地理上的便利,现在却位于一条铁路支线的旁边,这条支线要隔相当长的时间才通车一次。另一个生产地点,原来和交通要道完全隔绝,现在却位于好几条铁路的交叉点。后一个生产地点兴盛起来,前一个生产地点衰落了。因此,运输工具的变化,在商品的流通时间,买和卖的机会等方面造成地点差别,或者使已有的地点差别再发生变化。这种情况对资本周转的重要性,可以从各地工商业代表和铁路公司的争吵中得到证明。(例如,见前面[注:见本卷第169页。 ——编者注]引用的铁道委员会的蓝皮书。) 因此,凡是按其产品性质来说主要靠在当地找销路的生产部门,例如啤酒业,在人口聚集的主要中心会得到最大规模的发展。在这里,由于资本周转更为迅速,一些生产条件(例如建筑用地等等)的昂贵就部分地得到补偿。 如果从一方面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进步,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会缩短一定量商品的流通时间,那末反过来说,这种进步以及由于交通运输工具发展而提供的可能性,又引起了开拓越来越远的市场,简言之,开拓世界市场的必要性。运输中的并且是运往远地的商品会大大增长,因而,在较长时间内不断处在商品资本阶段、处在流通时间内的那部分社会资本,也会绝对地和相对地增加。与此同时,不是直接用作生产资料,而是投在交通运输工具以及为运用这些工具所必需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上的那部分社会财富,也会增加。 商品由生产地点到销售市场的运载过程的相对长度,不仅会在流通时间的第一部分即出售时间上引起差别,而且也会在第二部分即由货币再转化为生产资本要素也就是购买时间上引起差别。以运往印度的商品为例,运一次要历时四个月。假定出售时间等于零,也就是说,假定运去的商品是订货,货物一交出,生产者代理人就得到货款。送回货币(在这里,不论以什么形式送回都一样)又要历时四个月。因此,同一个资本要重新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重新开始相同的经营,共需历时八个月。由此引起的周转的差别,是各种信用期限的物质基础之一,正如海外贸易,象威尼斯和热那亚的海外贸易,一般说来也是真正的信用制度的源泉之一。 “1847年的危机,使当时的银行业和商业能够把印度和中国的汇兑习惯〈这两国和欧洲之间的汇兑期限〉由发票后十个月,减为见票后六个月;二十年来,由于航运的加速和电报的设置,现在有必要再把见票后六个月减为发票后四个月,或者作为第一步先减为见票后四个月。帆船从加尔各答经由好望角到伦敦,平均不到90天。见票后四个月的汇兑习惯,等于比如说150天的时间。现在通行的见票后六个月的汇兑习惯,就等于比如说210天的时间。”(1866年6月16日《伦敦经济学家》) —— 而另一方面: “巴西的汇兑习惯,仍然是见票后两个月和三个月;安特卫普〈向伦敦〉发出的票据,以发票后三个月为期,甚至曼彻斯特和布莱得弗德向伦敦发出的票据,也要以三个月和更长的时间为期。由于一种默契,商人能得到充分的机会,即使不能在为商品开的票据到期之前,也能在票据到期时实现他的商品。因此,印度票据的汇兑习惯并不过分。印度货物在伦敦出售,通常定为三个月。如果还把出售所需要的一些时间算进去,它的实现不能少于五个月,而从印度买货直到在英国货栈交货,平均又要经过五个月。这样,就要有一个十个月的期间,而为这种商品开的票据的期限,却不超过七个月。”(同上,1866年6月30日)“1866年7月2日,主要同印度和中国做生意的伦敦五家大银行和巴黎贴现银行发出通告说,自1867年1月1日起,它们在东方的分行和代办所只买卖见票后不超过四个月的票据。”(同上,1866年7月7日) 不过,这种缩减的办法失败了,不得不再取消。(从那时起,苏伊士运河已经使这一切改观了。) 不用说,商品流通时间的延长使销售市场上价格变动的风险增加了,因为能够发生价格变动的时期延长了。 流通时间的差别,一方面个别地出现在同一个生产部门的不同的单个资本之间,一方面也出现在由于不立即支付现款而有不同支付习惯的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这种差别是由买和卖的支付期限不同引起的。这一点,对信用制度来说很重要,但这里就不再谈了。 周转时间的差别也是由供货契约的范围引起的。契约范围随资本主义生产的范围和规模一同扩大。作为买者和卖者之间的交易的供货契约,是一种与市场即流通领域有关的业务。因此,由此引起的周转时间的差别,是由流通领域引起的,不过这种差别又反过来直接影响生产领域,而且把所有支付期限和信用关系撇开不说,即使在现金支付的情况下也影响生产领域。例如,煤炭、棉花、棉纱等等是可分离的产品。每天都有一定量的成品提供出来。但是,如果纺纱厂主或者采矿业主接受一项供应一定量产品的契约,这个产品量需要一个比如四周或六周连续进行的工作日的期间才能生产出来,那末,对资本预付的时间来说,就完全象在这个劳动过程中采用了一个四周或六周连续不断的劳动期间一样。当然,这里要假定,全部订货必须一次交清,或者全部交清以后才能得到货款。因此,单个地考察,每天都有一定量的成品提供出来。但是,这种成品量毕竟只是契约规定的供应量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订货的已经完成的部分不再处于生产过程中,那末,它仍然只是作为可能的资本存放在栈房里。 现在我们来考察流通时间的第二段时间:购买时间,或者说,资本由货币形式再转化为生产资本要素的时间。在这期间,资本必须以或短成长的时间停留在货币资本的状态,因而,全部预付资本的一定部分,必须不断地处在货币资本的状态,尽管这个部分是由不断变化的要素构成的。例如,某一个企业的全部预付资本中,必须有n×100镑处于货币资本的形式,这样,n×100镑的所有组成部分要继续不断地转化为生产资本,而这个货币额却又不断地从流通、从已经实现的商品资本的流入得到补充。因此,预付资本的一定价值部分,不断地处于货币资本的状态,即处于不是属于生产领域,而是属于流通领域的形式。 我们说过,市场距离所造成的资本束缚在商品资本形式上的时间的延长,直接造成货币回流的延迟,因而也延迟了资本由货币资本到生产资本的转化。 其次,关于商品的购买,我们说过(第6章),购买时间、原料主要供应地距离的远近,怎样使人们必须为较长的期间买进原料,并且使它们保持生产储备的形式,保持潜在的或可能的生产资本的形式以供使用;因此,在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必须一次预付的资本量就会增加,资本必须预付的时间也会延长。 大批原料按或长或短的周期投入市场,会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发生类似的影响。例如,在伦敦,控制着羊毛市场的羊毛大拍卖,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而棉花市场由一个收获期到下一个收获期,虽然不总是均衡地,但大体上是连续不断地进行更新的。这类周期决定这些原料的主要购买日期,并且特别会对于使资本按或长或短的期间预付在生产要素上的投机性购买发生影响,就象所生产商品的性质会对于有意地使产品在或长或短的期间保留可能的商品资本形式的投机性行为发生影响完全一样。 “农民多少也得是个投机家,所以要按照当时的情况留下自己的产品不出售……” 接着说了一些一般的原则。 “但是产品的销售,主要还取决于人、产品本身以及地点。一个老练而走运〈!〉并且有足够的经营资本的人,如果在价格非常便宜时,把他获得的收成存放了一年,是不会受到责备的。反之,一个缺少经营资本或者根本〈!〉不会投机的人,就只想得到通常的平均价格,因而一有机会,就非推销出去不可。羊毛存放一年以上,几乎总是要带来损失,而谷物和油料作物的种子,保存几年,也不会损害它们的特性和质量。象油料作物的种子、忽布花、起绒草这类产品,通常会在短时期内大涨大落,所以,在价格远远低于生产价格的年份,把它们保存起来是合乎情理的。但是,有些东西每天需要有维持费用,如肥育的牲畜,或者,有些东西容易腐烂,如水果、马铃薯等等,那就千万不要耽误出售。在有些地方,一种产品在一个季节的平均价格最低,而在另一个季节的平均价格又最高。例如,有些地方,谷物的平均价格,在圣马丁节前后比在圣诞节到复活节要低。还有一些产品,在某些地方,只是在一定的时候才行销,例如有些地方的羊毛市场上的羊毛就是这样,在那里,过了时候,羊毛生意通常是清淡的……”(基尔霍夫,第302页) 货币是在流通时间的后半段再转化为生产资本要素的。在考察这一段时,我们不仅是考察这种转化本身,不仅是考察由出售产品的市场距离决定的货币回流的时间。最主要的,是要考察预付资本有多大一部分必须不断处于货币形式,货币资本的状态。 撇开所有的投机不说,需要购买多少那些必须不断作为生产储备来存放的商品,这取决于这种储备更新的时间,从而取决于那些本身又受市场条件决定的、因而对不同的原料等等来说也是各不相同的情况;因此,这里必须随时一次预付大量的货币。按照资本周转的时间,货币流回有快有慢,但总是一部分一部分地流回。其中一部分,即再转化为工资的部分,同样不断地经过较短的期间再支出。但是,另一部分,即要再转化为原料等等的部分,必须在较长的期间积累起来,作为准备金,或用于购买或用于支付。因此,它以货币资本的形式存在,尽管它作为货币资本存在的数量是变化不定的。 我们在下一章会看到:另一些情况——不管它们发生在生产过程还是流通过程——怎样使预付资本的一定部分必须以货币形式存在。但是应该指出,经济学家总爱忘记,企业所需资本的一部分不仅不断交替地通过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这三种形式,而且这一资本的各个部分不断地同时具有这三种形式,尽管这些部分的相对量是不断变化的。经济学家爱忘记的,特别是不断作为货币资本存在的部分,虽然正是这种情况对理解资产阶级的经济十分必要,因而这种情况本身在实践中也是很重要的。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四卷 ## 第十五章 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 在这一章和后面的第十六章,我们要考察周转时间对资本价值增殖的影响。 假定有一个商品资本,比如说是一个9周劳动期间的产品。 