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一卷
2、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
起初我们看到,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后来表明,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也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 [12] 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因此,在这里要较详细地加以说明。
我们就拿两种商品如1件上衣和10码麻布来说。假定前者的价值比后者的价值大一倍。假设10码麻布=W,则1件上衣=2W。
上衣是满足一种特殊需要的使用价值。要生产上衣,就需要进行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从这个观点来看,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
上衣和麻布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同样,决定它们存在的劳动即缝和织,也是不同质的。如果这些物不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从而不是不同质的有用劳动的产品,它们就根本不能作为商品来互相对立。上衣不会与上衣交换,一种使用价值不会与同种的使用价值交换。
各种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总和,表现了同样多种的、按照属、种、科、亚种、变种分类的有用劳动的总和,即表现了社会分工。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虽然不能反过来说商品生产是社会分工存在的条件。在古代印度公社中就有社会分工,但产品并不成为商品。或者拿一个较近的例子来说,每个工厂内都有系统的分工,但是这种分工不是通过工人交换他们个人的产品来实现的。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
可见,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或有用劳动。各种使用价值如果不包含不同质的有用劳动,就不能作为商品互相对立。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的社会里,也就是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作为独立生产者的私事而各自独立进行的各种有用劳动的这种质的区别,发展成一个多支的体系,发展成社会分工。
对上衣来说,无论是裁缝自己穿还是他的顾客穿,都是一样的。在这两种场合,它都是起使用价值的作用。同样,上衣和生产上衣的劳动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因为裁缝劳动成为专门职业,成为社会分工的一个独立的部分就有所改变。在有穿衣需要的地方,在有人当裁缝以前,人已经缝了几千年的衣服。但是,上衣、麻布以及任何一种不是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总是必须通过某种专门的、使特殊的自然物质适合于特殊的人类需要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创造出来。因此,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
上衣、麻布等等使用价值,简言之,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如果把上衣、麻布等等包含的各种不同的有用劳动的总和除外,总还剩有一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人在生产中只能象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 [13] 不仅如此,他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31】
现在,我们放下作为使用物品的商品,来考察商品价值。
我们曾假定,上衣的价值比麻布大一倍。但这只是量的差别,我们先不去管它。我们要记住的是,假如1件上衣的价值比10码麻布的价值大一倍,那末,20码麻布就与1件上衣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作为价值,上衣和麻布是有相同实体的物,是同种劳动的客观表现。但缝和织是不同质的劳动。然而在有些社会状态下,同一个人时而缝时而织,因此,这两种不同的劳动方式只是同一个人的劳动的变化,还不是不同的人的专门固定职能,正如我们的裁缝今天缝上衣和明天缝裤子只是同一个人的劳动的变化一样。其次,一看就知道,在我们资本主义社会里,随着劳动需求方向的改变,总有一定部分的人类劳动时而采取缝的形式,时而采取织的形式。劳动形式发生这种变换时不可能没有摩擦,但这种变换是必定要发生的。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这只是耗费人类劳动力的两种不同的形式。当然,人类劳动力本身必须已有一定的发展,才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耗费。但是,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正如在资产阶级社会里,将军或银行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人本身则扮演极卑微的角色一样 [14],人类劳动在这里也是这样。它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 简单平均劳动 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一定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 自乘的 或不如说 多倍的 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 价值 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 [15] 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
