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一卷
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资本论》第一卷:资本的生产过程(1867) 第六篇 工 资
第十七章 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
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表面上,工人的工资表现为劳动的价格,表现为对一定量劳动支付的一定量货币。在这里,人们说劳动的价值,并把它的货币表现叫做劳动的必要价格或自然价格。另一方面,人们说劳动的市场价格,也就是围绕着劳动的必要价格上下波动的价格。
但什么是商品的价值呢?这就是耗费在商品生产上的社会劳动的物化形式。我们又用什么来计量商品的价值量呢?用它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计量。那末,比如说,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是由十二小时工作日中包含的12个劳动小时决定的;这是无谓的同义反复。 [1]
劳动要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卖,无论如何必须在出卖以前就已存在。但是,工人如果能使他的劳动独立存在,他出卖的就是商品,而不是劳动。 [2]
撇开这些矛盾不说,货币即物化劳动同活劳动的直接交换,也会或者消灭那个正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才自由展开的价值规律,或者消灭那种正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本身。举例来说,假定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表现为6先令的货币价值。或者是等价物相交换,这样,工人以12小时劳动获得6先令。他的劳动的价格就要等于他的产品的价格。在这种情形下,他没有为他的劳动的购买者生产剩余价值,这6先令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就会消失,然而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工人才出卖他的劳动,而他的劳动也才成为雇佣劳动。或者工人在12小时劳动中获得的少于6先令,就是说,少于12小时劳动。12小时劳动同10小时劳动、6小时劳动等等相交换。不等量的这种相等,不仅消灭了价值规定。这种自我消灭的矛盾甚至根本不可能当作规律来阐明或表述。 [3]
从劳动分为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这一形式上的区别而引出较多量劳动同较少量劳动相交换,这是徒劳无益的。 [4] 既然商品的价值不是由实际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决定,而是由生产该商品所必需的活劳动的量来决定,所以这种做法就更加荒谬了。假定一个商品代表6个劳动小时。如果一些发明使这个商品用3小时就可以生产出来,那末,连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也会降低一半。现在,这个商品所代表的只是3小时社会必要劳动,而不是原先6小时社会必要劳动了。可见,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的,是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而不是劳动的物化形式。
实际上,在商品市场上同货币所有者直接对立的不是劳动,而是工人。工人出卖的是他的劳动力。当工人的劳动实际上开始了的时候,它就不再属于工人了,因而也就不再能被工人出卖了。劳动是价值的实体和内在尺度,但是它本身没有价值。 [5]
在“劳动的价值”这个用语中,价值概念不但完全消失,而且转化为它的反面。这是一个虚幻的用语,就象说土地的价值一样。但是这类虚幻的用语是从生产关系本身中产生的。它们是本质关系的表现形式的范畴。事物在其现象上往往颠倒地表现出来,这是几乎所有的科学都承认的,只有政治经济学例外。 [6]
古典政治经济学毫无批判地从日常生活中借用了“劳动的价格”这个范畴,然后提出问题:这一价格是怎样决定的?它马上认识到,供求关系的变化,对于劳动的价格也象对于一切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无非是说明价格的变化,也就是说明市场价格围绕着一定的量上下波动。假定供求相抵,而其他条件不变,价格的波动就会停止。这时,供求也不再说明任何东西了。在供求相抵时,劳动的价格就是它的不依赖供求关系来决定的价格,即它的自然价格,而这个价格才真正是应当分析的对象。或者我们拿市场价格在一个较长时期(比如说一年)内的波动来看,就会发现,这种上下的波动会互相抵销,而得出一个中等的平均量,一个不变量。这个平均量和围绕着这个平均量发生的互相抵销的偏离,自然是由不同的东西决定的。这个支配着和调节着劳动的偶然市场价格的价格,即劳动的“必要价格”(重农学派)或“自然价格”(亚当·斯密),也象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只能是用货币来表现的劳动的价值。