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一卷
计时工资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资本论》第一卷:资本的生产过程(1867) 第十八章 计时工资
工资本身又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这种情况从那些过分注重材料而忽视一切形式区别的经济学教程中是了解不到的。但是,阐述所有这些形式是属于专门研究雇佣劳动的学说的范围,因而不是本书的任务。不过,这里要简单地说明一下两种占统治地位的基本形式。
我们记得,劳动力总是按一定时期来出卖的。因此,直接表现劳动力的日价值、周价值等等的转化形式,就是“计时工资”的形式,也就是日工资等等。
首先应当指出,在第十五章叙述过的关于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的规律,只须改变一下形式,就转化为工资规律。同样,劳动力的交换价值和由这个价值转变成的生活资料的量之间的区别,现在则表现为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之间的区别。在本质形式上已经阐明的事情,再在表现形式上重复一遍,那是徒劳无益的。因此我们只限于说明计时工资的若干特点。
工人靠日劳动、周劳动等等得到的货币额 [1],形成他的名义的即按价值计算的工资额。但是很明显,依照工作日的长短,即依照工人每天所提供的劳动量,同样的日工资、周工资等等可以代表极不相同的劳动价格,也就是说,可以代表对同量劳动所支付的极不相同的货币额 [2]。因而,在考察计时工资时必须再把工资总额,即日工资、周工资等等的总额和劳动价格区别开来。但怎样得出这个价格,即一定量劳动的货币价值呢?劳动力的平均日价值除以平均工作日的小时数,就得出平均的劳动价格。假定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即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产品,而工作日为12小时,那末1个劳动小时的价格= 3先令 / 12 =3便士。这样得出的劳动小时的价格就是劳动价格的单位尺度。
由此可见,即使劳动价格不断下降,日工资、周工资等等仍然可以保持不变。例如,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0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那末1个劳动小时的价格是 3 3 / 5 便士;一旦工作日延长到12小时,1个劳动小时的价格就降低到3便士,一旦工作日延长到15小时,1个劳动小时的价格就降低到 2 2 / 5 便士。虽然如此,日工资或周工资仍旧不变。反之,即使劳动价格不变或甚至下降,日工资或周工资也可以增加。例如,一个工作日是10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那末1个劳动小时的价格就是 3 3 / 5 便士。如果由于工作量增加,工人按照原来的劳动价格劳动12小时,那末他的日工资就增加到3先令 7 1 / 5 便士,而劳动价格没有变化。如果不是增加劳动的外延量而是增加劳动的内含量,那也会得到同样的结果 [3]。因此,名义上的日工资或周工资提高的同时,劳动价格可以不变或下降。这也适用于工人家庭的收入,只要家长提供的劳动量是靠家庭成员的劳动而增加的。因此,存在着不减少名义上的日工资或周工资而降低劳动价格的各种方法。 [4]
一般的规律就是:如果日劳动、周劳动等等的量已定,那末日工资或周工资就决定于劳动价格,而劳动价格本身或者是随着劳动力的价值而变化,或者是随着劳动力的价格与其价值的偏离而变化。反之,如果劳动价格已定,那末日工资或周工资就决定于日劳动或周劳动的量。
计时工资的计量单位,即1个劳动小时的价格,是劳动力的日价值除以普通工作日的小时数所得之商。假定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而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即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产品。在这种情况下,1个劳动小时的价格是3便士,它的价值产品是6便士。如果工人现在一天就业不足12小时(或者一周不足6天),比如说只有8小时或6小时,那末按这个劳动价格计算,他只能得到2先令或 1 1 / 2 先令的日工资 [5]。因为根据假定,工人要生产出一个只是和他的劳动力价值相适应的日工资,一天必须平均劳动6小时,又因为根据同一假定,他在每小时内只有一半时间是为自己劳动,而另一半时间是为资本家劳动,所以很清楚,如果他就业不足12小时,他就不能挣得6小时的价值产品。前面我们已经看到过度劳动的破坏性后果,这里我们又发现了工人由于就业不足所遭受的苦难的源泉。
如果小时工资是用下述办法来确定的,即资本家不承担支付日工资或周工资的义务,而只是愿意雇用工人多少劳动小时就支付多少小时的报酬,那末,资本家就能使工人就业的时间少于原先作为计算小时工资或劳动价格的计量单位的基础的那个时间。因为这种计量单位是由( 劳动力的日价值 / 一定小时的工作日)这个比率确定的,所以,一旦工作日不再包含一定的小时数,这种计量单位自然就失去了任何意义。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之间的联系就被消除了。现在资本家不让工人做满维持自身生存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也能从工人身上榨取一定量的剩余劳动。他可以破坏就业方面的任何规则性,完全按照自己的方便、意愿和眼前利益,使最惊人的过度劳动同相对的或完全的失业互相交替。他可以在支付“正常的劳动价格”的借口下,把工作日延长到超过正常的限度,而不给工人任何相应的补偿。因此,伦敦建筑工人为反对资本家强制实行这种小时工资的企图,发动了一次完全合理的暴动(1860年)。法律对工作日的限制结束了这种不正当的作法,不过,这种限制当然没有消灭由于机器的竞争、由于所使用的工人在质量上的改变以及局部的和普遍的危机而产生的就业不足的现象。