我们暂且不谈由固定资本的平均损耗追加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和在生产过程中追加到产品中去的剩余价值,这样,这个产品的价值就等于生产这个产品时预付的流动资本的价值,也就是等于工资和生产这个产品时消费的原料和辅助材料的价值。 假定这个价值=900镑,这样,每周的支出是100镑。 在这里,周期的生产时间同劳动期间一致,因此也是9周。 不管我们假定的是一个具有连续性的产品的劳动期间,还是一个可分离的产品的连续的劳动期间,只要一次运到市场上去的可分离的产品的量要花费9周劳动,情况都一样。 再假定流通时间持续3周。 那末,整个周转期间就要持续12周。 在9周完了以后,预付生产资本转化成商品资本了,但是它还有3周留在流通期间内。 因此,新的生产期间要到第13周开始时才开始。 生产要停顿3周,或者说,要停顿整个周转期间的1/4。 不管我们假定这3周期间是出售产品平均所需的时间,还是假定这段时间要由市场的远近或由所出售的商品的支付期限来决定,情况也都是一样。 每3个月中,生产要停顿3周,也就是说,一年中要停顿4×3=12周=3个月=年周转期间的1/4。 因此,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一周一周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只有两种办法可行。 或者是缩小生产的规模,使900镑足以在第一个周转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内使劳动继续进行。 这样,在第一个周转期间结束以前,第二个劳动期间,从而第二个周转期间,在第10周就开始了,因为周转期间是12周,而劳动期间是9周。 把900镑分配在12周,每周是75镑。 第一,很清楚,一个这样缩小的企业规模,以固定资本规模的变化,总之以企业设备的缩小为前提。 第二,这种缩小究竟有没有可能,也还成问题,因为按照不同企业中生产的发展,投资有一个标准最低限额,达不到这个限额,一个企业就没有竞争能力。 这个标准最低限额本身,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增长,因此不是固定的。 但是,在每一次的标准最低限额和不断扩大的标准最高限额之间,有许多中间阶段,形成一个允许有极不相同的投资程度的中位。 因此,在这个中位界限以内,也会发生缩小的现象,缩小的界限就是每一次的标准最低限额本身。 ——在生产遇到障碍,市场商品充斥,原料涨价等情况下,可以在固定资本已有一定基础的时候,通过限制劳动时间的办法,比如说只劳动半天,来限制流动资本的正常支出;同样,在繁荣时期,又可以在固定资本已有一定基础的时候,一方面通过延长劳动时间,一方面通过提高劳动强度,使流动资本异常扩大。 对事先已经预计到这些变动的企业来说,可以一方面采用上面的方法,一方面同时使用大批工人,并且和动用后备固定资本例如铁路的后备机车等等结合起来。 但是,我们在这里是以正常的条件为前提的,这种异常的变动就不予考察了。 因此,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在这里,同一个流动资本的支出必须分配在较长的时间内,不是分配在9周,而是分配在12周。 因此,在每一段既定的时间里,都有一个已经减少了的生产资本执行职能;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由100减少到75,即减少1/4。 在9周的劳动期间内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减少的总额=9×25=225镑,即900镑的1/4。 但是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仍然是3/12=1/4。 由此得出结论:如果要使生产在已经转化为商品资本的生产资本的流通时间内不致中断,如果要使生产同时地、一周一周连续地进行,而这样做又没有特别的流动资本可用,那就只有缩小生产规模,减少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才能办到。 这样为了使生产在流通时间内继续进行而游离出来的流动资本部分和全部预付流动资本之比,等于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 前面已经指出,这里说的只适用于这一类生产部门,在这些部门,劳动过程一周一周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因而不象农业那样,要在不同劳动期间投入不同的资本额。 反过来说,如果企业的性质排除了缩小生产规模的可能性,从而也排除了减少每周要预付的流动资本的可能性,那末,只有追加流动资本才能使生产连续进行。 在上例是追加300镑。 在12周的周转期间内,要相继预付1200镑,300镑是其中的四分之一,就象3周是12周的四分之一一样。 在9周的劳动期间结束以后,资本价值900镑就由生产资本形式转化为商品资本形式了。 这个资本价值的劳动期间已经结束,但是下一个劳动期间不能用同一个资本来更新。 当这个资本在这3周停留在流通领域,作为商品资本执行职能时,它所处的情况,从生产过程来看,就好象它根本不存在一样。 在这里,我们把一切信用关系撇开不说,因此假定资本家只用他个人的资本来经营。 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资本,在完成了它的生产过程以后,要在流通过程停留3周,但这时有追加的投资300镑在执行职能,因此生产的连续进行不会中断。 在这里,我们必须指出下述各点: 第一,最初预付的资本900镑的劳动期间,9周以后就结束了,这个资本不再经过3周是不会流回的,即在第13周开始的时候才流回。 但是,一个新的劳动期间会用追加的资本300镑立刻重新开始。 正因为这样,生产过程才能连续进行。 第二,原有资本900镑的职能和第一个9周劳动期间结束后新追加的资本300镑(它在第一个劳动期间结束后,就直接开始第二个劳动期间)的职能,在第一个周转期间内是截然分开的,或者至少能够这样分开,但在第二个周转期间的过程中就互相交叉起来。 让我们把问题说得具体些: 第一个周转期间12周。 第一个劳动期间9周,其中预付资本的周转,在第13周开始时完成。 最后3周有追加资本300镑执行职能,并且开始第二个9周的劳动期间。 第二个周转期间。 第13周开始的时候,已经有900镑流回,并且能够开始一个新的周转。 但是第二个劳动期间,由于追加300镑,在第10周就已经开始了;在第13周开始的时候,劳动期间由于这300镑而完成了三分之一,300镑已经由生产资本转化为产品。 因为只要再有6周就结束第二个劳动期间,所以流回的900镑资本只有三分之二,即只有600镑,能够加入第二个劳动期间的生产过程。 这样,原来的900镑就有300镑游离出来,和第一个劳动期间的追加资本300镑起相同的作用。 在第二个周转期间的第6周末,第二个劳动期间结束了。 投在其中的资本900镑在3周以后流回,也就是在第二个12周的周转期间的第9周末流回。 在3周流通时间内,有游离资本300镑加入。 资本900镑的第三个劳动期间,就是用这300镑,在第二个周转期间的第7周,或一年的第19周开始的。 第三个周转期间。 在第二个周转期间的第9周末,有900镑重新流回。 但是第三个劳动期间已经在前一个周转期间的第7周开始了,并且已经通过了6周。 这样,它只要再持续3周。 因此,在流回的900镑中,只有300镑加入生产过程。 第四个劳动期间填满这个周转期间的其余9周。 这样,在一年的第37周,就同时开始了第四个周转期间和第五个劳动期间。 为了便于计算,我们假定:劳动期间为5周,流通期间为5周,因而周转期间为10周;一年按50周计算,每周的资本支出是100镑。 这样,劳动期间需要有流动资本500镑,流通时间也需要追加资本500镑。 劳动期间和周转时间如下: 劳动期间 周 商品(镑) 回流时间 1 2 3 4 5 1—5 6—10 11—15 16—20 21—25 500 500 500 500 500 第10周末 第15周末 第20周末 第25周末 第30周末 依此类推 如果流通时间=0,因而周转期间等于劳动期间,那末一年内周转的次数就等于劳动期间的次数。 在劳动期间为5周时,一年周转次数=50/5=10,周转资本的价值=500×10=5000。 表中假定流通时间为5周,因此每年也生产价值5000镑的商品,但其中的1/10=500镑总是处在商品资本的状态,要经过5周才能流回。 这样,到年终,第十个劳动期间(即第46—50劳动周)的产品,只完成它的周转时间的一半,因为它的流通时间要算在下一年的最初5周。 让我们再举第三个例子: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时间为3周,劳动过程中每周预付100镑。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6周。 在第6周末,有600镑商品资本,它在第9周末流回。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7—12周。 在第7—9周,预付了300镑追加资本。 第9周末,有600镑流回。 其中300镑,在第10—12周预付。 因此,在第12周末,有现金300镑;有商品资本600镑,它在第15周末流回。 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3—18周。 在第13—15周,预付了上述的300镑,然后流回600镑,其中300镑是在第16—18周预付的。 在第18周末,有现金300镑;有商品资本600镑,它在第21周末流回(有关这个情况的更详细的叙述,见本章后面第Ⅱ节)。 因此,9个劳动期间(=54周)生产了商品600×9=5400镑。 在第九个劳动期间结束时,资本家有现金300镑,商品600镑,但这些商品还没有完成它们的流通时间。 比较一下这三个例子,我们就发觉,第一,只有在第二例中,500镑资本Ⅰ和500镑追加资本Ⅱ会依次交替,因此这两个资本部分的运动总是分别进行的。 但这只是因为我们在这里作了非常例外的假定,即假定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形成周转期间的相等的两半。 