政治经济学以为用这种办法,就可以通过劳动的偶然价格进到劳动的价值。然后认为,这一价值也和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是由生产费用来决定的。但是工人的生产费用,即用来生产或再生产工人本身的费用又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在政治经济学上是不自觉地代替了原来的问题,因为政治经济学在谈到劳动本身的生产费用时,只是兜圈子,没有前进一步。可见,政治经济学称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存在于工人身体内,它不同于它的职能即劳动,正如机器不同于机器的功能一样。人们研究了劳动的市场价格同它的所谓价值之间的区别,研究了这种价值同利润率、同劳动所生产的商品价值的关系等等,但从来没有发现,分析的进程不仅已从劳动的市场价格推移到它的假想的价值,而且又把这个劳动价值本身化为劳动力的价值。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分析所得出的这个结果,毫无批判地采用“劳动的价值”,“劳动的自然价格”等等范畴,把它们当作所考察的价值关系的最后的、适当的用语,结果就象我们在下面将要看到的那样,陷入了无法解决的混乱和矛盾中,同时替庸俗经济学的在原则上只忠于假象的浅薄理论提供了牢固的活动基础。
现在,我们首先来考察一下,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是怎样表现为它的转化形式,即表现为工资的。
我们知道,劳动力的日价值是根据工人的一定的寿命来计算的,而同工人的一定的寿命相适应的是一定长度的工作日。假定,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而这3先令是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如果工人获得了3先令,他就获得了他的在12小时内执行职能的劳动力的价值。现在如果劳动力的这个日价值当作日劳动的价值来表现,那就会得出这样一个公式:12小时的劳动有3先令价值。这样一来,劳动力的价值就决定劳动的价值,或者用货币来表现,就决定劳动的必要价格。如果劳动力的价格同它的价值相偏离,那末劳动的价格也就会同它的所谓价值相偏离。
既然劳动的价值只是劳动力的价值的不合理的用语,那末不言而喻,劳动的价值必定总是小于劳动的价值产品,因为资本家总是使劳动力执行职能的时间超过再生产劳动力本身的价值所需要的时间。在上述例子中,在12小时内执行职能的劳动力的价值是3先令,为了再生产这一价值,劳动力需要执行职能6小时。可是劳动力的价值产品是6先令,因为劳动力实际上执行职能12小时,而劳动力的价值产品不是由劳动力本身的价值来决定的,而是由劳动力执行职能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的。这样,我们就会得到一个一看就是荒谬的结果:创造6先令价值的劳动有3先令价值。 [7]
其次,我们看到,体现工作日的有酬部分即6小时劳动的3先令价值,表现为包含6小时无酬劳动在内的整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的价值或价格。于是,工资的形式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在徭役劳动下,服徭役者为自己的劳动和为地主的强制劳动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是明显地分开的。在奴隶劳动下,连奴隶只是用来补偿他本身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的工作日部分,即他实际上为自己劳动的工作日部分,也表现为好象是为主人的劳动。他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无酬劳动。 [8] 相反地,在雇佣劳动下,甚至剩余劳动或无酬劳动也表现为有酬劳动。在奴隶劳动下,所有权关系掩盖了奴隶为自己的劳动,而在雇佣劳动下,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偿劳动。
因此可以懂得,为什么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转化为工资形式,即转化为劳动本身的价值和价格,会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这种表现形式掩盖了现实关系,正好显示出它的反面。工人和资本家的一切法权观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切神秘性,这一生产方式所产生的一切自由幻觉,庸俗经济学的一切辩护遁词,都是以这个表现形式为依据的。
如果说世界历史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揭开了工资的秘密,那末相反地,要了解这种表现形式的必然性,存在的理由,却是再容易不过的了。