在日工资或周工资增加的情形下,劳动价格可以在名义上保持不变,甚至降低到它的正常水平以下。只要劳动价格或劳动小时的价格不变,而工作日超出它的普通长度,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在( 劳动力的日价值 / 工作日)这一分数中,如果分母增大,分子就会更快地增大。由于劳动力的损耗,劳动力的价值会同劳动力执行职能的时间一起增加,而且前者增加的比例比后者更快。因此,在计时工资占统治地位而劳动时间又不受法律限制的许多产业部门中,就自然地形成了一种习惯,把达到一定点(比如满10小时)的工作日当作是正常的(《normal working day》〔“正常的工作日”〕,《the day's work》〔“日劳动”〕,《the regular hours of work》〔“正规的劳动时间”〕)。超过这个界限的劳动时间形成额外时间,并且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付以额外报酬,虽然额外报酬往往低得可怜 [6]。正常工作日在这里是作为实际工作日的一部分而存在的,而且就全年来说,实际工作日往往比正常工作日要长 [7]。在英国各种产业部门中,在工作日的延长超出一定正常界限时,劳动价格的增长造成了这样一种情况:所谓正常时间内的劳动价格很低,这就迫使那些想挣得足够工资的工人在额外时间去做报酬较高的工作 [8]。法律对工作日的限制结束了这种快意的事情。 [9]
在一个产业部门内,工作日越长,工资就越低,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10]。工厂视察员亚·雷德格雷夫通过1839年到1859年二十年间的比较观察说明了这一点。根据他的观察,在受十小时工作日法令约束的工厂中,工资提高了,而在每天工作14到15小时的工厂中,工资下降了。 [11]
从“在劳动价格已定时,日工资或周工资决定于所提供的劳动量”这一规律中首先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劳动价格越低,工人为了保证得到哪怕是可怜的平均工资而付出的劳动量必然越大,或者说,工作日必然越长。劳动价格的低廉在这里起了刺激劳动时间延长的作用。 [12]
但是,劳动时间的延长反过来又会引起劳动价格的下降,从而引起日工资或周工资的下降。
劳动价格由( 劳动力的日价值 / 一定小时数的工作日)来决定这个事实表明:如果没有任何补偿,单是工作日的延长就会降低劳动价格。但是那些使资本家能够长期延长工作日的情况,最初使他能够,最后则迫使他也在名义上降低劳动价格,以致劳动时数增加了,但总价格即日工资或周工资反而下降了。这里只要指出两种情况就够了。如果一个人完成一个半人或两个人的工作,那末即使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不变,劳动的供给还是增加了。由此造成的工人之间的竞争,使资本家能够压低劳动价格,而劳动价格的降低反过来又使他能够更加延长劳动时间。 [13] 但是这种对异常的即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的无酬劳动量的支配权,很快就会成为资本家本身之间的竞争手段。商品价格的一部分是由劳动价格构成的。劳动价格的无酬部分不需要计算在商品价格内。它可以赠送给商品购买者。这是竞争促成的第一步。竞争迫使完成的第二步是,至少把延长工作日而产生的异常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也不包括在商品的出售价格中。异常低廉的商品出售价格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形成的,最初是偶然的,以后就逐渐固定下来,并且从此成为劳动时间过长而工资极低的不变基础,而原先它却是这些情况所造成的结果。我们只是指出这一运动,因为分析竞争不是这里要做的事情。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听一下资本家本人的自白。
“在北明翰,业主之间的竞争是这样激烈,以致我们中间的某些人,不得不以雇主的身分做我们平素感到可耻的事情;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多赚钱,而只是让公众从中得到好处。” [14] 我们记得伦敦有两种面包房老板,一种是按全价出售面包,另一种是低于正常价格出售面包。“全价出售者”向议会调查委员会指责他们的竞争者说:
“他们能够存在,首先就是靠欺骗公众,其次是靠从工人身上榨取18小时的劳动而支付12小时的工资…… 工人的无酬劳动是用来进行竞争的手段…… 面包业主之间的竞争是夜间劳动难以废除的原因。低价出售者低于成本价格(它随着面粉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出售面包,但他并没有受到损失,因为他从工人身上榨取了更多的劳动。如果我从工人那里只取得12小时劳动,而我的邻居却取得18或20小时劳动,那末,他必然会在出售价格上把我击败。如果工人能坚持要求支付额外时间的报酬,这种手法立刻就会完蛋…… 低价出售者雇用的工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外国人、少年和其他人,他们被迫满足于几乎任何一种他们所能得到的工资。” [15] 这种诉苦之所以有意思,还因为它表明:反映在资本家头脑中的只是生产关系的假象。资本家不知道,劳动的正常价格也包含着一定量的无酬劳动,并且正是这种无酬劳动是他的利润的正常源泉。剩余劳动时间这个范畴对他说来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剩余劳动时间包含在正常的工作日之内,而后者在他看来已经在日工资中支付了。但是,额外时间,即工作日超过与普通的劳动价格相适应的界限的延长部分,对他来说却是存在的。为了对付他的低价出售的竞争者,他甚至主张对这种额外时间支付额外报酬。但是他仍然不知道,这种额外报酬,和普通的劳动小时的价格一样,也包含着无酬劳动。例如,十二小时工作日的一个小时价格是3便士,即1/2个劳动小时的价值产品,而一个额外劳动小时的价格是4便士,即2/3个劳动小时的价值产品。在第一种场合,资本家无偿地占有了1/2个劳动小时,在第二种场合,无偿地占有了1/3个劳动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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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与版本说明