在其他一切情况下,不管周转期间的这两个部分如何不相同,这两个资本的运动,正象在第一例和第三例中那样,从第二个周转期间起就互相交叉。 追加资本Ⅱ与资本Ⅰ的一部分结合起来,成为第二个周转期间内执行职能的资本,而资本Ⅰ的余额游离出来,执行资本Ⅱ原来的职能。 在商品资本流通时间内发生作用的资本,在这里不是原来为这个目的而预付的资本Ⅱ,但它具有和后者相同的价值,并且在全部预付资本中形成相同的部分。 第二,已经在劳动期间执行职能的资本,在流通时间闲置下来。 在第二例中,资本在5周劳动期间内执行职能,在5周流通时间内闲置下来。 因此,资本Ⅰ在一年内全部闲置的时间是半年。 于是有追加资本Ⅱ在这个时间内出现。 拿当前的例子来说,资本Ⅱ也会闲置半年。 但是,必需用来保持流通时间内生产的连续性的追加资本,不是由一年内流通时间的总量或总数决定的,而只是由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决定的。 (当然,这里假定全部周转是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的。 )所以,在第二例中,所需的追加资本是500镑,不是2500镑。 简单地说,这是由于以下事实:追加资本和原来预付的资本一样加入周转,因此,也完全和后者一样由它的周转次数来补偿它的数量。 第三,如果生产时间比劳动时间长,也不会改变这里考察的情况。 当然,总周转期间会因此延长,但是劳动过程不会因为周转的这种延长,需要有追加资本。 追加资本只有这样一个目的,就是把劳动过程中因流通时间而引起的空隙填补起来;因此,追加资本应当保证生产不受流通时间引起的干扰的影响。 那些由特殊的生产条件引起的干扰,则用别的方法去排除,用不着在这里考察。 但是有些企业,只是断断续续地、靠订货来进行生产,因此,在各个劳动期间之间可能发生中断。 在这种情况下,追加资本的必要性也就相应地消失了。 另一方面,就大多数季节劳动的情况来看,回流时间又有一定的界限。 同一个劳动不能用同一个资本在下一年进行更新,如果这个资本的流通时间在这个期间还没有结束的话。 但是流通时间也能比从一个生产期间到下一个生产期间的间隔期短些。 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就会闲置,除非它另有用途。 第四,为一个劳动期间而预付的资本,例如第三例的600镑,一部分投在原料和辅助材料上,投在这个劳动期间的生产储备上,投在不变的流动资本上,一部分投在可变的流动资本上,投在劳动本身的报酬上。 投在不变的流动资本上的那一部分,可以不按相同的时间以生产储备的形式存在;例如整个劳动期间用的原料可以不必都准备好;煤炭可以每两周购买一次。 但是——因为这里还是把信用除外——这部分资本,不以生产储备的形式供人利用,就要以货币形式供人利用,以便需要时转化为生产储备。 它丝毫不会影响这个为6周而预付的不变的流动资本的价值的大小。 另一方面,——把应付意外支出的货币储备和用来排除干扰的真正准备金撇开不说,——工资要按较短的期间支付,通常是每周一次。 因此,除非资本家强迫工人按较长时间预付他的劳动,否则支付工资所必需的资本就要以货币形式准备好。 所以,资本流回时,一部分必须保持货币形式,以便支付劳动报酬,而另一部分可以转化为生产储备。 追加资本完全要象原有资本一样进行分配。 但是这个资本和资本Ⅰ的区别(撇开信用关系不说)在于:它不参加资本Ⅰ的第一个劳动期间,但还在第一个劳动期间的整个期间内就必须预付,以便在自己的劳动期间内供人利用。 在这个时间内,这个资本至少可以有一部分已经转化为不变的流动资本,为整个周转期间预付。 这个资本究竟有多大一部分取得这个不变的流动资本形式,或者说,在这种转化成为必要以前,有多大一部分保持追加货币资本形式,则部分地取决于一定生产部门的特殊生产条件,部分地取决于当地的情况,部分地取决于原料等等价格的波动。 在考察社会总资本时,这个追加资本会不断地有相当大的部分长期处于货币资本的状态。 另一方面,至于资本Ⅱ中要预付在工资上的那部分,它总是按照各个较短劳动期间已经完成并支付报酬的程度,逐渐转化为劳动力。 所以,资本Ⅱ的这一部分,要在整个劳动期间内处于货币资本的形式,直到它由于转化为劳动力而参加执行生产资本的职能的时候为止。 因此,为了把资本Ⅰ的流通时间转变为生产时间而必需的追加资本的加入,不仅会增加预付资本的量和总资本必须预付的时间,而且特别会增加作为货币储备存在,因而处于货币资本的状态并且具有可能的货币资本的形式的那一部分预付资本。 在资本由于流通时间而需要分割成两部分,即第一个劳动期间所需的资本和流通时间所需的补充资本,而这种分割不是由于投资的增加,而是由于生产规模的缩小所造成的场合,不论在以生产储备形式预付方面,还是在以货币储备形式预付方面,都同样会发生上段所说的情况。 和生产规模相比,束缚在货币形式的资本,在这种场合就增加得更多。 总的说来,资本这样分为原有生产资本和追加资本,其结果就是:各个劳动期间有不间断的连续性,预付资本的一个等量部分作为生产资本不断地执行职能。 让我们再看第二个例子。 不断处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本是500镑。 因为劳动期间=5周,所以全年按50周计算,就有10个劳动期间。 因此,撇开剩余价值不说,产品是10×500=5000镑。 从生产过程内直接地、不间断地发生作用的资本——一个500镑的资本价值——的观点来看,流通时间好象完全消失了。 周转期间和劳动期间互相一致了;流通时间则=0。 相反地,如果500镑资本照例会因5周的流通时间而中断它的生产活动,以致要在包括10周的整个周转期间结束以后,才重新具有生产能力,那末,在一年的50周内,我们就只有5个10周的周转;其中有5个5周的生产期间,也就是说有25个生产周,总产品等于5×500=2500镑;有5个5周的流通时间,也就是说总流通时间也是25周。 在这里,如果我们说:500镑资本一年周转5次,那末,显而易见,这500镑资本在每个周转期间的一半期间内,完全不是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它总共只有半年在执行职能,而另外半年根本不执行职能。 拿我们的例子来说,500镑补充资本会在这5个流通时间内加入,因而这个2500镑的周转就增长为一个5000镑的周转。 但是现在预付的资本不是500镑,而是1000镑。 5000除以1000等于5。 因此,周转次数不是10,而是5。 实际上,也正是这样计算的。 但是,当说到1000镑资本一年周转5次时,在资本家的空虚的头脑中,流通时间就从记忆中消失了,于是形成一种混乱的观念,好象这个资本在依次进行的5次周转中,不断地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 但是,我们说这1000镑资本周转5次时,其中就包括着流通时间和生产时间。 事实上,如果1000镑真的继续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按照我们的假定,产品就应该是10000镑,而不是5000镑。 但是要使1000镑继续处在生产过程中,也就必须预付2000镑。 对于周转这个机构根本一窍不通的经济学家,总是忽视这一要点:生产要不间断地进行,产业资本就始终只能有一部分实际上加入生产过程。 当一部分处在生产期间的时候,另一部分必须总是处在流通期间。 换句话说,资本的一部分,只有在另一部分脱离真正的生产而处于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形式的条件下,才能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 忽视这一点,也就完全忽视了货币资本的意义和作用。 我们现在应该研究,在周转期间的两部分即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相等时,或者,在劳动期间大于或小于流通期间时,在周转上会产生什么样的差别;其次,应该研究,这对资本束缚在货币资本形式上会发生什么影响。 我们假定,在一切场合,每周的预付资本是100镑,周转期间是9周,因此,为每个周转期间预付的资本=900镑。 ## Ⅰ.劳动期间等于流通期间 这种情况虽然实际上只是偶然的例外,但是必须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因为在这里关系表现得最简单、最明了。 两个资本(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资本Ⅰ,和在资本Ⅰ的流通期间执行职能的追加资本Ⅱ)在它们的运动中会互相交替,而不会互相交叉。 因此,除了第一个期间以外,这两个资本各自只为自己的周转期间而预付。 假定周转期间和以下各例一样,都是9周,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就各为4+(1/2)周。 于是我们得出如下的年表: ## 第Ⅰ表 资本Ⅰ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预付量(镑) 流通期间(周) Ⅰ.1—9 Ⅱ.10—18 Ⅲ.19—27 Ⅳ.28—36 Ⅴ.37—45 Ⅵ.46—(54) 1—4+(1/2) 10—13+(1/2) 19—22+(1/2) 28—31+(1/2) 37—40+(1/2) 46—49+(1/2) 450 450 450 450 450 450 4+(1/2)—9 13+(1/2)—18 22+(1/2)—27 31+(1/2)—36 40+(1/2)—45 49+(1/2)—(54)[注:属于第二周转年度的各周,都放在括号里面] 资本Ⅱ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预付量(镑) 流通期间(周) Ⅰ.4+(1/2)—13+(1/2) Ⅱ.13+(1/2)—22+(1/2) Ⅲ.22+(1/2)—31+(1/2) Ⅳ.31+(1/2)—40+(1/2) Ⅴ.40+(1/2)—49+(1/2) Ⅵ.49+(1/2)—(58+(1/2)) 4+(1/2)—9 13+(1/2)—18 22+(1/2)—27 31+(1/2)—36 40+(1/2)—45 49+(1/2)—(54) 450 450 450 450 450 450 10—13+(1/2) 19—22+(1/2) 28—31+(1/2) 37—40+(1/2) 46—49+(1/2) 55—58+(1/2) 在这里,我们假定一年为51周。 