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在人们的感觉上,最初完全同其他一切商品的买卖一样。买者付出一定量的货币,卖者付出与货币不同的物品。在这里,法权意识至多只认识物质的区别,这种区别表现在法权上对等的公式中:“我给,为了你给;我给,为了你做;我做,为了你给;我做,为了你做”。
其次,因为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本身是不可通约的量,所以“劳动的价值”、“劳动的价格”这种用语,似乎并不比“棉花的价值”、“棉花的价格”这种用语更不合理。况且,工人是在提供自己的劳动以后被支付报酬的。而货币充当支付手段,是在事后才实现所提供的物品的价值或价格的,在这里就是实现所提供的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最后,工人提供给资本家的“使用价值”,实际上不是他的劳动力,而是劳动力的职能,即一定的有用劳动,裁缝劳动,鞋匠劳动,纺纱劳动等等。至于这种劳动另一方面又是形成价值的一般要素,具有一种使它同一切其他商品相区别的属性,这一点却是普通意识所不能领会的。
让我们站在工人的立场上来看,他以12小时劳动获得6小时劳动的价值产品,比如说3先令,对他说来,他的12小时劳动实际上是3先令的购买手段。他的劳动力的价值可以随着他的日常生活资料的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从3先令提高到4先令或降低到2先令。或者他的劳动力的价值不变,它的价格可以因供求关系的变化,从3先令提高到4先令或降低到2先令。但是不管怎样,他付出的始终是12个劳动小时。因此,在他看来,他所获得的等价物的量的任何变化,都必然表现为他的12个劳动小时的价值或价格的变化。由于这种情况,把工作日看作不变量的亚·斯密 [9] 就反过来得出一个错误的论断:劳动的价值是不变的,虽然生活资料的价值会变化,因而对工人来说,同一个工作日会表现为较多或较少的货币。
另一方面我们拿资本家来说。他无疑希望用尽量少的货币换取尽量多的劳动。因此,他实际上所关心的只是劳动力的价格和劳动力执行职能时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额。但是,他力图尽可能便宜地购买一切商品,并且总是把低于价值购买和高于价值出售这一纯粹欺诈行为说成是他的利润的来源。因而,他理解不到,如果劳动的价值这种东西确实存在,而且他确实支付了这一价值,那末资本就不会存在,他的货币也就不会转化为资本。
此外,工资的实际运动显示出一些现象,似乎证明被支付的不是劳动力的价值,而是它的职能即劳动本身的价值。这些现象可以归纳为两大类:第一,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同样可以说,因为租用机器一周的费用比租用一天要贵,所以被支付的不是机器的价值,而是机器功能的价值。第二,执行同一职能的不同工人的工资间存在着个人的差别。这种个人的差别在奴隶制度下也可以看到,但是在那里劳动力本身是赤裸裸地、不加任何掩饰地出卖的,这种差别没有引起任何幻觉。区别只是在于:劳动力因超过平均水平而获得的利益或因低于平均水平而遭到的损失,在奴隶制度下落到奴隶主身上,而在雇佣劳动制度下则落到工人自己身上,因为在后一种场合,劳动力是由工人自己出卖的,而在前一种场合,是由第三者出卖的。
总之,“劳动的价值和价格”或“工资”这个表现形式不同于它所表现的本质关系,即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我们关于一切表现形式和隐藏在它们背后的基础所说的话,在这里也是适用的。前者是直接地自发地作为流行的思维形式再生产出来的,而后者只有通过科学才能揭示出来。古典政治经济学几乎接触到事物的真实状况,但是没有自觉地把它表述出来。只要古典政治经济学附着在资产阶级的皮上,它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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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与版本说明
[1] “因为用工资能买到更多更便宜的物品,就说工资<这里指工资的货币表现>提高了,这是不正确的。”(大卫·布坎南对他出版的亚·斯密《国富论》所加的注。1814年版第1卷第417页) “计件劳动制度标志着工人史上的一个时代,它是介于受资本家意志支配的普通短工的地位和不久的将来有希望一身兼任手工业者和资本家的合作手工业者之间的阶段。计件工人虽然靠企业主的资本从事劳动,实际上是自己的雇主。”(约翰·瓦茨《工会和罢工。机器和合作社》1865年曼彻斯特版第52、53页)我引用这本小册子,是因为它是一切早已陈腐的辩护滥调的真正臭水坑。就是这位瓦茨先生,以前曾热中于欧文主义,并在1842年发表过另外一本小册子《政治经济学家的事实和臆想》,在那里,他说财产就是掠夺。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这里总是假定货币本身的价值是不变的。 “李嘉图相当机智地避开了一个困难,这个困难乍看起来似乎会推翻他的关于价值取决于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量的理论。如果严格地坚持这个原则,就会得出结论说,劳动的价值取决于劳动的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量。