因此,正如在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中,它们的使用价值的差别被抽去一样,在表现为这些价值的劳动中,劳动的有用形式即缝和织的区别也被抽去了。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是有一定目的的生产活动同布和纱的结合,而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同样,这些价值所包含的劳动之所以算作劳动,并不是因为它们同布和纱发生了生产的关系,而只是因为它们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正是由于缝和织具有不同的质,它们才是形成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的要素;而只是由于它们的特殊的质被抽去,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质,即人类劳动的质,它们才是上衣价值和麻布价值的实体。
可是,上衣和麻布不仅是价值,而且是一定量的价值。我们曾假定,1件上衣的价值比10码麻布的价值大一倍。它们价值量的这种差别是从哪里来的呢?这是由于麻布包含的劳动只有上衣的一半,因而生产后者所要耗费劳动力的时间必须比生产前者多一倍。
因此,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既然商品的价值量只是表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那末,在一定的比例上,各种商品应该总是等量的价值。
如果生产一件上衣所需要的一切有用劳动的生产力不变,上衣的价值量就同上衣的数量一起增加。如果一件上衣代表x个工作日,两件上衣就代表2x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假定生产一件上衣的必要劳动增加一倍或减少一半。在前一种场合,一件上衣就具有以前两件上衣的价值,在后一种场合,两件上衣就只有以前一件上衣的价值,虽然在这两种场合,上衣的效用和从前一样,上衣包含的有用劳动的质也和从前一样。但生产上衣所耗费的劳动量有了变化。
更多的使用价值本身就是更多的物质财富,两件上衣比一件上衣多。两件上衣可以两个人穿,一件上衣只能一个人穿,依此类推。然而随着物质财富的量的增长,它的价值量可能同时下降。这种对立的运动来源于劳动的二重性。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因此,有用劳动成为较富或较贫的产品源泉与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相反地,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既然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因此,那种能提高劳动成效从而增加劳动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量的生产力变化,如果会缩减生产这个使用价值量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的总和,就会减少这个增大的总量的价值量。反之亦然。
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 [16]
注释与版本说明
[12] “我们不是常常看到,有些工场雇用的工人远远超过工作上的实际需要吗?雇主雇用工人往往是为了期待某种无法预料的、有时甚至完全是想象的工作。既然雇主支付计件工资,所以他说他并不冒任何风险,因为一切时间上的损失完全由没有活干的人承担。”(昂·格里哥瓦尔《布鲁塞尔违警法庭上的印刷工人》1865年布鲁塞尔版第9页) 例如,英国手工制钉业工人,由于劳动价格低廉,每天要劳动15小时才能挣得极可怜的周工资。“他一天到晚累死累活地要干许许多多小时,才能挣得11便士或1先令,而且从中还要扣除2.5到3便士,以补偿工具的磨损、燃料的耗费和铁屑的耗损。”(《童工调查委员会。第3号报告》第136页第671号)在同样长的劳动时间内,女工只能挣得5先令的周工资(同上,第137页第674号)。 这里的数字完全是随意假设的。 “用于生产目的的流通手段〈!〉就是资本。”(麦克劳德《银行业的理论与实践》1855年伦敦版第1卷第1章第55页)“资本就是商品。”(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1821年伦敦版第74页) 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第12、13等页 【30】。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51页。——第16页。 ↩
[13] 《评大不列颠的商业政策》1815年伦敦版第48页。 例如,一个工厂工人如果拒绝象通常那样干较多的时数,“他很快就会被任何一个不论干多长时间都愿意的工人所代替,这样他就会失业”(《工厂视察员报告。1848年10月31日》,证词第39页第58号)。“如果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利润率通常会提高……因为这种追加的劳动供给,压低了劳动的价格。”(西尼耳《关于工资率的三篇演讲》1830年伦敦版第15页) 这是重农学派关于一切非农业劳动都是非生产劳动的学说借以建立起来的根本命题,这个命题对于专业经济学家来说,是不容反驳的。“把许多其他东西的价值加在一个物上〈例如,把织工的生活费用加在麻布上〉,也就是说,把若干价值一层层地堆积在一个价值上,这种办法使价值有了相应的增加……‘加’这个词完美地表达了劳动产品价格形成的方式;这种价格不过是许多被消耗的、加在一起的价值的总和;‘加’并不意味着‘乘’。”(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载于《重农学派》1846年3黎版第2部第1章第599页) “资本……是不断增大的价值。”(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1卷第89页) “宇宙的一切现象,不论是由人手创造的,还是由物理学的一般规律引起的,都不是真正的新创造,而只是物质的形态变化。结合和分离是人的智慧在分析再生产的观念时一再发现的唯一要素;价值〈指使用价值,尽管维里在这里同重农学派论战时自己也不清楚说的是哪一种价值〉和财富的再生产,如土地、空气和水在田地上变成谷物,或者昆虫的分泌物经过人的手变成丝绸,或者一些金属片被装配成钟表,也是这样。”(彼得罗·维里《政治经济学研究》1771年初版,载于库斯托第编《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第15卷第21、22页) 反谷物法同盟是1838年由工厂主科布顿和布莱特创立的。为了维护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同盟争取废除了为迎合土地贵族而实行的旨在限制或禁止从国外输入谷物的所谓谷物法。1815年实行的谷物法规定,在英国本国的谷物价格低于每夸特80先令时禁止输入谷物。1822年对这个法律作了某些形式上的修改。1828年实行了调节制,按照这个制度,国内市场谷物价格下跌时谷物进口税就提高,相反,国内市场谷物价格上涨时谷物进口税就降低。同盟争取废除谷物法,确立自由贸易,其目的是为了降低国内谷物价格,从而降低雇佣工人的工资。贸易自由的口号被同盟广泛利用于蛊惑性的宣传,说工人和工业主的利益是一致的。谷物法于1846年被废除。——第17页。 ↩