[1] “因为用工资能买到更多更便宜的物品,就说工资<这里指工资的货币表现>提高了,这是不正确的。”(大卫·布坎南对他出版的亚·斯密《国富论》所加的注。1814年版第1卷第417页) “计件劳动制度标志着工人史上的一个时代,它是介于受资本家意志支配的普通短工的地位和不久的将来有希望一身兼任手工业者和资本家的合作手工业者之间的阶段。计件工人虽然靠企业主的资本从事劳动,实际上是自己的雇主。”(约翰·瓦茨《工会和罢工。机器和合作社》1865年曼彻斯特版第52、53页)我引用这本小册子,是因为它是一切早已陈腐的辩护滥调的真正臭水坑。就是这位瓦茨先生,以前曾热中于欧文主义,并在1842年发表过另外一本小册子《政治经济学家的事实和臆想》,在那里,他说财产就是掠夺。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这里总是假定货币本身的价值是不变的。 “李嘉图相当机智地避开了一个困难,这个困难乍看起来似乎会推翻他的关于价值取决于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量的理论。如果严格地坚持这个原则,就会得出结论说,劳动的价值取决于劳动的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量。这显然是荒谬的。因此,李嘉图用了一个巧妙的手法,使劳动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工资所需要的劳动量;或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劳动的价值应当由生产工资所必需的劳动量来估量;他这里指的是为生产付给工人的货币或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那我们同样也可以说,呢绒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呢绒所花费的劳动量来估量,而是由生产用呢绒换得的银所花费的劳动量来估量。”([赛· 贝利]《对价值的本质、尺度和原因的批判研究》第50、51页) 在作者亲自校订过的法文版中,这个原理的后一部分表述如下:“或者说,等于一个劳动力的价值乘以该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再乘以同时受剥削的劳动力的数目。”——编者注 “土地的自然产品,数量很小,并且完全不取决于人,自然提供这点产品,正象给一个青年一点钱,使他走上勤劳致富的道路一样。”(詹姆斯·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116页) 以人身的奴役关系和统治关系为基础的地产权力和非人身的货币权力之间的对立,可以用两句法国谚语明白表示出来:“没有一块土地没有地主”,“货币没有主人”。 “相互关系”在第3版和第4版中是“商品关系”。——编者注 马克思在1878年11月28日给《资本论》俄译者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提出把这句话改为:“事实上,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耗费在麻布总量上的社会劳动量的一部分的化身”。——编者注 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第3页 【26】。 第2版注:例如在荷马的著作中,一物的价值是通过一系列各种不同的物来表现的。 原文套用了德国谚语《Kleider machen Leute》,直译是:“衣服造人”,转义是:人靠衣装。——译者注 第2版注:最早的经济学家之一、著名的富兰克林,继威廉·配第之后看出了价值的本质,他说:“既然贸易无非是一种劳动同另一种劳动的交换,所以一切物的价值用劳动来估计是最正确的”(斯巴克斯编《富兰克林全集》1836年波士顿版第2卷第267页)。富兰克林没有意识到,既然他“用劳动”来估计一切物的价值,也就抽掉了各种互相交换的劳动的差别,这样就把这些劳动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他虽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却把它说了出来。他先说“一种劳动”,然后说“另一种劳动”,最后说的是没有任何限定的“劳动”,也就是作为一切物的价值实体的劳动。 我插进了括号里的这段话,因为省去这段话常常会引起误解,好象不是由生产者本人消费的产品,马克思都认为是商品。——弗·恩·】 在第一版中接着有这样一段话:我们现在知道了价值的 实体。这就是 劳动 , 我们知道了价值的 量的尺度。这就是 劳动时间。价值的 形式 (正是它使 价值 成为 交换价值),有待分析。现在先要较详细地阐明那些已经发现的规定。——-编者注 对象性的原文是“Gegenständlichkeit”,意思是:客观现实性,客观存在的东西。——译者注 形容语的矛盾的原文是“contradictio in adjecto”,指“圆形的方”,“木制的铁”一类的矛盾。——译者注 ↩
[2] 我们将在别处研究,哪些和生产率有关的情况能够在个别生产部门使这一规律发生变化。 托·约·登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22页。 “劳动价格是对一定量劳动所支付的货币额。”(爱德华·威斯特爵士《谷物价格和工资》1826年伦敦版第67页)威斯特是《论资本用于土地》(牛津大学大学学院一特待校友著,1815年伦敦版)这本在政治经济学史上有划时代意义的匿名著作的作者。 “如果你们把劳动叫做商品,那末它也还是不同于一般商品。后者最初为交换的目的而生产,然后拿到市场上去,和同时在市场上出售的其他商品按照适当的比例相交换。劳动只有当它被带到市场上去的那一瞬间才被创造出来,或者不如说,劳动是在它被创造出来以前被带到市场上去的。”(《评政治经济学上若干用语的争论》第75、76页) “理性何等强大,就何等狡猾。理性的狡猾总是在于它的间接活动,这种间接活动让对象按照它们本身的性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它自已并不直接参与这个过程,而只是实现自己的目的。”《黑格尔《哲学全书》,第1部《逻辑》,1840年柏林版第382页) “人们用货币购买商品,用商品购买货币。”(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543页) “欲望包含着需要;这是精神的食欲,就象肉体的饥饿那样自然……大部分〈物〉具有价值,是因为它们满足精神的需要。”(尼古拉·巴尔本《新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髙货币价值的意见》1696年伦敦版第2,3页〉 指《资本论》1867年德文第一版第一卷第一章,标题是《商品和货币》,再版时,马克思修订了自己的著作,对它的结构也作了很大的改动。他把原先的第一章和附录改为独立的三章,这三章构成第一篇。——第7页。 ↩