这显然是荒谬的。因此,李嘉图用了一个巧妙的手法,使劳动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工资所需要的劳动量;或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劳动的价值应当由生产工资所必需的劳动量来估量;他这里指的是为生产付给工人的货币或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那我们同样也可以说,呢绒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呢绒所花费的劳动量来估量,而是由生产用呢绒换得的银所花费的劳动量来估量。”([赛· 贝利]《对价值的本质、尺度和原因的批判研究》第50、51页) 在作者亲自校订过的法文版中,这个原理的后一部分表述如下:“或者说,等于一个劳动力的价值乘以该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再乘以同时受剥削的劳动力的数目。”——编者注 “土地的自然产品,数量很小,并且完全不取决于人,自然提供这点产品,正象给一个青年一点钱,使他走上勤劳致富的道路一样。”(詹姆斯·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116页) 以人身的奴役关系和统治关系为基础的地产权力和非人身的货币权力之间的对立,可以用两句法国谚语明白表示出来:“没有一块土地没有地主”,“货币没有主人”。 “相互关系”在第3版和第4版中是“商品关系”。——编者注 马克思在1878年11月28日给《资本论》俄译者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提出把这句话改为:“事实上,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耗费在麻布总量上的社会劳动量的一部分的化身”。——编者注 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第3页 【26】。 第2版注:例如在荷马的著作中,一物的价值是通过一系列各种不同的物来表现的。 原文套用了德国谚语《Kleider machen Leute》,直译是:“衣服造人”,转义是:人靠衣装。——译者注 第2版注:最早的经济学家之一、著名的富兰克林,继威廉·配第之后看出了价值的本质,他说:“既然贸易无非是一种劳动同另一种劳动的交换,所以一切物的价值用劳动来估计是最正确的”(斯巴克斯编《富兰克林全集》1836年波士顿版第2卷第267页)。富兰克林没有意识到,既然他“用劳动”来估计一切物的价值,也就抽掉了各种互相交换的劳动的差别,这样就把这些劳动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他虽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却把它说了出来。他先说“一种劳动”,然后说“另一种劳动”,最后说的是没有任何限定的“劳动”,也就是作为一切物的价值实体的劳动。 我插进了括号里的这段话,因为省去这段话常常会引起误解,好象不是由生产者本人消费的产品,马克思都认为是商品。——弗·恩·】 在第一版中接着有这样一段话:我们现在知道了价值的 实体。这就是 劳动 , 我们知道了价值的 量的尺度。这就是 劳动时间。价值的 形式 (正是它使 价值 成为 交换价值),有待分析。现在先要较详细地阐明那些已经发现的规定。——-编者注 对象性的原文是“Gegenständlichkeit”,意思是:客观现实性,客观存在的东西。——译者注 形容语的矛盾的原文是“contradictio in adjecto”,指“圆形的方”,“木制的铁”一类的矛盾。——译者注 ↩
[2] 我们将在别处研究,哪些和生产率有关的情况能够在个别生产部门使这一规律发生变化。 托·约·登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22页。 “劳动价格是对一定量劳动所支付的货币额。”(爱德华·威斯特爵士《谷物价格和工资》1826年伦敦版第67页)威斯特是《论资本用于土地》(牛津大学大学学院一特待校友著,1815年伦敦版)这本在政治经济学史上有划时代意义的匿名著作的作者。 “如果你们把劳动叫做商品,那末它也还是不同于一般商品。后者最初为交换的目的而生产,然后拿到市场上去,和同时在市场上出售的其他商品按照适当的比例相交换。劳动只有当它被带到市场上去的那一瞬间才被创造出来,或者不如说,劳动是在它被创造出来以前被带到市场上去的。”(《评政治经济学上若干用语的争论》第75、76页) “理性何等强大,就何等狡猾。理性的狡猾总是在于它的间接活动,这种间接活动让对象按照它们本身的性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它自已并不直接参与这个过程,而只是实现自己的目的。”《黑格尔《哲学全书》,第1部《逻辑》,1840年柏林版第382页) “人们用货币购买商品,用商品购买货币。”(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543页) “欲望包含着需要;这是精神的食欲,就象肉体的饥饿那样自然……大部分〈物〉具有价值,是因为它们满足精神的需要。”(尼古拉·巴尔本《新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髙货币价值的意见》1696年伦敦版第2,3页〉 指《资本论》1867年德文第一版第一卷第一章,标题是《商品和货币》,再版时,马克思修订了自己的著作,对它的结构也作了很大的改动。他把原先的第一章和附录改为独立的三章,这三章构成第一篇。——第7页。 ↩