在51周内,资本Ⅰ通过了六个完整的劳动期间,生产商品6×450=2700镑。 资本Ⅱ在五个完整的劳动期间内,生产商品5×450=2250镑。 此外,资本Ⅱ又在一年最后的1+(1/2)周(第50周中间到第51周末)生产商品150镑。 ——51周的总产品为5100镑。 就剩余价值的直接生产来说,因为只有在劳动期间生产剩余价值,所以总资本900镑好象已经周转5+(2/3)次(5+(2/3)×900=5100镑)。 但是,既然我们考察实际的周转,那末,资本Ⅰ是周转了5+(2/3)次,因为在第51周末,它还要有3周才能完成第六个周转期间;5+(2/3)×450=2550镑。 而资本Ⅱ只周转了5+(1/6)次,因为它才完成了第六个周转期间的1+(1/2)周,也就是还有7+(1/2)周要列入第二年;5+(1/6)×450=2325镑。 所以,实际的周转总额=4875镑。 让我们把资本Ⅰ和资本Ⅱ作为两个互相完全独立的资本来考察。 它们在自己的运动中是完全独立的;这两个运动互相补充,只是因为它们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直接互相交替。 它们可以看作两个完全独立的、属于不同资本家的资本。 资本Ⅰ已经通过五个完整的周转期间和第六个周转期间的三分之二。 到年终时,它处于商品资本的形式。 商品资本的正常的实现还需要3周。 在这个时间内,它不能进入生产过程。 它执行着商品资本的职能:它流通着。 它只通过了最后一个周转期间的2/3。 这个情况可以表达如下:它只周转了一次的2/3,它的总价值只有2/3通过了一个完整的周转。 我们说450镑在9周内周转一次,也就是说300镑在6周内周转一次。 但是,这种表达方式忽略了周转时间的两个特别不同的组成部分的有机关系。 说预付资本450镑已经周转5+(2/3)次,这种表达方式的精确意思只在于:资本已经通过了五次完整的周转,但第六个周转只通过了2/3。 另一方面,周转资本=预付资本的5+(2/3)倍,用上例来说,就是=5+(2/3)×450镑=2550镑;这种说法的正确就在于:如果这450镑资本没有另一个450镑资本来补充,那末,它实际上必须有一部分处在生产过程中,而另一部分处在流通过程中。 如果周转时间要用周转资本的量来表达,那它就总是只能用一个现有价值的量(实际上就是用一个成品的量)来表达。 不是全部预付资本处于能够重新开始生产过程的状态,这一情况表明:其中只有一部分处于能够从事生产的状态,或者说,为了要处于连续生产的状态,资本必须按照生产期间和流通期间的相互比例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不断处于生产期间,另一部分则不断处于流通期间。 在这里起作用的是同一个规律:不断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的量由流通时间和周转时间之比决定。 在我们假定为年终的第51周末,资本Ⅱ有150镑预付在未完成产品的生产上。 另一部分则处于流动的不变资本——原料等等——的形式,也就是说,处于能够作为生产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形式。 还有第三部分是处于货币形式,这部分至少足以支付这个劳动期间的其余部分(3周)的工资,不过这种工资要到每周周末才支付。 这部分资本,在新的一年开始时,也就是在一个新的周转周期开始时,虽然不是处于生产资本的形式,而是处于货币资本的形式,不能参加生产过程,但是在新的周转开始时,仍然有流动的可变资本,即活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 这种现象是由于:劳动力虽然在劳动期间(比如说每周)开始时购买并被消耗掉,但是它的报酬要到周末才支付。 在这里,货币起支付手段的作用。 因此,一方面,它作为货币仍然留在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劳动力,货币要转化成的商品,已经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 因此,同一个资本价值在这里是双重出现的。 如果我们仅仅考察劳动期间,那末 资本Ⅰ生产6×450=2700镑 资本Ⅱ生产5+(1/3)×450=2400镑 ──────────────── 合计5+(2/3)×900=5100镑 因此,全部预付资本900镑,在一年内就有5+(2/3)次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 至于是450镑不断地处在生产过程,另外450镑不断地处在流通过程这样互相交替,还是900镑先有4+(1/2)周在生产过程,再有4+(1/2)周在流通过程执行职能,这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来说是没有关系的。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考察周转期间,那末, 资本Ⅰ的周转额是5+(2/3)×450=2550镑 资本Ⅱ的周转额是5+(1/6)×450=2325镑 ──────────────────── 因此,总资本的周转额是5+(5/12)×900=4875镑 因为总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资本Ⅰ和资本Ⅱ的周转额之和除以资本Ⅰ和资本Ⅱ之和。 应该指出,资本Ⅰ和资本Ⅱ,即使它们彼此是独立的,也只是预付在同一个生产领域的社会资本的不同的独立部分。 因此,如果这个生产领域内的社会资本只是由Ⅰ和Ⅱ构成,那末,对同一个私人资本的两个组成部分Ⅰ和Ⅱ适用的计算,也同样适用于这个领域的社会资本的周转。 进一步说,社会总资本投在任何一个特别生产领域内的每一部分,也可以这样计算。 不过归根结底,社会总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不同生产领域内的周转资本额除以这些生产领域内的预付资本额。 其次应该指出,正象同一个私人企业的资本Ⅰ和资本Ⅱ,严格地说在这里有不同的周转年度(因为资本Ⅱ的周转周期比资本Ⅰ的周转周期晚开始4+(1/2)周,因而资本Ⅰ的周转年度比资本Ⅱ的周转年度早完成4+(1/2)周)一样,同一个生产领域内的各个不同的私人资本,也是在完全不同的时间开始它们的营业,从而也在一年的不同时间完成它们的年周转。 但是我们以上对资本Ⅰ和Ⅱ所使用的平均计算法,在这里也足以把社会资本的不同的独立部分的周转年度,还原成一个相同的周转年度。 ## Ⅱ.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 资本Ⅰ和资本Ⅱ的劳动期间和周转期间会互相交叉,而不会互相交替。 同时这里还发生资本游离。 这种情况是以上考察的场合所没有的。 但是和以前一样,无论如何下述情况不变:1.全部预付资本的劳动期间的数目,等于预付资本两个部分的年产品的价值之和除以全部预付资本。 2.总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两个周转额之和除以两个预付资本之和。 在这里,我们也必须这样考察这两部分资本,就好象它们是在完成彼此完全独立的周转运动。 我们再假定每周要在劳动过程内预付100镑。 劳动期间持续6周,每个劳动期间都需要预付600镑(资本Ⅰ)。 流通期间3周;因此,周转期间和以前一样,是9周。 在资本Ⅰ的3周流通期间内,资本Ⅱ300镑加入。 如果我们把二者看作是彼此独立的资本,那末,年周转的图表如下: ## 第Ⅱ表 资本Ⅰ600镑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预付量(镑) 流通期间(周) Ⅰ.1—9 Ⅱ.10—18 Ⅲ.19—27 Ⅳ.28—36 Ⅴ.37—45 Ⅵ.46—(54) 1—6 10—15 19—24 28—33 37—42 46—51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7—9 16—18 25—27 34—36 43—45 (52—54) 追加资本Ⅱ300镑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预付量(镑) 流通期间(周) Ⅰ.7—15 Ⅱ.16—24 Ⅲ.25—33 Ⅳ.34—42 Ⅴ.43—51 7—9 16—18 25—27 34—36 43—45 300 300 300 300 300 10—15 19—24 28—33 37—42 46—51 生产过程全年不间断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 两个资本,Ⅰ和Ⅱ,完全分开。 但是,为了要表明它们是分离的,就得把它们之间的现实的交叉和交错的现象划分开来,因此也要变更周转次数。 按照上表, 资本的周转额是 5+(2/3)×600=3400镑 资本的周转额是 5 ×300=1500镑 ─────────────────── 因此,总资本的周转额是5+(4/9)×900=4900镑。 但这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将会看到,现实的生产期间和流通期间,同上表中的各个期间不是绝对一致的。 上表主要是为了表明,这两个资本,Ⅰ和Ⅱ,是彼此独立的。 事实上,资本Ⅱ没有任何特别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可以同资本Ⅰ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分离开来。 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期间为3周。 既然资本Ⅱ只有300镑,它就只能填补一个劳动期间的一部分。 情况就是这样。 在第6周末,有一个600镑的产品价值进入流通,并且在第9周末以货币形式流回。 而资本Ⅱ在第7周开始时发生作用,满足下一个劳动期间第7—9周的需要。 