[3] 詹姆斯·安德森在同亚·斯密论战时说过:“同样应当指出,虽然在农产品特别是谷物便宜的贫国中,劳动价格表面上通常较低,其实在那里,劳动价格实际上大都比其他国家高。因为工人每日获得的工资,虽然是劳动的表面价格,但是并不代表劳动的实际价格。实际价格是已完成的一定量劳动使企业主实际上花去的费用。从这个观点看来,劳动在富国几乎总是比在贫国便宜,虽然谷物和其他生活资料的价格在贫国通常比在富国低得多……按日计酬的劳动在苏格兰比在英格兰贱得多……而按件计酬的劳动一般在英格兰较贱。”(詹姆斯·安德森《论激励民族创业精神的手段》1777年爱丁堡版第350、351页)——相反地,工资的低廉又引起劳动的昂贵。“劳动在爱尔兰比在英格兰贵……因为那里的工资低得多。”(《皇家铁道委员会记录》1867年版第2074号) 下面这个例子说明,这两种工资形式的同时并存多么有利于工厂主进行欺诈:“一个工厂雇了400个人,其中一半是拿计件工资的,劳动时间长一些对他们有直接利益。另外200人是按日支付报酬的,他们劳动的时间与计件工人一样长,但是他们的额外劳动时间得不到任何报酬……这200个人每天在半小时内多干的活,就等于1个人在50小时内或一个人在一周劳动的5/6的时间内所干的活,这对于企业主有明显的好处。”(《工厂视察员报告。1860年10月31日》第9页)“额外劳动仍旧非常盛行。而且,在大多数场合下,法律本身就提供了保障,使这种现象不致被揭发出来而受到惩处。在以前许多报告中,我一再指出……所有那些不是领取计件工资而是领取周工资的工人受到怎样不公平的待遇。”(莱昂纳德·霍纳《工厂视察员报告。1859年4月30日》第8、9页) “工资决定于劳动价格和完成的劳动量……工资的增加不一定包含着劳动价格的提高。在劳动时间较长和劳动较紧张的情况下,工资可以大大增加,而劳动价格却可以保持不变。”(爱德华·威斯特爵士《谷物价格和工资》1826年伦敦版第67、68 和112页)不过关于“劳动价格”是怎样决定的这样一个主要间题,威斯特却用陈词滥调搪塞过去了。 “如果把劳动看成一种商品,而把资本,劳动的产品,看成另一种商品,并且假定这两种商品的价值是由相同的劳动量来决定的,那末……一定量的劳动就会和同量劳动所生产的资本量相交换;过去的劳动就会……和同量的现在的劳动相交换。但是,劳动的价值同其他商品相比……不是由同量劳动决定的。”(爱·吉·威克菲尔德对他出版的亚·斯密《国富论》所加的注。1835年伦敦版第1卷第230、231页) 加尼耳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理论》〈1815年巴黎版)从其他方面来说是贫乏的,但针对重农学派,却恰当地列举了一系列构成真正的农业的前提的劳动过程。 “如果购买一物是为了再卖出去,这样用掉的钱叫做预付货币;如果购买一物不是为了再卖出去,这样用掉的钱可以说是花掉了。”(《詹·斯图亚特著作集》,由其子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将军汇编,1805年伦敦版第1卷第274页) “物都有内在的长处〈这是巴尔本用来表示使用价值的专门用语〉,这种长处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如磁石吸铁的长处就是如此。”(尼古拉·巴尔本《新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髙货币价值的意见》1696年伦敦版第6页)磁石吸铁的属性只是在通过它发现了磁极性以后才成为有用的。 这样做之所以更加必要,是因为甚至斐·拉萨尔著作中反对舒尔采-德里奇的部分,即他声称已经提出我对那些问题的阐述的“思想精髓”的部分 [4],也包含着严重的误解。顺便说一下,斐·拉萨尔经济著作中所有一般的理论原理,如关于资本的历史性质、关于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之间的联系等等,几乎是逐字地——甚至包括我创造的术语——从我的作品中抄去的,而且没有说明出处,这样做显然是出于宣传上的考虑。我当然不是说他在细节上的论述和实际上的应用,这同我没有关系。 ↩
[4] 《论工资率:世界劳动人民状况差别的原因的探讨》1835年费拉得尔菲亚版。 “工资有两种计算方法,或者是按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算,或者是按劳动产品来计算。”(《政治经济学原理概论》1796年巴黎版第32页)这部匿名著作的作者是热·加尔涅。 十八世纪工业资产阶级的最狂热的辩护士、我们多次引用过的《论手工业和商业》的作者正确地感觉到了这一点,虽然他把问题阐述得很混乱:“由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决定的是劳动的量,而不是劳动的价格<他把劳动价格理解为名义上的日工资或周工资>,如果大大降低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那你们自然就会相应地减少劳动的量……工厂主们知道,除了改变劳动价格的名义数额以外,还有各种提高或降低劳动价格的方法”(《论手工业和商业》第48 和61页)。纳·威·西尼耳在他的《关于工资率的三篇演讲》(1830年伦敦版)中不加引号地利用了威斯特的著作,比如他说;“工人主要关心的是工资的数量”(第15页)。这就是说,工人主要关心的是他所得到的东西,即工资的名义数额,而不是他所给予的东西,即劳动的量! “必须同意〈“社会契约论”的又一翻版〉,每当已经完成的劳动同将要宪成的劳动相交换时,后者<资本家>获得的价值必须多于前者<工人>。”(西蒙(即西斯蒙第)《论商业财富》1803年日内瓦版第1卷第37页) 杜尔哥在《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1766年)一书中,很好地说明了被饲养的动物对于文化初期的重要性。 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驳重商主义者说,“人们不会用货币去交换货币。”(《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486页)有一本专门论述“贸易”和“投机”的著作写道:“一切贸易都是不同种物品的交换;而利益〈商人的?〉正是由于这种不同而产生的。用一磅面包交换一磅面包,这不会带来任何利益……因此,贸易同赌博相比形成有利的对照,因为赌博只是用货币交换货币。”