[3] 詹姆斯·安德森在同亚·斯密论战时说过:“同样应当指出,虽然在农产品特别是谷物便宜的贫国中,劳动价格表面上通常较低,其实在那里,劳动价格实际上大都比其他国家高。因为工人每日获得的工资,虽然是劳动的表面价格,但是并不代表劳动的实际价格。实际价格是已完成的一定量劳动使企业主实际上花去的费用。从这个观点看来,劳动在富国几乎总是比在贫国便宜,虽然谷物和其他生活资料的价格在贫国通常比在富国低得多……按日计酬的劳动在苏格兰比在英格兰贱得多……而按件计酬的劳动一般在英格兰较贱。”(詹姆斯·安德森《论激励民族创业精神的手段》1777年爱丁堡版第350、351页)——相反地,工资的低廉又引起劳动的昂贵。“劳动在爱尔兰比在英格兰贵……因为那里的工资低得多。”(《皇家铁道委员会记录》1867年版第2074号) 下面这个例子说明,这两种工资形式的同时并存多么有利于工厂主进行欺诈:“一个工厂雇了400个人,其中一半是拿计件工资的,劳动时间长一些对他们有直接利益。另外200人是按日支付报酬的,他们劳动的时间与计件工人一样长,但是他们的额外劳动时间得不到任何报酬……这200个人每天在半小时内多干的活,就等于1个人在50小时内或一个人在一周劳动的5/6的时间内所干的活,这对于企业主有明显的好处。”(《工厂视察员报告。1860年10月31日》第9页)“额外劳动仍旧非常盛行。而且,在大多数场合下,法律本身就提供了保障,使这种现象不致被揭发出来而受到惩处。在以前许多报告中,我一再指出……所有那些不是领取计件工资而是领取周工资的工人受到怎样不公平的待遇。”(莱昂纳德·霍纳《工厂视察员报告。1859年4月30日》第8、9页) “工资决定于劳动价格和完成的劳动量……工资的增加不一定包含着劳动价格的提高。在劳动时间较长和劳动较紧张的情况下,工资可以大大增加,而劳动价格却可以保持不变。”(爱德华·威斯特爵士《谷物价格和工资》1826年伦敦版第67、68 和112页)不过关于“劳动价格”是怎样决定的这样一个主要间题,威斯特却用陈词滥调搪塞过去了。 “如果把劳动看成一种商品,而把资本,劳动的产品,看成另一种商品,并且假定这两种商品的价值是由相同的劳动量来决定的,那末……一定量的劳动就会和同量劳动所生产的资本量相交换;过去的劳动就会……和同量的现在的劳动相交换。但是,劳动的价值同其他商品相比……不是由同量劳动决定的。”(爱·吉·威克菲尔德对他出版的亚·斯密《国富论》所加的注。1835年伦敦版第1卷第230、231页) 加尼耳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理论》〈1815年巴黎版)从其他方面来说是贫乏的,但针对重农学派,却恰当地列举了一系列构成真正的农业的前提的劳动过程。 “如果购买一物是为了再卖出去,这样用掉的钱叫做预付货币;如果购买一物不是为了再卖出去,这样用掉的钱可以说是花掉了。”(《詹·斯图亚特著作集》,由其子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将军汇编,1805年伦敦版第1卷第274页) “物都有内在的长处〈这是巴尔本用来表示使用价值的专门用语〉,这种长处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如磁石吸铁的长处就是如此。”(尼古拉·巴尔本《新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髙货币价值的意见》1696年伦敦版第6页)磁石吸铁的属性只是在通过它发现了磁极性以后才成为有用的。 这样做之所以更加必要,是因为甚至斐·拉萨尔著作中反对舒尔采-德里奇的部分,即他声称已经提出我对那些问题的阐述的“思想精髓”的部分 [4],也包含着严重的误解。顺便说一下,斐·拉萨尔经济著作中所有一般的理论原理,如关于资本的历史性质、关于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之间的联系等等,几乎是逐字地——甚至包括我创造的术语——从我的作品中抄去的,而且没有说明出处,这样做显然是出于宣传上的考虑。我当然不是说他在细节上的论述和实际上的应用,这同我没有关系。 ↩
[4] 《论工资率:世界劳动人民状况差别的原因的探讨》1835年费拉得尔菲亚版。 “工资有两种计算方法,或者是按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算,或者是按劳动产品来计算。”(《政治经济学原理概论》1796年巴黎版第32页)这部匿名著作的作者是热·加尔涅。 十八世纪工业资产阶级的最狂热的辩护士、我们多次引用过的《论手工业和商业》的作者正确地感觉到了这一点,虽然他把问题阐述得很混乱:“由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决定的是劳动的量,而不是劳动的价格<他把劳动价格理解为名义上的日工资或周工资>,如果大大降低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那你们自然就会相应地减少劳动的量……工厂主们知道,除了改变劳动价格的名义数额以外,还有各种提高或降低劳动价格的方法”(《论手工业和商业》第48 和61页)。