但是按照我们的假定,在第9周末,劳动期间只通过了一半。 因此,在第10周开始时,刚刚流回的资本Ⅰ600镑重新发生作用,以其中的300镑填补第10—12周所必需的预付。 第二个劳动期间就此结束。 有一个600镑的产品价值处在流通中,它在第15周末流回;同时又有300镑原有资本Ⅱ的资本额游离出来,可以在下一个劳动期间的前一半即在第13—15周执行职能。 在此以后,又有600镑流回;其中300镑就足够用到这个劳动期间结束,另外3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因此,情况如下: 第一个周转期间:第1—9周。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6周。 资本Ⅰ600镑执行职能。 第一个流通期间:第7—9周。 第9周末,有600镑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7—15周。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7—12周。 前一半:第7—9周。 资本Ⅱ300镑执行职能。 第9周末,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资本Ⅰ)。 后一半:第10—12周。 资本Ⅰ有300镑执行职能。 资本Ⅰ的另外300镑游离出来。 第二个流通期间:第13—15周。 第15周末,有600镑(半数由资本Ⅰ,半数由资本Ⅱ构成)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三个周转期间:第13—21周。 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3—18周。 前一半:第13—15周。 游离出来的300镑开始执行职能。 第15周末,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后一半:第16—18周。 流回的600镑中,有300镑执行职能,另外300镑再游离出来。 第三个流通期间:第19—21周。 在第21周末,又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在这600镑中,资本Ⅰ和资本Ⅱ现在是不可区分地融合在一起了。 按照这个方式,到第51周末,一个600镑的资本已通过八个完整的周转期间(Ⅰ:第1—9周;Ⅱ:第7—15周;Ⅲ:第13—21周;Ⅳ:第19—27周;Ⅴ:第25—33周;Ⅵ:第31—39周;Ⅶ:第37—45周;Ⅷ:第43—51周)。 但是因为第49—51周恰好是在第八个流通期间,所以在这段时间,必须有300镑游离资本加入,以维持生产的进行。 因此,在年终时,周转的情况如下:600镑已经完成了八个循环,周转额为4800镑。 此外,最后3周(第49—51周)的产品,还只通过一个9周循环的三分之一,所以在周转额上只能作为它的资本额的三分之一即100镑计算。 所以,当51周的年产品=5100镑时,周转资本仅仅是4800+100=4900镑,全部预付资本900镑周转5+(4/9)次,因此和第Ⅰ节所讲的情况相比就稍微多一些。 在当前这个例子中,我们假定劳动时间等于周转期间的2/3,流通时间等于周转期间的1/3,因此,劳动时间是流通时间的简单倍数。 现在要问:如果情况不是这样,是否也会发生上面所说的那种资本的游离。 我们假定劳动期间=5周,流通时间=4周,每周的资本预付是100镑。 第一个周转期间:第1—9周。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5周。 资本Ⅰ=500镑执行职能。 第一个流通期间:第6—9周。 第9周末,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6—14周。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6—10周。 前一段:第6—9周。 资本Ⅱ=400镑执行职能。 第9周末,资本Ⅰ=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后一段:第10周。 在流回的500镑中,有100镑执行职能。 其余4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第二个流通期间:第11—14周。 第14周末,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到第14周末为止的一段期间(第11—14周),上述游离出来的400镑执行职能;于是从以后流回的500镑中,只需要100镑就可以满足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1—15周)的需要,以致还有400镑要游离出来用于第四个劳动期间。 同样的现象会在每个劳动期间反复发生;每个劳动期间开始时,都有400镑出现,足够满足前4周的需要。 第4周末,会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其中只有100镑为最后一周所必需,其余400镑则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我们再假定:劳动期间是7周,资本Ⅰ为700镑;流通期间是2周,资本Ⅱ为200镑。 在这种场合,第一个周转期间是第1—9周,其中第一个劳动期间是第1—7周,预付700镑,第一个流通期间是第8—9周。 第9周末,7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8—16周,其中包含第二个劳动期间,第8—14周。 其中第8周和第9周的需要,已经从资本Ⅱ得到满足。 在第9周末,上述的700镑流回;其中500镑到这个劳动期间(第10—14周)结束时被用完。 2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第二个流通期间是第15—16周;第16周末,又有700镑流回。 从此以后,相同的现象会在每个劳动期间反复发生。 前两周的资本需要,从前一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游离出来的200镑得到满足;第2周米又有700镑流回;但是劳动期间还只剩下5周,以致只能再消费500镑;因此,总有2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由此可见,在假定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的场合,无论如何,在每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总会有一个货币资本游离出来,它的量和那个为流通期间而预付的资本Ⅱ的量相同。 就以我们举的三个例子来说,资本Ⅱ在第一例=300镑,在第二例=400镑,在第三例=200镑;与此相适应,在劳动期间结束时游离出来的资本,分别为300、400、200镑。 ## Ⅲ.劳动期间小于流通期间 我们首先再假定一个9周的周转期间;其中劳动期间为3周,可供支配的资本Ⅰ=300镑。 流通期间为6周。 这6周需要600镑追加资本,我们又把它分成两个资本,每个300镑,各填补一个劳动期间。 这样,我们就有三个300镑的资本,其中总有300镑用于生产,有600镑处在流通中。 ## 第Ⅲ表 资本Ⅰ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1—9 Ⅱ.10—18 Ⅲ.19—27 Ⅳ.28—36 Ⅴ.37—45 Ⅵ.46—(54) 1—3 10—12 19—21 28—30 37—39 46—48 4—9 13—18 22—27 31—36 40—45 49—(54) 资本Ⅱ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4—12 Ⅱ.13—21 Ⅲ.22—30 Ⅳ.31—39 Ⅴ.40—48 Ⅵ.49—(57) 4—6 13—15 22—24 31—33 40—42 49—51 7—12 16—21 25—30 34—39 43—48 (52—57) 资本Ⅲ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7—15 Ⅱ.16—24 Ⅲ.25—33 Ⅳ.34—42 Ⅴ.43—51 7—9 16—18 25—27 34—36 43—45 10—15 19—24 28—33 37—42 46—51 这里的情形和第Ⅰ节所讲的情形十分相似,区别只在于现在不是两个资本而是三个资本互相交替。 各个资本并不互相交叉或交错;每一个资本都可以分别予以考察,直到年终。 如同第Ⅰ节所讲的那样,在一个劳动期间结束时同样没有资本游离。 资本Ⅰ在第3周末全部预付出去;在第9周末全部流回,而在第10周开始时重新执行职能。 资本Ⅱ和资本Ⅲ也是这样。 有规则的、完全的交替排除着任何资本游离。 总周转的计算如下: 资本Ⅰ300镑×5+(2/3)=1700镑 资本Ⅱ300镑×5+(1/3)=1600镑 资本Ⅲ300镑×5=1500镑 ────────────── 总资本900镑×5+(1/3)=4800镑 现在再举一个例子,流通期间不是劳动期间的准确的倍数;例如,劳动期间为4周,流通期间为5周;相应的资本额:资本Ⅰ=400镑,资本Ⅱ=400镑,资本Ⅲ=100镑。 我们只列举前三个周转。 ## 第Ⅳ表 资本Ⅰ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1—9 Ⅱ.9—17 Ⅲ.17—25 1—4 9、10—12 17、18—20 5—9 13—17 21—25 资本Ⅱ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5—13 Ⅱ.13—21 Ⅲ.21—29 5—8 13、14—16 21、22—24 9—13 17—21 25—29 资本Ⅲ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9—17 Ⅱ.17—25 Ⅲ.25—33 9 17 25 10—17 18—25 26—33 在这里,资本Ⅲ没有独立的劳动期间,因为它只够用一周,所以当它的劳动期间和资本Ⅰ的第一个劳动周互相一致时,就发生资本交错的现象。 