(托·柯贝特《个人致富的原因和方法的研究;或贸易和投机原理的解释》1841年伦敦版第5页)虽然柯贝特不知道,G—G,货币交换货币, 不仅是商业资本,而且是一切资本的特有的流通形式,但他至少承认,这个形式是投机这种贸易与赌博共有的;但是后来出现了麦克库洛赫,他发现,为卖而买就是投机,这样,投机和贸易的区别就消失了。“任何交易,只要一个人购买产品是为了再卖出去,实际上就是投机。”(麦克库洛赫《商业及其航运的实践、理论和历史辞典》1847年伦敦版第1009页)品托,这个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的品得,更是无比天真,他说:“贸易是一种赌博〈这句话是从洛克那里抄袭来的〉,不过从乞丐那儿是赢不到任何东西的。如果有人在长时间内赢了所有的人的所有的钱,那他只有心甘情愿地把赢得的绝大部分钱退回去,才能再赌”(品托《关于流通和信用的论文》1771年阿姆斯特丹版第231页)。 “任何物的自然界worth〔价值〕都在于它能满足必要的需要,或者给人类生活带来方便。”(约翰·洛克《论降低利息的后果》(1691年),载于《约翰·洛克著作集》1777年伦敦版第2卷第28页)在十七世纪,我们还常常看到英国著作家用“worth”表示使用价值,用你“value”表示交换价值;这完全符合英语的精神,英语喜欢用日耳盎语源的词表示直接的东西,用罗马语源的词表示被反射的东西。 指斐·拉萨尔《巴师夏-舒尔采-德里奇先生,经济的尤利安,或者:资本和劳动》1864年柏林版(《Herr Bastiat-Schulze von Delitzsch, der ökonomische Julian, oder: Capital und arbeit》. Berlin, 1864)一书的第三章。——第7页。 ↩
[5] “交给他<纺纱工人>一定重量的棉花。经过一定时间,他必须交出一定重量的有一定精细程度的线或纱,并且根据这样提供的每一磅产品,得到一定的报酬。如果产品的质量不好,他就要受罚;如果产品数量少于一定时期应完成的最低限度,他就会被解雇,就会被更能干的工人所代替。”(尤尔《工厂哲学》1835年伦敦版第316、317页) 这种异常的就业不足的影响是和法律强制普遍缩短工作日的影响完全不同的。前者与工作日的绝对长度无关,它可以在15小时工作日上发生,同样也可以在6小时工作日上发生。正常的劳动价格,在第一种场合是按照工人平均每天劳动15小时来计算的,在第二种场合,是按照他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来计算的。因此,如果他在第一种场合只就业7.5小时,在第二种场合只就业3小时,那末结果就会相同。 “劳动,即价值的唯一尺度……一切财富的创造者,不是商品。”(托·霍吉斯金《通俗政治经济学》第186页) 在从工艺上比较各个不同的生产时代时,真正的奢侈品在一切商品中意义最小。 “资本……分为原有资本和利润,即资本……所获得的增殖,虽然实践立刻又将这种利润加到资本上,并把它和资本一起投入周转中。”(弗·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载于阿尔诺德·卢格和卡尔·马克思编的《德法年鉴》1844年巴黎版第99页 【85】) 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流行着一种法律上的假定,认为每个人作为商品的买者都具有百科全书般的商品知识。 只要换一个名字,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亊情(Mutato nomine de te fabula narratur)——引自贺雷西《讽刺诗集》第一卷第一首。——第8,296页。 ↩
[6] “如果一件劳动产品要经过许多人的手,他们都要从中分取利润,而只有最后一双手才从事劳动,那末女工最后得到的报酬就微乎其微了。”(《童工调查委员会。第2号报告》第LXX页第424号) “额外时间的报酬率<在花边制造业中>非常低,每小时1/2便士等等,以致同它对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力所造成的巨大损害形成了尖锐的对照……不仅如此,这样挣得的一点点额外报酬往往又不得不耗费在额外的饮食上。”(《童工调查委员会。第2号报告》第XVI页第117号) 相反地,把这些用语说成是单纯的诗人的破格权,这只能说明分析的无能。蒲鲁东说:“人们认为劳动有价值并不因为它本身是商品,而是指人们认定劳动中所隐含的价值。劳动的价值是一种……比喻说法。”因此,针对这种说法我指出:“他把劳动商品这个可怕的现实只看做是文法上的简略。这就是说,建立在劳动商品基础上的整个现代社会,今后仅仅是建立在某种破格的诗文和比喻性的用语上了。如果社会愿意‘排除’使它烦恼的‘一切麻烦’,那末只要去掉不好听的字句,改一改说法就可以了;要达到这个目的,只要请求科学院出版一部新辞典就够了。”(卡尔·马克思《哲学的贫困》第34、35页)把价值了解为什么也不是,当然方便多了。这样,就可以随便把任何东西都包括到这个范畴中去。例如,让·巴·萨伊就是这样做的。“价值”是什么?答:“物之所值。”“价格”是什么?答:“以货币表现的物的价值。”为什么“土地的劳动……具有价值?因为人们赋予它一个价格”。这就是说,价值是物之所值,而土地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人们“用货币表现了”它的价值。总之,这是理解事物“因何”和“为何”问题的非常简便的方法。 例如,把尚未捕获的鱼叫做渔业的生产资料,好象是奇谈怪论。但是至今还没有发明一种技术,能在没有鱼的水中捕鱼。 亚里士多德拿经济同货殖作对比。他从经济出发。经济作为一种谋生术,只限于取得生活所必要的并且对家庭或国家有用的物品。“真正的财富就是由这样的使用价值构成的;因为满足优裕生活所必需的这类财产的量不是无限的。但是还有另一种谋生术,把它叫做货殖是很适当、很贴切的。由于货殖,财富和财产的界限看来就不存在了。商品交易按其性质来说不属于货殖范围,因为在这里,交换只限于他们自己 需要的物品。”他又说,因此,商品交易的最初形式也是物物交换,但是随着它的扩大,必然产生货币。随着货币的发明,物物交换必然发展成为商品交易,而后者一反它的最初的宗旨,成了货殖,成了赚钱术。货殖与经济的区别是:“对货殖来说,流通是财富的源泉。货殖似乎是围绕着货币转,因为货币是这种交换的起点和终点。因此,货殖所追求的财富也是无限的。一种技术,只要它的目的不是充当手段,而是充当最终目的,它的要求就是无限的,因为它总想更加接近这个目的;而那种只是追求达到目的的手段的技术,就不是无限的,因为目的本身已给这种技术规定了界限。货殖则和前一种技术一样,它的目的也是没有止境的,它的目的就是绝对的致富。有界限的是经济而不是货殖……前者的目的是与货币本身不同的东西,后者的目的是增加货币……由于把这两种难以分清的形式混为一谈,有人就以为,无限地保存和增加货币是经济的最终目的。”(散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贝克尔编,第1篇第8、9章) 价值就是一物和另一物、一定量的这种产品和一定量的别种产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列特隆《论社会利益》,[载于][2]德尔编《重农学派》1846年巴黎版第889页) 蓝皮书(Blue Books)是英国议会和外交部发表的资料和外交文件的总称。蓝皮书因蓝色的封皮而得名,英国从十七世纪开始发表蓝皮书,它是研究英国经济史和外交史的主要的官方资料。——第12、542页。 ↩