纳·威·西尼耳在他的《关于工资率的三篇演讲》(1830年伦敦版)中不加引号地利用了威斯特的著作,比如他说;“工人主要关心的是工资的数量”(第15页)。这就是说,工人主要关心的是他所得到的东西,即工资的名义数额,而不是他所给予的东西,即劳动的量! “必须同意〈“社会契约论”的又一翻版〉,每当已经完成的劳动同将要宪成的劳动相交换时,后者<资本家>获得的价值必须多于前者<工人>。”(西蒙(即西斯蒙第)《论商业财富》1803年日内瓦版第1卷第37页) 杜尔哥在《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1766年)一书中,很好地说明了被饲养的动物对于文化初期的重要性。 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驳重商主义者说,“人们不会用货币去交换货币。”(《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486页)有一本专门论述“贸易”和“投机”的著作写道:“一切贸易都是不同种物品的交换;而利益〈商人的?〉正是由于这种不同而产生的。用一磅面包交换一磅面包,这不会带来任何利益……因此,贸易同赌博相比形成有利的对照,因为赌博只是用货币交换货币。”(托·柯贝特《个人致富的原因和方法的研究;或贸易和投机原理的解释》1841年伦敦版第5页)虽然柯贝特不知道,G—G,货币交换货币, 不仅是商业资本,而且是一切资本的特有的流通形式,但他至少承认,这个形式是投机这种贸易与赌博共有的;但是后来出现了麦克库洛赫,他发现,为卖而买就是投机,这样,投机和贸易的区别就消失了。“任何交易,只要一个人购买产品是为了再卖出去,实际上就是投机。”(麦克库洛赫《商业及其航运的实践、理论和历史辞典》1847年伦敦版第1009页)品托,这个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的品得,更是无比天真,他说:“贸易是一种赌博〈这句话是从洛克那里抄袭来的〉,不过从乞丐那儿是赢不到任何东西的。如果有人在长时间内赢了所有的人的所有的钱,那他只有心甘情愿地把赢得的绝大部分钱退回去,才能再赌”(品托《关于流通和信用的论文》1771年阿姆斯特丹版第231页)。 “任何物的自然界worth〔价值〕都在于它能满足必要的需要,或者给人类生活带来方便。”(约翰·洛克《论降低利息的后果》(1691年),载于《约翰·洛克著作集》1777年伦敦版第2卷第28页)在十七世纪,我们还常常看到英国著作家用“worth”表示使用价值,用你“value”表示交换价值;这完全符合英语的精神,英语喜欢用日耳盎语源的词表示直接的东西,用罗马语源的词表示被反射的东西。 指斐·拉萨尔《巴师夏-舒尔采-德里奇先生,经济的尤利安,或者:资本和劳动》1864年柏林版(《Herr Bastiat-Schulze von Delitzsch, der ökonomische Julian, oder: Capital und arbeit》. Berlin, 1864)一书的第三章。——第7页。 ↩
[5] “交给他<纺纱工人>一定重量的棉花。经过一定时间,他必须交出一定重量的有一定精细程度的线或纱,并且根据这样提供的每一磅产品,得到一定的报酬。如果产品的质量不好,他就要受罚;如果产品数量少于一定时期应完成的最低限度,他就会被解雇,就会被更能干的工人所代替。”(尤尔《工厂哲学》1835年伦敦版第316、317页) 这种异常的就业不足的影响是和法律强制普遍缩短工作日的影响完全不同的。前者与工作日的绝对长度无关,它可以在15小时工作日上发生,同样也可以在6小时工作日上发生。正常的劳动价格,在第一种场合是按照工人平均每天劳动15小时来计算的,在第二种场合,是按照他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来计算的。因此,如果他在第一种场合只就业7.5小时,在第二种场合只就业3小时,那末结果就会相同。 “劳动,即价值的唯一尺度……一切财富的创造者,不是商品。”(托·霍吉斯金《通俗政治经济学》第186页) 在从工艺上比较各个不同的生产时代时,真正的奢侈品在一切商品中意义最小。 “资本……分为原有资本和利润,即资本……所获得的增殖,虽然实践立刻又将这种利润加到资本上,并把它和资本一起投入周转中。”(弗·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载于阿尔诺德·卢格和卡尔·马克思编的《德法年鉴》1844年巴黎版第99页 【85】) 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流行着一种法律上的假定,认为每个人作为商品的买者都具有百科全书般的商品知识。 只要换一个名字,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亊情(Mutato nomine de te fabula narratur)——引自贺雷西《讽刺诗集》第一卷第一首。——第8,296页。 ↩