不过,正因为这样,在资本Ⅰ和资本Ⅱ的劳动期间结束时,都有一个与资本Ⅲ相等的量100镑游离出来。 如果这个资本Ⅲ填补了资本Ⅰ第二个劳动期间的和以后各个劳动期间的最初一周,而且在这最初一周结束时,全部资本Ⅰ400镑又流回,那末资本Ⅰ的劳动期间的其余部分就只有3周时间,与此相应的资本支出是300镑。 这样游离出来的100镑,足够用于紧跟着的资本Ⅱ的劳动期间的第一周;在这一周末,全部资本Ⅱ400镑流回;但是,因为这个已经开始的劳动期间只能再吸收300镑,所以在这个劳动期间结束时,又有100镑游离出来;依此类推。 因此,只要流通期间不是劳动期间的简单倍数,每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总会有资本游离出来;并且这个游离资本正好和那个把流通期间超过劳动期间(或其倍数)的那段期间填补起来的资本部分相等。 在所研究的一切情况中,我们都假定,在这里考察的任何一个企业中,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全年不变。 如果我们要确定流通时间对周转和预付资本量的影响,这个假定是必要的。 实际上这个假定并不是无条件适用的,而且往往是完全不适用的,不过这对问题不会有什么影响。 在整个这一节里,我们只考察流动资本的周转,没有考察固定资本的周转。 理由很简单,因为这里涉及的问题同固定资本无关。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劳动资料等等,只要它们的使用时间比流动资本的周转期间长,只要它们在不断反复的劳动过程中继续发生作用的时间比流动资本的周转期间长,因而等于流动资本周转期间的n倍,那末,就只形成固定资本。 不管这个由流动资本周转期间n倍形成的总时间长短如何,为这个时间而预付在固定资本上的这部分生产资本,都不会在这同一时间内重新预付。 它继续以它的旧的使用形式执行职能。 区别只是在于:按照流动资本每个周转期间的单个劳动期间的不同长短,固定资本把它的原价值的一个或大或小的部分转移到这个劳动期间的产品中去;按照每一个周转期间内流通时间持续的长短,固定资本转移到产品中的那部分价值就或快或慢地以货币形式流回。 我们在这一节论述的对象即生产资本流动部分的周转的性质,是由这个资本部分本身的性质引起的。 一个劳动期间使用的流动资本,在完成它的周转以前,即在它转化为商品资本、由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再由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以前,是不能用于一个新的劳动期间的。 因此,为了使第一个劳动期间立即由第二个劳动期间继续下去,资本必须重新预付和转化为生产资本的流动要素,并且它的量要足够填补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流动资本的流通期间所形成的空隙。 正因为这样,流动资本的劳动期间的长短,对劳动过程的经营规模,对预付资本的分配以及对新的资本部分的追加,都发生影响。 而这正是我们在这一节所要考察的。 ## Ⅳ.结论 根据以上的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A.为了使资本的一部分能够在其他部分处在流通期间的时候不断处在劳动期间,必须把资本分为不同的部分。 这些不同的部分,犹如不同的独立的私人资本,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互相交替。 1.在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相等,即周转期间分为相同的两部分的时候;2.在流通期间比劳动期间长,但同时又是劳动期间的简单倍数,从而流通期间=n倍劳动期间,而n又是整数的时候。 在这些情况下,依次预付的资本没有一个部分游离出来。 B.另一方面,在下述情况下,(1)在流通期间大于劳动期间,但不是劳动期间的简单倍数的时候,(2)在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的时候,全部流动资本从第二个周转起,在每个劳动期间结束时,就有一部分不断地、周期地游离出来。 并且这样游离出来的资本,在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的时候,和总资本中为流通期间预付的那部分资本相等;在流通期间大于劳动期间的时候,则和那个把流通期间超过劳动期间(或其倍数)的那段期间填补起来的资本部分相等。 C.由此可见,对社会总资本来说,——就其流动部分而言,——资本游离必然是通例,而在生产过程中依次执行职能的资本部分的单纯交替的现象必然是例外。 因为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相等,或者流通期间同劳动期间的简单倍数相等,即周转期间的两个组成部分之间这种均匀的比例性,和事物的性质完全无关,因此,大体说来,也只能是例外的现象。 因此,一年周转多次的社会流动资本有相当大的部分,在年周转周期中,周期地处于游离资本的形式。 其次很清楚,假定其他一切条件不变,这种游离资本的量和劳动过程的范围或生产的规模一起增大,因而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一起增长。 在B(2)的场合,这是因为全部预付资本增长了;在B(1)的场合,这是因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流通期间的长度增加了,因此,在劳动期间小于流通期间,这两个期间没有均匀的比例的场合,周转期间也会增长[注:这句话是参照俄文版译的。 俄文版编者注明,1893年的德文版漏了“小于流通期间”这几个字,俄译文根据马克思手稿和恩格斯手稿改正。 ——译者注]。 在前一个场合,比如说我们每周必须投资100镑。 六周的劳动期间就需要600镑,三周的流通期间就需要300镑,合计900镑。 这里不断地有300镑游离出来。 另一方面,如果每周投资300镑,那就有1800镑用于劳动期间,900镑用于流通期间,因此,周期地游离出来的,就不是300镑,而是900镑。 D.一个比如说900镑的总资本必须分成两部分,如上所述,600镑用于劳动期间,300镑用于流通期间。 这样,实际投入劳动过程的那一部分,就减少了三分之一,由900镑减为600镑,从而,生产规模也缩小了三分之一。 另一方面,300镑执行职能,只是为了使劳动期间连续不断,以致全年的每一周都能有100镑投入劳动过程。 无论是600镑在6×8=48周内起作用(产品=4800镑),还是全部资本900镑投入6周的劳动过程,然后在3周的流通期间闲置不用,抽象地说,都是一样的。 在后一个场合,它在48周的时间内,有5+(1/3)×6=32周起作用(产品=5+(1/3)×900=4800镑),而在16周内闲置不用。 但是,固定资本在闲置16周时损耗更大,必须全年支付的劳动更昂贵,尽管它在一年中只有一部分起作用。 撇开这些不说,生产过程的这样一种有规则的中断,是和现代大工业的经营根本不相容的。 这种连续性本身就是一种劳动生产力。 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观察游离资本,即实际上暂歇的资本,就会看到,这个资本的相当一部分必须不断具有货币资本的形式。 我们仍然用上述例子来说明: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期间3周,每周投资100镑。 在第二个劳动期间的中期,即第9周末,有600镑流回,其中只有300镑投入这个劳动期间的其余部分。 因此,在第二个劳动期间结束时,就有300镑游离出来。 这300镑处于什么状态 呢? 我们假定1/3,投在工资上2/3,投在原料和辅助材料上。 因此,在流回的600镑中,有200镑以货币形式用于工资,而有400镑处于生产储备的形式,处于不变的流动的生产资本要素的形式。 但是,因为第二个劳动期间的后一半,只需要这个生产储备的一半,所以,另外一半在3周内就处于多余的生产储备形式,即处于超出一个劳动期间所需而多余的生产储备形式。 不过资本家知道,在流回的这一部分资本(=400镑)中,他只需要把一半=200镑用于当前的劳动期间。 因此,他是立即再把这200镑全部地或者只是部分地转化为多余的生产储备,还是为了等待比较有利的市场情况而使它们全部地或者部分地保持货币资本的形式,这就要看市场情况而定了。 另一方面,不言而喻,投在工资上的那一部分=200镑要保持货币形式。 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以后,不能把它象原料那样储存在仓库里。 他必须把劳动力并入生产过程,并在周末支付报酬。 因此,在300镑游离资本中,无论如何,这100镑要具有游离的即并非这个劳动期间所需的货币资本的形式。 可见,以货币资本形式游离出来的资本,至少要等于投在工资上的可变资本部分;它的最高限度可以包括全部游离资本。 事实上,它是不断地在这个最低限度和最高限度之间来回变动。 由单纯的周转运动这一机构游离出来的货币资本(还有由固定资本依次流回而形成的货币资本,以及在每个劳动过程中可变资本所需的货币资本),只要信用制度发展起来,必然会起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必然是信用制度的基础之一。 我们假定,在上述例子中,流通时间由3周缩短为2周,假定这不是正常的现象,而是营业兴旺或支付期限缩短等等的结果。 在劳动期间投入的600镑资本,就比原来必需的时间提前一周流回,因此,在这一周内它是游离的。 此外,和以前一样,在劳动期间的中期有300镑游离出来(600镑的一部分),但不是游离3周,而是游离4周,因此,在货币市场上,有一周有600镑,有4周而不是3周有300镑。 因为这种现象不仅和一个资本家有关,而且和许多资本家有关,并且在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期间发生,所以市场上就有更多的可供支配的货币资本出现。 