[7] 甚至辩护士瓦茨也说:“如果在一项工作中所有被雇用的人都成为合同的参加者,每个人都量力而为,而不是一个人只顾自己的利益,而让他的同伴去从事过度劳动,那末这会是计件工资制的一个重大改进。”(约翰·瓦茨《工会和罢工,机器和合作社》1865年曼彻斯特版第53页)关于这个制度的害处,参看《童工调查委员会。第3号报告》第66页第22号;第n页第124号,第XI页第13、53、59号等等。 例如,在壁纸印刷业中,在工厂法最近实行以前,情况就是这样。“我们一直劳动,连吃饭的间歇时间也没有,结果10个半小时的日工到下午4点半就完了,此后就全是额外时间,这种时间很少在下午6点以前结束,因此,实际上我们终年都在做额外时间的工作。”(斯密先生的证词,载于《童工调查委员会。第1号报告》第125页) 参看《政治经济学批判》第40页。我曾在那里指出,在考察资本时应当解决这个间题:“为什么在纯粹由劳动时间决定的交换价值的基础上进行的生产,结果竟会使劳动的交换价值小于这劳动的产品的交换价值呢?” 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 “商品〈这里是指使用价值〉不是经商的资本家的最终目的……他的最终目的是货币。”(托·査默斯《论政治经济学和社会的道德状况、道德远景的关系》1832年格拉斯哥第2版第165、166页) 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罢!(Segui il tuo corso, e lascia dir le genti!)——套用了但丁《神曲》炼狱篇第五首歌中的一句话。——第13页。 ↩
[8] 这种自然的结果往往人为地得到助长。例如,伦敦的机器制造业中惯用的诡计是:“资本家挑选一名特别强壮和灵巧的人做一定数量工人的头头。每到一个季度或其他期限就付给他以追加工资,条件是他拚命地干,以促使他的那些只领取普通工资的同伴也跟着拚命地干……这不用进一步解释就可以说明,为什么资本家要抱怨说,‘工联限制活动,限制卓越的技能和劳动力’。”(托·约·登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22、23页)因为作者本人就是工人和工联书记,人们也许会认为他的话过于夸张。但是请看一看,比如说,约·查·摩尔顿的“受人推崇的”农业百科全书吧,在“工人”一条里,这个方法是当作一种卓有成效的方法向租地农场主们推荐的。 例如,在苏格兰的漂白业中就是这样。“在苏格兰的某些地方,这种行业<在1862年工厂法实行以前>是按额外时间的制度经营的,即把10小时当作正常的工作日。在这段时间内每人得到1先令2便士。但是每天还有3 或4小时额外时间,每小时的报酬是3便士。实行这种制度的结果是:只在正常时间内劳动的人,只能挣得8先令的周工资。不在额外时间做工,工资是不够用的。”(《工厂视察员报告。1863年4月30日》第10页)这种“额外时间的额外报酬,是工人无力抗拒的一种诱惑”(《工厂视察员报告。1848年4月30日》第5页)。伦敦西蒂的书籍装订业雇用了许多14、15岁的少女,而且还订有学徒合同,规定了一定的劳动小时。尽管如此,在每月的最后一周,她们还是要同较年长的男工混杂在一起,一直劳动到夜间10、11、12点,甚至到1点。“业主以额外工资和一顿丰富的夜餐钱来引诱她们”,这顿夜餐,她们是在附近的酒馆中吃的。在这些“年青的永生者”中间因此产生了十分放荡的行为(《童工调查委员会。第5号报告》第44页第191号),不过这些行为,由于她们除了其他书籍外还装订了大量的圣经和宗教书籍而得到了补偿。 伦敦一家天真到愚蠢程度的自由贸易派机关报《晨星报》,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再以人类所能有的义愤断言,“南部同盟”的黑人完全是白白地劳动的。最好请它把这种黑人的一天的费用同例如伦敦东头的自由工人的一天的费用比较一下。 施托尔希把真正的原料和辅助材料区别开来,把前者叫做《matiere》,把后者叫做《materiaux》 【90】;舍尔比利埃把辅助材料叫做《matieres instrumentales》 【91】。 “虽然商人并不轻视巳经获得的利润,但他的目光却总是盯着未来的利润。”(安·詹诺韦西《市民经济学讲义》(1765年版),载于库斯托第编《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第8卷第139页) “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价值100镑的铅或铁与价值100镑的银和金具有相等的交换价值。”(尼·巴尔本《新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高货币价值的意见》第53页和第7页) 济·迈尔《维也纳的社会问题。一个“劳动给予者”著》1871年维也纳版(S. Mayer.《Die sociale Frage in Wien. Studie eines《Arbeitgebers》》. Wien, 1871)。——第15页。 ↩