[6] “如果一件劳动产品要经过许多人的手,他们都要从中分取利润,而只有最后一双手才从事劳动,那末女工最后得到的报酬就微乎其微了。”(《童工调查委员会。第2号报告》第LXX页第424号) “额外时间的报酬率<在花边制造业中>非常低,每小时1/2便士等等,以致同它对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力所造成的巨大损害形成了尖锐的对照……不仅如此,这样挣得的一点点额外报酬往往又不得不耗费在额外的饮食上。”(《童工调查委员会。第2号报告》第XVI页第117号) 相反地,把这些用语说成是单纯的诗人的破格权,这只能说明分析的无能。蒲鲁东说:“人们认为劳动有价值并不因为它本身是商品,而是指人们认定劳动中所隐含的价值。劳动的价值是一种……比喻说法。”因此,针对这种说法我指出:“他把劳动商品这个可怕的现实只看做是文法上的简略。这就是说,建立在劳动商品基础上的整个现代社会,今后仅仅是建立在某种破格的诗文和比喻性的用语上了。如果社会愿意‘排除’使它烦恼的‘一切麻烦’,那末只要去掉不好听的字句,改一改说法就可以了;要达到这个目的,只要请求科学院出版一部新辞典就够了。”(卡尔·马克思《哲学的贫困》第34、35页)把价值了解为什么也不是,当然方便多了。这样,就可以随便把任何东西都包括到这个范畴中去。例如,让·巴·萨伊就是这样做的。“价值”是什么?答:“物之所值。”“价格”是什么?答:“以货币表现的物的价值。”为什么“土地的劳动……具有价值?因为人们赋予它一个价格”。这就是说,价值是物之所值,而土地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人们“用货币表现了”它的价值。总之,这是理解事物“因何”和“为何”问题的非常简便的方法。 例如,把尚未捕获的鱼叫做渔业的生产资料,好象是奇谈怪论。但是至今还没有发明一种技术,能在没有鱼的水中捕鱼。 亚里士多德拿经济同货殖作对比。他从经济出发。经济作为一种谋生术,只限于取得生活所必要的并且对家庭或国家有用的物品。“真正的财富就是由这样的使用价值构成的;因为满足优裕生活所必需的这类财产的量不是无限的。但是还有另一种谋生术,把它叫做货殖是很适当、很贴切的。由于货殖,财富和财产的界限看来就不存在了。商品交易按其性质来说不属于货殖范围,因为在这里,交换只限于他们自己 需要的物品。”他又说,因此,商品交易的最初形式也是物物交换,但是随着它的扩大,必然产生货币。随着货币的发明,物物交换必然发展成为商品交易,而后者一反它的最初的宗旨,成了货殖,成了赚钱术。货殖与经济的区别是:“对货殖来说,流通是财富的源泉。货殖似乎是围绕着货币转,因为货币是这种交换的起点和终点。因此,货殖所追求的财富也是无限的。一种技术,只要它的目的不是充当手段,而是充当最终目的,它的要求就是无限的,因为它总想更加接近这个目的;而那种只是追求达到目的的手段的技术,就不是无限的,因为目的本身已给这种技术规定了界限。货殖则和前一种技术一样,它的目的也是没有止境的,它的目的就是绝对的致富。有界限的是经济而不是货殖……前者的目的是与货币本身不同的东西,后者的目的是增加货币……由于把这两种难以分清的形式混为一谈,有人就以为,无限地保存和增加货币是经济的最终目的。”(散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贝克尔编,第1篇第8、9章) 价值就是一物和另一物、一定量的这种产品和一定量的别种产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列特隆《论社会利益》,[载于][2]德尔编《重农学派》1846年巴黎版第889页) 蓝皮书(Blue Books)是英国议会和外交部发表的资料和外交文件的总称。蓝皮书因蓝色的封皮而得名,英国从十七世纪开始发表蓝皮书,它是研究英国经济史和外交史的主要的官方资料。——第12、542页。 ↩
[7] 甚至辩护士瓦茨也说:“如果在一项工作中所有被雇用的人都成为合同的参加者,每个人都量力而为,而不是一个人只顾自己的利益,而让他的同伴去从事过度劳动,那末这会是计件工资制的一个重大改进。”(约翰·瓦茨《工会和罢工,机器和合作社》1865年曼彻斯特版第53页)关于这个制度的害处,参看《童工调查委员会。第3号报告》第66页第22号;第n页第124号,第XI页第13、53、59号等等。 例如,在壁纸印刷业中,在工厂法最近实行以前,情况就是这样。“我们一直劳动,连吃饭的间歇时间也没有,结果10个半小时的日工到下午4点半就完了,此后就全是额外时间,这种时间很少在下午6点以前结束,因此,实际上我们终年都在做额外时间的工作。”(斯密先生的证词,载于《童工调查委员会。第1号报告》第125页) 参看《政治经济学批判》第40页。我曾在那里指出,在考察资本时应当解决这个间题:“为什么在纯粹由劳动时间决定的交换价值的基础上进行的生产,结果竟会使劳动的交换价值小于这劳动的产品的交换价值呢?” 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 “商品〈这里是指使用价值〉不是经商的资本家的最终目的……他的最终目的是货币。”(托·査默斯《论政治经济学和社会的道德状况、道德远景的关系》1832年格拉斯哥第2版第165、166页) 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罢!(Segui il tuo corso, e lascia dir le genti!)——套用了但丁《神曲》炼狱篇第五首歌中的一句话。——第13页。 ↩