如果这种状况持续时间较长,在条件许可的地方生产就会扩大;靠借贷资本来进行生产的资本家对货币市场的需求将会减少,这就象供给增多一样,缓和了货币市场,或者说,最后,对这个机构来说已经变成多余的金额,最终也会投到货币市场上去。 因为流通时间由3周缩短到2周,从而周转期间由9周缩短到8周,全部预付资本的1/9就成为多余的了;6周的劳动期间现在用800镑就可以象以前用900镑那样继续不断地进行。 商品资本价值的一部分=100镑,一旦再转化为货币,就会停留在货币资本状态,而不再作为预付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本部分执行职能。 当生产在规模不变和其他条件(例如价格等等)不变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时,预付资本的价值额就由900镑减为800镑;原预付价值的100镑余额,就会以货币资本形式分离出来。 它作为货币资本会进入货币市场,并且成为在那里执行职能的资本的追加部分。 由此可见,货币资本过剩是能够发生的,并且这不仅是指货币资本的供给大于需求;这种过剩始终只是相对的过剩,例如在危机结束后开始一个新周期的“忧郁时期”内发生的过剩,就是这样。 而且这是指:预付资本价值的一定部分对于经营全部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流通过程),变得多余了,因而要以货币资本的形式分离出来;这是一种在生产规模不变,价格也不变时单纯由于周转期间缩短而造成的过剩。 流通中现有的货币量——不论大小——都对这点毫无影响。 相反地,假定流通期间延长了,例如由3周延长到5周。 那末,预付资本的流回,在进行下一个周转时,就会延迟2周。 这个劳动期间的生产过程的最后部分,由于预付资本的周转这个机构本身而不能继续进行。 只要这种状况持续时间较长,生产过程——它的经营规模——可能缩小,正象在上述场合生产过程可能扩大一样。 但是,要使这个过程按照同样规模继续进行,预付资本就必须为流通期间的全部延长的时间增加2/9=200镑。 这种追加资本只能从货币市场取出。 只要流通期间在一个或更多的大生产部门延长,这就可能给货币市场造成压力,除非这种影响为其他方面的反作用所抵销。 在这种场合,同样显而易见:这种压力和上述的过剩一样,既和商品价格的变动丝毫没有关系,也和现有流通手段的量的变动丝毫没有关系。 {在整理这一章准备付印时,碰到的困难不小。 马克思虽然精通代数,但他对数字计算,特别是对商业数字的计算,还不太熟练,尽管他在留下的一大包练习本中,亲自用许多例题演算商业上的各种计算方法。 各种计算方法的知识,和商人日常的实际计算的习惯完全不是一回事,而他又如此纠缠在周转的计算中,以致除了有一些未完成的计算外,最后还出现了一些不正确的和互相矛盾的地方。 在前面印的各个表格中,我只保存了最简单的和计算正确的部分,这样做主要是由于以下的理由。 这种不厌其烦的计算造成的不确切的结果,使马克思把一件在我看来实际上并不怎么重要的事情看得过于重要了。 我指的是他所说的货币资本的“游离”。 在上述的假定下,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不管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的比例如何,也就是不管资本Ⅰ和资本Ⅱ的比例如何,在第一个周转结束以后,照例经过一段和劳动期间的长短相等的间隔时间,就会有一个劳动期间所必需的资本——也就是有一个同资本Ⅰ相等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流回到资本家手里。 如果劳动期间=5周,流通时间=4周,资本Ⅰ=500镑,则在第9、14、19、24、29周的周末(依此类推),各有一个500镑的货币额流回。 如果劳动期间=6周,流通时间=3周,资本Ⅰ=600镑,则在第9、15、21、27、33周的周末(依此类推),各有600镑流回。 最后,如果劳动期间=4周,流通时间=5周,资本Ⅰ=400镑,则在第9、13、17、21、25周的周末(依此类推),各有400镑流回。 在流回的货币中,对于当前的劳动期间来说是否有或者有多少是多余的部分,从而要游离出来,是没有关系的。 假定生产按照当前的规模不间断地进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有货币,也就是要有货币流回,而不管它是否“游离”。 如果生产中断,游离也就停止。 换句话说:的确有货币游离出来,从而以货币形式形成一种潜在的只是可能的资本;但是,这个结果,不仅在本文详细叙述的各种特殊条件下发生,在一切情况下都会发生,规模也比本文所说的要大。 就流动资本Ⅰ来说,产业资本家在每个周转结束时所处的地位,完全和企业开始时一样:资本家手头一下子又会有全部流动资本,可是只能逐渐地把它再转化为生产资本。 本文的要点在于论证:一方面,产业资本的一个可观的部分必须不断处于货币形式;另一方面,一个更加可观的部分必须暂时取得货币形式。 这个论证,至多不过由于我加的这个注得到了加强。 ——弗·恩·} ## Ⅴ.价格变动的影响 以上我们一方面假定价格不变,生产规模不变,另一方面假定流通时间缩短或延长。 现在,我们反过来假定周转期间的长短不变,生产的规模不变,但另一方面假定价格有变动,也就是说,假定原料、辅助材料和劳动的价格下跌或上涨,或者前两种要素的价格下跌或上涨。 假定原料和辅助材料的价格,和工资一样,都下跌一半。 这样,在我们的例子中,每周的预付资本就不是100镑,而是50镑,一个9周的周转期间需要的预付资本就不是900镑,而是450镑。 首先,预付资本价值就有450镑作为货币资本分离出来,但是生产过程按相同的规模和以相同的周转期间继续进行,周转期间也和以前一样分成两部分。 年产量也不变,不过它的价值减少了一半。 这种伴随着货币资本供求上的变动的变动,既不是由于流通的加速,也不是由于流通货币量的变化。 正好相反。 生产资本各种要素的价值或价格下跌一半这一情况,首先会引起这样的结果:为这个仍旧按相同规模继续经营的企业X而预付的资本价值减少了一半;既然企业X首先是把这个资本价值以货币形式也就是作为货币资本预付的,所以,该企业X投入市场的货币也只有原来的一半。 投入流通中的货币量将会减少,因为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已经下跌。 这是第一个结果。 第二,原预付资本价值900镑的一半=450镑,本来会(a)交替地通过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形式,(b)一部分以货币资本形式,一部分以生产资本形式,一部分以商品资本形式同时不断地并列存在,而现在将从企业X的循环中分离出来,因而作为追加的货币资本出现在货币市场上,作为追加的组成部分在货币市场上发生影响。 这样游离出来的450镑货币所以会作为货币资本发生作用,并不是因为它在企业X的经营上变成多余的货币,而是因为它是原有资本价值的组成部分,所以应该作为资本继续发生作用,而不应该只是作为流通手段来使用。 使它作为资本发生作用的最直接的形式,就是把它作为货币资本投入货币市场。 另一方面,生产规模(把固定资本撇开不说)也可以扩大一倍。 这样,用同一个预付资本900镑就可以经营一个规模扩大一倍的生产过程。 另一方面,如果生产资本各种流动要素的价格上涨了一半,每周需要的就不是100镑,而是150镑,因此,每一个周转期间需要的就不是900镑,而是1350镑。 要使企业按相同的规模继续经营下去,就需要有450镑追加资本。 按照货币市场的状况,这种情形会相应地对货币市场产生或大或小的压力。 如果人们都要求得到货币市场上一切可供支配的资本,那就会为争夺可供支配的资本而发生激烈的竞争。 如果这种资本还有一部分闲置不用,它就会相应地加入到活动中去。 也可以有第三种情况,即在生产规模已定,周转速度不变,流动的生产资本各种要素的价格也不变时,企业X的产品价格下跌或上涨了。 如果企业X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下跌了,该企业不断投入流通的商品资本的价格,就会由600镑减为比如说500镑。 因此,预付资本价值的六分之一,不从流通过程流回(商品资本所包含的剩余价值在这里不予考虑),却在流通过程中丧失了。 但是因为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或者价格不变,流回的500镑就只够补偿不断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资本600镑的5/6。 因此,要使生产按相同的规模继续进行,就必须支出100镑追加的货币资本。 相反,如果企业X的产品的价格上涨了,商品资本的价格,就会由600镑提高到比如说700镑。 它的价格的七分之一=100镑,不是从生产过程产生,也不是在生产过程中预付的,而是从流通过程流出的。 但各种生产要素的补偿只需要600镑;因此,就有100镑游离出来。 在第一个场合,周转期间为什么会缩短或延长,在第二个场合,原料和劳动的价格为什么会上涨或者下跌,在第三个场合,所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又为什么会上涨或者下跌,对这些原因的探讨,不属于我们至今研究的范围。 但是,下述各种情况属于这个范围: 第一种情况:生产规模不变,生产要素和产品的价格不变,流通期间从而周转期间发生变动。 按照我们在举例时的假定,由于流通期间的缩短,需要的全部预付资本减少了1/9,全部预付资本就由900镑减为800镑,有100镑货币资本分离出来。 企业X仍然在6周内同样地提供价值600镑的产品;因为该企业全年不间断地进行生产,在51周内将会同样地提供价值5100镑的产品量。 因此,就该企业投入流通的产品量和产品价格来说,不会发生什么变化;就产品投入市场的期限来说,也不会发生什么变化。 但所以有100镑分离出来,是由于流通期间缩短了,现在只用800镑预付资本就能够满足生产过程的需要,以前却要用900镑。 这100镑分离出来的资本以货币资本形式存在。 但它决不代表必须不断以货币资本形式执行职能的那部分预付资本。 假定在预付流动资本Ⅰ=600镑中,有4/5=480镑要不断投在生产材料上,1/5=120镑要不断投在工资上。 这就是说,每周有80镑投在生产材料上,20镑投在工资上。 