[9] “所有拿计件工资的人……由于劳动超过法定界限而获得利益。这种从事额外时间的劳动的愿望,在织布女工和纺纱女工中间尤为常见。”(《工厂视察员报告。1858年4月30日》第9页)“这种计件工资制对资本家非常有利……它直接促使少年陶工在四、五年内从事过长的额外劳动,而得到的却是按低价支付的计件工资。这是引起陶工身体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童工调查委员会。第1号报告》第XIII页) 见《工厂视察员报告。1863年4月30日》第5页。在1860年大罢工和同盟歇业中,伦敦建筑工人对事态作了完全正确的判断,他们声明,只有在下述两个条件下才愿意接受小时工资:1.在规定劳动小时价格的同时,也要规定以9小时或10小时为正常工作日,而且10小时工作日的每小时价格要高于9小时工作日的每小时价格;2.超过正常工作日的每一小时都是额外时间,要相应地付给较高的报酬。 亚·斯密只是在谈到计件工资时,才偶然地隐约提到工作日的变化。 根据这种非常合乎逻辑的理由,托伦斯上校在野蛮人用的石头上发现了资本的起源。“在野蛮人用来投掷他所追遂的野兽的第一块石头上,在他用来打落他用手摘不到的果实的第一根棍子上,我们看到占有一物以取得另一物的情形,这样我们就发现了资本的起源。”(罗·托伦斯《论财富的生产》第70、71页)根据那第一根棍子[Stock]也许还可以说明,为什么在英语中Stock和资本是同义词。 “这种不可遏止的追逐利润的狂热,这种可诅咒的求金欲,始终左右着资本家。”(麦克库洛赫《政治经济学原理》1830年伦敦版第179页)当然,这种见解并不妨碍麦克库洛赫之流,在理论上陷入困境的情况下,例如在考察生产过剩问题时,还是把资本家变成了善良的市民,好象他关心的只是使用价值,好象他真正象狼一般贪求的,只是皮靴、帽子、鸡蛋、印花布以及其他各种极为平常的使用价值。 第2版注:“当它们〈生活必需品〉互相交换的时候,它们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它们所必需的和通常所用掉的劳动量。”(《对货币利息,特别是公债利息的一些看法》伦敦版第36、37页)上一世纪的这部值得注意的匿名著作没有注明出版日期。但从它的内容可以看出,该书是在乔治二世时代,大约1739年或1740年出版的。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版(1890年)中,这篇跋的头四段被删掉。本版把它全文刊印。——第15页。 ↩
[10] “如果在某个行业劳动是按单价计件支付报酬……那末各个工人的工资在数量上就会有很大差别……但就日工资来说,通常都有一个统一的数额……雇主和工人都把这个数额看作是该行业的中常工人的标准工资。”(托·约·登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17页) “此外,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事实:通常劳动时间长的地方,工资就低。”(《工厂视察员报告。1863年10月31日》第9页)“只能挣得饥饿工资的劳动大多是过长的。”(《公共卫生。第6号报告。1863年》第15页) “产品在转化为资本以前就被占有了;这种转化并没有使它们摆脱那种占有。”(舍尔比利埃《富或贫》1841年巴黎版第54页)“无产者为换取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出卖自己的劳动,也就完全放弃了对产品的任何分享。产品的占有还是和以前一样,并不因上述的契约而发生变化。产品完全归提供原料和生活资料的资本家所有。这是占有规律的严格结果,相反地,这个规律的基本原则却是每个劳动者对自已产品拥有专门的所有权。”(同上,第58页)詹姆斯·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第70、71页上写道:“当工人是为工资而劳动时,资本家就不仅是资本的〈这里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而且是劳动的所有者。如果人们象通常那样,把用来支付工资的东西也包括在资本的概念中,那末撇开资本来谈劳动就是荒谬的。在这个意义上,资本一词包括资本和劳动二者。” [拯救]是希腊人用来表示贮藏财宝的一种特别用语。同样, 英语《to save》也是既有拯救,又有储蓄的意思。 “全部同类产品其实只是一个量,这个量的价格是整个地决定的,而不以特殊情况为转移。”(列特隆《论社会利益》第893页) 第3版和第4版中是:毫无希望的。——编者注 ↩
[11] “手工业帮工的劳动,是按日或按件规定的……从事每种手艺的工人一天能完成多少工作,业主大体是心中有数的,所以,他们往往根据完成的工作量付给工人报酬;这样,即使没有监督,这些帮工为了切身利益也会尽量劳动。”(康替龙《试论一般商业的性质》1756年阿姆斯特丹版第185页和第202页。第1 版于1755年出版)可见,魁奈、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和亚·斯密曾充分利用过的康替龙,在这里已经把计件工资看作只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在康替龙著作的法文版的扉页上注明系译自英文,但是该书的英文版《关于工商业、货币、金银、银行和外汇的分析》(菲力浦·康替龙著,选自一位已故的伦敦西蒂商人的手稿)不仅出版日期较晚(1759年),而且按其内容来说,也表明是后来的修订版。例如,在法文版中还没有提到休谟,而在英文版中,配第的名字几乎再也没有出现过。英文版在理论上的价值比较小,但是其中关于英国贸易、贵金属贸易等等的各种专门材料,却是法文版所没有的。因此,英文版扉页上注明的本书“主要选自一位已故的极有才能的绅士的手稿,加以改编”等字样,看来并不完全是当时所流行的虚构手法。 《工厂视察员报告。1860年4月30日》第31、32页。 “影响商品价值的,不仅是直接花费在商品上的劳动,而且还有花费在协助这种劳动的器具、工具和建筑物上的劳动。”(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原理》1821年伦敦第3版第1章第16页) “构成资本的不是物质,而是这些物质的价值。”(让·巴·萨伊《论政治经济学》1817年巴黎第3版第2卷第429页) 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第6页 【28】。 见我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39页 [12]。 ↩
[12] “我们不是常常看到,有些工场雇用的工人远远超过工作上的实际需要吗?雇主雇用工人往往是为了期待某种无法预料的、有时甚至完全是想象的工作。既然雇主支付计件工资,所以他说他并不冒任何风险,因为一切时间上的损失完全由没有活干的人承担。”(昂·格里哥瓦尔《布鲁塞尔违警法庭上的印刷工人》1865年布鲁塞尔版第9页) 例如,英国手工制钉业工人,由于劳动价格低廉,每天要劳动15小时才能挣得极可怜的周工资。“他一天到晚累死累活地要干许许多多小时,才能挣得11便士或1先令,而且从中还要扣除2.5到3便士,以补偿工具的磨损、燃料的耗费和铁屑的耗损。”(《童工调查委员会。第3号报告》第136页第671号)在同样长的劳动时间内,女工只能挣得5先令的周工资(同上,第137页第674号)。 这里的数字完全是随意假设的。 “用于生产目的的流通手段〈!〉就是资本。”(麦克劳德《银行业的理论与实践》1855年伦敦版第1卷第1章第55页)“资本就是商品。”(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1821年伦敦版第74页) 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第12、13等页 【30】。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51页。——第16页。 ↩