[8] 这种自然的结果往往人为地得到助长。例如,伦敦的机器制造业中惯用的诡计是:“资本家挑选一名特别强壮和灵巧的人做一定数量工人的头头。每到一个季度或其他期限就付给他以追加工资,条件是他拚命地干,以促使他的那些只领取普通工资的同伴也跟着拚命地干……这不用进一步解释就可以说明,为什么资本家要抱怨说,‘工联限制活动,限制卓越的技能和劳动力’。”(托·约·登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22、23页)因为作者本人就是工人和工联书记,人们也许会认为他的话过于夸张。但是请看一看,比如说,约·查·摩尔顿的“受人推崇的”农业百科全书吧,在“工人”一条里,这个方法是当作一种卓有成效的方法向租地农场主们推荐的。 例如,在苏格兰的漂白业中就是这样。“在苏格兰的某些地方,这种行业<在1862年工厂法实行以前>是按额外时间的制度经营的,即把10小时当作正常的工作日。在这段时间内每人得到1先令2便士。但是每天还有3 或4小时额外时间,每小时的报酬是3便士。实行这种制度的结果是:只在正常时间内劳动的人,只能挣得8先令的周工资。不在额外时间做工,工资是不够用的。”(《工厂视察员报告。1863年4月30日》第10页)这种“额外时间的额外报酬,是工人无力抗拒的一种诱惑”(《工厂视察员报告。1848年4月30日》第5页)。伦敦西蒂的书籍装订业雇用了许多14、15岁的少女,而且还订有学徒合同,规定了一定的劳动小时。尽管如此,在每月的最后一周,她们还是要同较年长的男工混杂在一起,一直劳动到夜间10、11、12点,甚至到1点。“业主以额外工资和一顿丰富的夜餐钱来引诱她们”,这顿夜餐,她们是在附近的酒馆中吃的。在这些“年青的永生者”中间因此产生了十分放荡的行为(《童工调查委员会。第5号报告》第44页第191号),不过这些行为,由于她们除了其他书籍外还装订了大量的圣经和宗教书籍而得到了补偿。 伦敦一家天真到愚蠢程度的自由贸易派机关报《晨星报》,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再以人类所能有的义愤断言,“南部同盟”的黑人完全是白白地劳动的。最好请它把这种黑人的一天的费用同例如伦敦东头的自由工人的一天的费用比较一下。 施托尔希把真正的原料和辅助材料区别开来,把前者叫做《matiere》,把后者叫做《materiaux》 【90】;舍尔比利埃把辅助材料叫做《matieres instrumentales》 【91】。 “虽然商人并不轻视巳经获得的利润,但他的目光却总是盯着未来的利润。”(安·詹诺韦西《市民经济学讲义》(1765年版),载于库斯托第编《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第8卷第139页) “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价值100镑的铅或铁与价值100镑的银和金具有相等的交换价值。”(尼·巴尔本《新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高货币价值的意见》第53页和第7页) 济·迈尔《维也纳的社会问题。一个“劳动给予者”著》1871年维也纳版(S. Mayer.《Die sociale Frage in Wien. Studie eines《Arbeitgebers》》. Wien, 1871)。——第15页。 ↩
[9] “所有拿计件工资的人……由于劳动超过法定界限而获得利益。这种从事额外时间的劳动的愿望,在织布女工和纺纱女工中间尤为常见。”(《工厂视察员报告。1858年4月30日》第9页)“这种计件工资制对资本家非常有利……它直接促使少年陶工在四、五年内从事过长的额外劳动,而得到的却是按低价支付的计件工资。这是引起陶工身体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童工调查委员会。第1号报告》第XIII页) 见《工厂视察员报告。1863年4月30日》第5页。在1860年大罢工和同盟歇业中,伦敦建筑工人对事态作了完全正确的判断,他们声明,只有在下述两个条件下才愿意接受小时工资:1.在规定劳动小时价格的同时,也要规定以9小时或10小时为正常工作日,而且10小时工作日的每小时价格要高于9小时工作日的每小时价格;2.超过正常工作日的每一小时都是额外时间,要相应地付给较高的报酬。 亚·斯密只是在谈到计件工资时,才偶然地隐约提到工作日的变化。 根据这种非常合乎逻辑的理由,托伦斯上校在野蛮人用的石头上发现了资本的起源。“在野蛮人用来投掷他所追遂的野兽的第一块石头上,在他用来打落他用手摘不到的果实的第一根棍子上,我们看到占有一物以取得另一物的情形,这样我们就发现了资本的起源。”(罗·托伦斯《论财富的生产》第70、71页)根据那第一根棍子[Stock]也许还可以说明,为什么在英语中Stock和资本是同义词。 “这种不可遏止的追逐利润的狂热,这种可诅咒的求金欲,始终左右着资本家。”(麦克库洛赫《政治经济学原理》1830年伦敦版第179页)当然,这种见解并不妨碍麦克库洛赫之流,在理论上陷入困境的情况下,例如在考察生产过剩问题时,还是把资本家变成了善良的市民,好象他关心的只是使用价值,好象他真正象狼一般贪求的,只是皮靴、帽子、鸡蛋、印花布以及其他各种极为平常的使用价值。 第2版注:“当它们〈生活必需品〉互相交换的时候,它们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它们所必需的和通常所用掉的劳动量。”(《对货币利息,特别是公债利息的一些看法》伦敦版第36、37页)上一世纪的这部值得注意的匿名著作没有注明出版日期。但从它的内容可以看出,该书是在乔治二世时代,大约1739年或1740年出版的。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版(1890年)中,这篇跋的头四段被删掉。本版把它全文刊印。——第15页。 ↩