资本Ⅱ=300镑也必然要同样分割,以4/5=240镑投在生产材料上,1/5=60镑投在工资上。 投在工资上的资本必须不断以货币形式预付。 所以,价值600镑的商品产品一旦再转化为货币形式,即一旦售出时,其中就能够有480镑转化为生产材料(生产储备),而120镑则保持货币形式,以便支付6周的工资。 在流回的600镑资本中,至少有这120镑不断地以货币资本的形式更新和补偿,因而必须不断地作为以货币形式执行职能的那部分预付资本而存在。 现在,如果300镑周期地游离3周,而且有240镑为生产储备,60镑为工资,由于流通时间缩短,其中又有100镑以货币资本形式分离出来并且完全离开周转这个机构,那末这100镑货币资本形式的货币是从哪里来的呢? 这个数额只有1/5是由周转中周期地游离出来的货币资本构成的。 而其中4/5=80镑已经为具有同等价值的追加的生产储备所代替。 这种追加的生产储备以什么方式转化为货币,实现这种转化所需的货币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流通时间的缩短一旦成为事实,上述600镑中就不会有480镑而只会有400镑再转化为生产储备。 其余80镑则将保持货币形式并和上述用于支付工资的20镑合起来,形成一个100镑分离出来的资本。 虽然这100镑会因600镑商品资本被人购买而从流通中产生,并且,现在因为它不再投在工资和生产要素上而从流通中取出,但是不要忘记,它处于货币形式,就是重新处于它最初投入流通时的同一形式。 开始时,有900镑货币投在生产储备和工资上。 现在要使同样的生产过程继续进行,只需要800镑。 因此,现在就有100镑以货币形式分离出来,形成一个新的、寻找投资场所的货币资本,成为货币市场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 虽然这100镑以前就周期地处于游离货币资本和追加生产资本的形式,但是,这种潜在状态本身是生产过程得以进行的条件,因为它是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的条件。 现在,为这个目的,已经不再需要这100镑了,因此它就形成新的货币资本,成为货币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它绝对不是社会现有的货币储备的追加要素(因为它在企业开始时就存在,并且通过这种企业投入流通),也绝对不是新积累起来的贮藏货币。 这100镑既然不再是该企业使用的预付货币资本的一部分,现在它就在事实上从流通中退出。 但是这种退出之所以可能,只是因为由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再由这个货币转化为生产资本,W′—G—W,加快了一周,在这个过程内发生作用的货币的流通也加快了。 它会从流通中退出,是因为它不再为资本X的周转所必需。 这里我们假定,预付资本为它的使用者所有。 如果资本是借来的,这也不会引起什么变化。 流通时间缩短了,他只需要借入资本800镑,而不是900镑。 100镑还给贷方,仍然会形成新的货币资本100镑,只不过是在Y手里,而不是在X手里。 其次,如果资本家X通过赊购得到价值480镑的生产材料,以致他自己只用120镑货币预付工资,那末,他现在赊购的生产材料,就可以减少80镑,这对提供信贷的资本家来说会形成多余的商品资本,而资本家X方面还是会把20镑货币分离出来。 追加的生产储备现在减少了1/3。 以前,它在追加资本Ⅱ300镑中,占4/5=240镑,现在,只=160镑;也就是说,它是2周的而不是3周的追加储备。 它现在是每2周而不是每3周更新一次,但也只是为2周而不是为3周储备。 这样,购买,例如棉花市场上的购买,就比较频繁地以比较小的量反复进行。 因为产品的量不变,所以从市场上取出的棉花的量也不变。 不过这种取出在时间的分配上是不同的,并且时间会长一些。 例如假定一个场合是3个月,一个场合是2个月;棉花的年消费量为1200包。 在前一个场合: 1月1日出售300包,库存900包 4月1日出售300包,库存600包 7月1日出售300包,库存300包 10月1日出售300包,库存0包 在后一个场合: 1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1000包 3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800包 5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600包 7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400包 9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200包 11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0包 因此,投在棉花上的货币要晚一个月才全部流回,即不是在十月,而是在十一月。 如果预付资本的1/9=100镑,由于流通时间缩短,从而也由于周转期间缩短而以货币资本的形式分离出来,如果这100镑又是由支付周工资的货币资本中周期地多余出来的20镑和作为一周生产储备而周期地多余出来的80镑组成,那末,就这80镑来说,工厂主方面多余的生产储备减少了,棉花商人的商品储备就会相应增加。 同一棉花,作为生产储备堆在工厂主仓库里的时间短了,作为商品堆在棉花商人货栈里的时间就长了。 以上我们假定,企业X的流通时间的缩短,是由于X更迅速地出售了他的商品或者更迅速地得到了货款,在赊卖的场合,是由于支付期间的缩短。 因此,这种缩短是由商品出售过程的缩短,由商品资本到货币资本的转化,W′—G,即流通过程的前一段的缩短造成的。 这种缩短,也可以由流通过程的后一段G—W造成,因而由资本Y,Z等等——它们向资本家X提供流动资本的生产要素——的劳动期间或者流通时间的同时变化造成。 例如,如果采用旧的运输方法,棉花、煤炭等等由生产地点或存放地点运往资本家X的生产场所需要3周,那末,X的生产储备的最低限度至少必须够用3周,直到新的储备到达。 棉花、煤炭在运载时不能作为生产资料来使用。 相反地,它们这时是运输业及其所使用的资本的劳动对象。 它们对煤炭业主或棉花出售者来说,还是处在流通中的商品资本。 如果采用改良的运输方法,运载时间缩短到2周,那末生产储备就可以由3周的储备变为2周的储备。 因此,预付在这上面的追加资本80镑就会游离出来,为工资而预付的追加资本20镑也会游离出来,因为周转中的资本600镑会提前一周流回。 另一方面,如果提供原料的资本的劳动期间缩短了(前面几章已有过这样的例子),因而原料有可能在较短的期间实行更新,那末,生产储备就可以减少,由一个更新期间到另一个更新期间的间隔也可以缩短。 反过来,如果流通时间从而周转期间延长了,那末,预付追加资本就成为必要的了。 这要资本家自己拿出钱来,如果他有这笔追加资本的话。 但是在这种场合,它还是要作为货币市场的一部分而以某种形式被使用;为了使它成为可供支配的资本,就必须去掉它的原来的形式,例如,股票要出售,存款要提取,因此在这里也会间接地对货币市场发生影响。 不然,就要借款。 至于说支付工资所需的那部分追加资本,在正常情况下,总是要以货币资本的形式预付的,因此,资本家X就从他那方面直接施加压力于货币市场。 就投在生产材料上的部分来说,这种情况只有在必须支付现金时,才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通过赊购得到,那就不会对货币市场发生直接影响,因为在这种场合,追加资本是直接以生产储备的形式,而不是一开始就以货币资本的形式预付的。 如果贷方把从X那里得到的票据再直接投到货币市场,进行贴现,等等,这就会间接地,经过第二者对货币市场发生影响。 但是,如果贷方利用这张票据来偿付一笔比如说要以后才偿付的债务,那末,这个追加的预付资本既不会直接地也不会间接地对货币市场发生影响。 第二种情况:生产材料的价格发生变动,其他条件不变。 以上我们假定,900镑总资本要以4/5=720镑投在生产材料上,1/5=180镑投在工资上。 如果生产材料的价格下跌一半,六周劳动期间所需的生产材料就不是480镑,而仅仅是240镑。 就追加资本Ⅱ来说,不是240镑,而仅仅是120镑。 资本Ⅰ就由600镑减为240+120=360镑;资本Ⅱ由300镑减为120+60=180镑。 总资本由900镑减为360+180=540镑。 因此,有360镑分离出来。 这样分离出来而现在不用的,从而要在货币市场上寻找投资场所的资本,即货币资本,无非是原来要作为货币资本预付的900镑资本的一部分。 如果生产不扩大,而是按照原有规模继续进行,这一部分就会由于它要周期地再转化成的生产要素的价格下跌而变成多余的。 如果这种价格下跌不是由于偶然的情况(特大丰收或供给过剩等等)造成,而是由于提供原料的部门的生产力的提高造成的,那末,这个货币资本就会成为货币市场的一个绝对的追加,成为在货币资本形式上可供支配的资本的一个绝对的追加,因为它不再是已经使用的资本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了。 第三种情况:产品本身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 在这种场合,如果产品价格下跌,资本会丧失一部分,从而必须由货币资本的新的预付来补偿。 卖者的这种损失可以使买者得利。 如果产品的市场价格只是由于偶然的行情变化而下跌,以后又提高到它的正常的水平,那买者就会直接得利。 如果价格变动是由反应到旧的产品上的价值变动引起的,而且这个产品又作为生产要素再进入另一个生产领域,并在那里相应地把资本游离出来,那买者就会间接得利。 在这两种场合,X损失的资本,——为了补偿这笔资本,X对货币市场施加压力,——可以由他的营业伙伴作为新的追加资本提供出来。 这样一来,发生的只是资本转移。 反过来,如果产品价格上涨,X就能从流通中占有一个不是他所预付的资本部分。 这部分资本不是生产过程中预付的资本的有机部分,因此,如果生产不扩大,它就会成为可分离的货币资本。 因为这里假定,产品要素的价格在产品作为商品资本进入市场以前已经确定,所以,在这里,一个现实的价值变动只要发生反作用,比如说,使原料的价格随后上涨,它就会引起产品价格的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