[13] 《评大不列颠的商业政策》1815年伦敦版第48页。 例如,一个工厂工人如果拒绝象通常那样干较多的时数,“他很快就会被任何一个不论干多长时间都愿意的工人所代替,这样他就会失业”(《工厂视察员报告。1848年10月31日》,证词第39页第58号)。“如果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利润率通常会提高……因为这种追加的劳动供给,压低了劳动的价格。”(西尼耳《关于工资率的三篇演讲》1830年伦敦版第15页) 这是重农学派关于一切非农业劳动都是非生产劳动的学说借以建立起来的根本命题,这个命题对于专业经济学家来说,是不容反驳的。“把许多其他东西的价值加在一个物上〈例如,把织工的生活费用加在麻布上〉,也就是说,把若干价值一层层地堆积在一个价值上,这种办法使价值有了相应的增加……‘加’这个词完美地表达了劳动产品价格形成的方式;这种价格不过是许多被消耗的、加在一起的价值的总和;‘加’并不意味着‘乘’。”(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载于《重农学派》1846年3黎版第2部第1章第599页) “资本……是不断增大的价值。”(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1卷第89页) “宇宙的一切现象,不论是由人手创造的,还是由物理学的一般规律引起的,都不是真正的新创造,而只是物质的形态变化。结合和分离是人的智慧在分析再生产的观念时一再发现的唯一要素;价值〈指使用价值,尽管维里在这里同重农学派论战时自己也不清楚说的是哪一种价值〉和财富的再生产,如土地、空气和水在田地上变成谷物,或者昆虫的分泌物经过人的手变成丝绸,或者一些金属片被装配成钟表,也是这样。”(彼得罗·维里《政治经济学研究》1771年初版,载于库斯托第编《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第15卷第21、22页) 反谷物法同盟是1838年由工厂主科布顿和布莱特创立的。为了维护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同盟争取废除了为迎合土地贵族而实行的旨在限制或禁止从国外输入谷物的所谓谷物法。1815年实行的谷物法规定,在英国本国的谷物价格低于每夸特80先令时禁止输入谷物。1822年对这个法律作了某些形式上的修改。1828年实行了调节制,按照这个制度,国内市场谷物价格下跌时谷物进口税就提高,相反,国内市场谷物价格上涨时谷物进口税就降低。同盟争取废除谷物法,确立自由贸易,其目的是为了降低国内谷物价格,从而降低雇佣工人的工资。贸易自由的口号被同盟广泛利用于蛊惑性的宣传,说工人和工业主的利益是一致的。谷物法于1846年被废除。——第17页。 ↩
[14] 《大不列颠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的抗辩》1814年伦敦版第4、5页。 《童工调查委员会。第3号报告》,证词第66页第22号。 例如,在1844—1847年,他从生产中抽出了一部分自己的资本,拿来在铁路股票上投机。又如,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他关闭了工厂,把工人抛向街头,自己到利物浦棉花交易所去赌博。 “交换是一种奇妙的交易,交换双方总是〈!〉得到好处。”(德斯杜特·德·特拉西《论意志及其作用》1826年巴黎版第68页)该书也以《政治经济学概论》的名称出版。 参看黑格尔《法哲学》1840年柏林版第250页190节。 指约·狄慈根的文章《卡尔“马克思〈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1867年汉堡版》,载于《民主周报》1868年第31、34、35和36号。1869—1876年该报以《人民国家报》的新名称出版。——第18页。 ↩
[15] 马尔萨斯《关于地租的本质和增长》1815年伦敦版〔第49页注〕。 《就面包工人的申诉向女王陛下内务大臣的报告》1862年伦敦版第LII页和同一报告,证词第479、359、27号。不过,全价出售者,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的,而且象他们的代言人贝奈特本人所承认的,也让他们的工人“在晚上11点钟或更早的时候开始干活,并且往往延长到第二天晚上7点钟”(同上,第22页)。 “你尽可以夸耀、粉饰和装扮……但是谁取得的 更多或更好,那就是高利贷。也就是说,象偷盗和抢劫一样,他不是为别人服务,而是损害别人。一切名为别人服务和行善的事情,并非都是服务和行善。奸夫和淫妇也是互相提供重大的服务和互相满足的。骑士帮助罪犯拦路行抢,打家劫舍,也是对罪犯的重大服务。罗马教徒没有把我们全部淹死、烧死、杀死、囚死,而是让一些人活着,把他们驱逐,或者夺去他们所有的东西,也是对我们的重大服务。魔鬼对于侍奉他的人也提供重大的不可估量的服务……总之,世上到处都是重大的、卓越的、日常的服务和行善。“(马丁·路德《给牧师们的谕示:讲道时要反对高利贷》1540年维登堡版) 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544页。 读者应当注意,这里指的不是工人得到的一个工作日的工资或价值,而是指工人的一个工作日物化成的商品价值。在我们叙述的这个阶段,工资这个范畴根本还不存在。 德国庸俗经济学的油嘴滑舌的空谈家,指责我的著作的文体和叙述方法。没有人会比我本人更严厉地评论《资本论》的文字上的缺点。然而,为了使这些先生及其读者受益和愉快,我要在这里援引一篇英国的和一篇俄国的评论。同我的观点完全敌对的《星期六评论》在其关于德文第一版的短评中说道:叙述方法“使最枯燥无味的经济问题具有一种独特的魅力”。1872年4月20日的《圣彼得堡消息报》也说:“除了少数太专门的部分以外,叙述的特点是通俗易懂,明确,尽管研究对象的科学水平很高却非常生动。在这方面,作者……和大多数德国学者大不相同,这些学者……用含糊不清、枯燥无味的语言写书,以致普通人看了脑袋都要裂开。”但是,对现代德国民族主义自由主义教授的著作的读者说来,要裂开的是和脑袋完全不同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