[14] 《大不列颠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的抗辩》1814年伦敦版第4、5页。 《童工调查委员会。第3号报告》,证词第66页第22号。 例如,在1844—1847年,他从生产中抽出了一部分自己的资本,拿来在铁路股票上投机。又如,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他关闭了工厂,把工人抛向街头,自己到利物浦棉花交易所去赌博。 “交换是一种奇妙的交易,交换双方总是〈!〉得到好处。”(德斯杜特·德·特拉西《论意志及其作用》1826年巴黎版第68页)该书也以《政治经济学概论》的名称出版。 参看黑格尔《法哲学》1840年柏林版第250页190节。 指约·狄慈根的文章《卡尔“马克思〈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1867年汉堡版》,载于《民主周报》1868年第31、34、35和36号。1869—1876年该报以《人民国家报》的新名称出版。——第18页。 ↩
[15] 马尔萨斯《关于地租的本质和增长》1815年伦敦版〔第49页注〕。 《就面包工人的申诉向女王陛下内务大臣的报告》1862年伦敦版第LII页和同一报告,证词第479、359、27号。不过,全价出售者,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的,而且象他们的代言人贝奈特本人所承认的,也让他们的工人“在晚上11点钟或更早的时候开始干活,并且往往延长到第二天晚上7点钟”(同上,第22页)。 “你尽可以夸耀、粉饰和装扮……但是谁取得的 更多或更好,那就是高利贷。也就是说,象偷盗和抢劫一样,他不是为别人服务,而是损害别人。一切名为别人服务和行善的事情,并非都是服务和行善。奸夫和淫妇也是互相提供重大的服务和互相满足的。骑士帮助罪犯拦路行抢,打家劫舍,也是对罪犯的重大服务。罗马教徒没有把我们全部淹死、烧死、杀死、囚死,而是让一些人活着,把他们驱逐,或者夺去他们所有的东西,也是对我们的重大服务。魔鬼对于侍奉他的人也提供重大的不可估量的服务……总之,世上到处都是重大的、卓越的、日常的服务和行善。“(马丁·路德《给牧师们的谕示:讲道时要反对高利贷》1540年维登堡版) 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544页。 读者应当注意,这里指的不是工人得到的一个工作日的工资或价值,而是指工人的一个工作日物化成的商品价值。在我们叙述的这个阶段,工资这个范畴根本还不存在。 德国庸俗经济学的油嘴滑舌的空谈家,指责我的著作的文体和叙述方法。没有人会比我本人更严厉地评论《资本论》的文字上的缺点。然而,为了使这些先生及其读者受益和愉快,我要在这里援引一篇英国的和一篇俄国的评论。同我的观点完全敌对的《星期六评论》在其关于德文第一版的短评中说道:叙述方法“使最枯燥无味的经济问题具有一种独特的魅力”。1872年4月20日的《圣彼得堡消息报》也说:“除了少数太专门的部分以外,叙述的特点是通俗易懂,明确,尽管研究对象的科学水平很高却非常生动。在这方面,作者……和大多数德国学者大不相同,这些学者……用含糊不清、枯燥无味的语言写书,以致普通人看了脑袋都要裂开。”但是,对现代德国民族主义自由主义教授的著作的读者说来,要裂开的是和脑袋完全不同的东西。 ↩
[16] “拿计件工资的工人,约占工厂工人总数的4/5。” (《工厂视察员报告。1858年4月30日》第9页) 关于这一点,我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4页上说过:“‘服务’这个范畴对于象让·巴·萨伊和弗·巴师夏那样的经济学家必然会提供怎样的‘服务’是不难了解的。” 【92】 “这两个价值中有一个是货币,还是两个都是普通商品,这件事本身是毫无关系的。”(同上,第543页) 第2版注:为了证明“只有劳动才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够用来估计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的和现实的唯一尺度”,亚·斯密写道:“等量的劳动在任何时侯和任何地方对工人本身都必定具有同样的价值。在工人的健康、精力和活动正常的情况下,在他所能具有的平均熟练程度的情况下,他总是要牺牲同样多的安宁、自由和幸福”(《国富论》第1卷第5章[第104—105页])。一方面,亚·斯密在这里(不是在每一处)把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同商品价值决定于劳动的价值混为一谈,因而他力图证明,等量的劳动总是具有同样的价值。另一方面,他感觉到,劳动就它表现为商品的价值而论,只是劳动力的耗费,但他把这种耗费又仅仅理解为牺牲安宁、自由和幸福,而不是把它也看作正常的生命活动。诚然,他看到的是现代雇佣工人。——注 [9] 提到的亚·斯密的那位匿名的前辈的说法要恰当得多。他说:“某人制造这种必需品用了一个星期……而拿另一种物与他进行交换的人要确切地估计出什么是真正的等值物,最好计算出什么东西会花费自己同样多的labour[劳动]和时间。这实际上就是说,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在一物上用去的劳动,同另一个人在同样的时间内在另―物上用去的劳动相交换。”(《对货币利息,特别是公债利息的一些看法》第39页)——{第4版注:英语有一个优点,它有两个不同的词来表达劳动的这两个不同的方面。创造使用价值的并具有一定质的劳动叫做work,以与labour相对;创造价值并且只在量上被计算的劳动叫做labour,以与work相对。见英译本第14页脚注。——弗·恩·} 这里指1867—1883年在巴黎出版的杂志《实证哲学。评论》。在1868年11—12月的第3期上发表了一篇对《资本论》第一卷的短评,作者是实证主义哲学家奥·孔德的信徒叶·瓦·德·罗别尔提。——第1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